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05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1:59: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汾阳市水务局预算金额92.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
联系方式
  • :0358-7341785
  • 王丹:1550344158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054 采购计划文号:ZFCG-141182-2024-6-000255 2.项目名称: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927000元 5.最高限价:927000元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6.采购范围: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需满足项目需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0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水务局 地 址:吕梁市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9号 联系方式:0358-7341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兰亭国际10层1002号 联系方式:15503441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5503441582 附件信息: 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docx120.4K 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054采购人:汾阳市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6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7第六部分合同文本36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054采购计划文号:ZFCG-141182-2024-6-0002552.项目名称: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927000元5.最高限价:927000元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范围: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服务标准:需满足项目需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0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汾阳市水务局地址:吕梁市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9号联系方式:0358-7341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兰亭国际10层1002号联系方式:155034415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50344158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27000元最高限价:927000元。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 30 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6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注:1、第1-10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1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7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服务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服务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服务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人员配备情况;9、服务方案及承诺;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加★的商务、服务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保证金额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保证金金额:9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单位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单位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单位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帐 号:811550101270041505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10踏勘现场不组织10答疑会不召开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2、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12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30分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13磋商小组组建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1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相应扣除。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6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7其他要求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 CA 登录政采云系统一项目采购一开标评标一找到对应项目一解密一输入CA密码一›开始下载一›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末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协商采购加密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4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4.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4.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4.4出现上述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本文为汾阳市水务局。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7)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服务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服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4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案章,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5磋商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可能将被拒绝。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章)。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3.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3.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之类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5.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95763。15.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解密16.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6.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6.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止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1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1)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2)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磋商程序18.磋商程序及其有关事项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8.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8.3第一轮报价不公开。19.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20.响应文件评审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1.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询标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进行电子签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20.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4.1重大偏离系指报价的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中带*号的商务、服务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项目名称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文件的有效性。20.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审核,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磋商2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磋商的澄清2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上传询标澄清,并由加盖电子公章。23.最终报价23.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3.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即从商务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5.磋商过程保密磋商开始之后,直到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29.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质疑供应商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在线提出质疑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服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4.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4.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4.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4.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7.4事实依据;34.7.5必要的法律依据;34.7.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4.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4.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4.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4.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4.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4.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4.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4.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4.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4.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4.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4.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4.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4.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权威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兰亭国际10层100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15503441582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政策性因素36.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6.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6.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项目中含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36.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6.4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6.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6.7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8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相应扣除。十一、特殊情况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河流健康评价编制费用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标准:需满足项目需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5、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6、履约保证金: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7、验收标准:报告验收合格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禹门河、三泉河、向阳河、蔚家沟河、阳城河、峪道河、董寺河7条河流健康河湖评价报告编制2、项目成果文件:健康河流健康评价成果文件:形成的报告、附表和附图及其电子版。成果数量:纸质成果8套,电子版成果1套。3.编制原则及要求:(1)严格遵守编制宗旨,精心编制。(2)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各项技术满足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3)成交供应商要及时配合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报告的要求。4、编制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国家规范标准进行编制,并对报告质量负责。(2)基本资料真实、完善、可靠。(3)因地制宜、技术合理,建设周期短,工程造价低,并能满足安全、适用、方便施工和管理的要求。(4)编制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5、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提交最终编制成果前,要充分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任何未经采购人沟通同意进行的编制,均不予以接受。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的提交保证金凭据落款时间须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金额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9特定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0采购政策对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进行审查3.1磋商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磋商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磋商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所采购的其它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给予扣除优惠,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报价货物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以上(含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一、商务部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35分1、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152、人员配备(20分)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得5分。 ②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具有1名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得3分,最多得15分;每具有1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2分,最多得8分;每具有1名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入,按照人员最高职称进行计分;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0分二、服务部分 55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对①项目实施思路及要点(需从项目目标及项目内容分析)、②应急预案(至少包含突发情况应对措施)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包含以上2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地点区域错误、前后矛盾、前后不一致、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存在逻辑漏洞或错误、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任一情形的扣4分,扣完为止。 8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对①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需从项目内容分析)、②项目人员配备及分工(需结合工作内容进行描述)、③项目进度计划(需明确相应工作内容与具体时间节点)、④项目质量控制方案(需结合工作内容进行描述)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2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地点区域错误、前后矛盾、前后不一致、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存在逻辑漏洞或错误、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任一情形的扣8分,扣完为止。32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 (1)服务团队日常管理制度; (2)个人考核方案; (3)监督管理制度等。 以上3项内容为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5分,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每一处扣2.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备注: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本项目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不利于项目实施;或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需求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存在漏项、漏洞,原理错误;或内容无针对性、前后不一致;或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15分三、价格部分 10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10注: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由磋商小组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打分。然后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6.合同文本(供参考)(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签署的为准)合同格式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就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1.技术服务内容2.技术服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3.验收1、对本项目成果的验收:。4.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和及时性负责。2、甲方有义务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技术业务服务费。3、乙方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和甲方要求,快速投入工作。4、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5、乙方有权如期收取技术业务服务费。6、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将完成的工作时间向后顺延。7、若因国家政策变动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可向后顺延。5.保密义务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成果、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负有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6.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受不可忍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甲、乙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协议,双方也可以解除合同。7.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毁约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赔偿金。8.争议的解决凡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适用的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0.合同分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均以中文书写。1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递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6、序号7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服务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商务偏离表6、服务偏离表7、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人员配备情况9、服务方案及承诺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99、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0.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方了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并按照该文件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商务、服务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包号:,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起的有效期见须知前附表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日期: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注: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注: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无偏差,在第一行“偏离情况”列,填写“无偏差”。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服务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注:供应商保证:除服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无偏差,在第一行“偏离情况”列,填写“无偏差”。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近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包含:至少包含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拟,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服务方案及承诺(根据评审标准,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第八部分相关附件(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报价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报价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报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在最终报价、技术方案优劣程度等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最终报价、技术方案优劣程度等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选择。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报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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