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4-0323730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9:02:2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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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青晖律师事务所中标金额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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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237304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1525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新村街14号 联系方式:18903072728 供应商(乙方): 广东青晖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308号 联系方式:84616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年) 11,800.00 11,800.00 合同金额: 11,8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2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 2024年04月02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237304甲方: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乙方:广东青晖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18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捌佰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合计¥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7、就甲方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8、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但每年不超过8小时;9、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10、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11、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12、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1年11,800服务开始时间:2024.4.3人员要求:2¥11,800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服务合同总金额100%服务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2页-服务时间:2024-4-3-2025-4-2服务地点:细沥小学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第3页-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0%。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1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50%。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细沥小学甲方联系人:白雪联系电话:18902218990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0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4-02-第4页-乙方(盖章):广东青晖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清河东支行银行账号:959704001000133748乙方联系人:周志英联系电话:84616588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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