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6:47: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
联系方式
  • 黎先生:0572-2909795
  • 沈国飞:0572-3331510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 项目名称: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5.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黎朋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909795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909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6号6幢A2写字楼1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国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331510 质疑联系人:俞炎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2-33315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竞争性磋商南浔城防工程运维管理项目.doc470.3K 发布稿竞争性磋商南浔城防工程运维管理项目.doc 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15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24】1205号)批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委托,就其所需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2.项目名称: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元):1300000.005.最高限价(元):1300000.006.采购需求: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禁止转包或分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南林中路9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909795质疑联系人:童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29097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国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331510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33315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传真:/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名称 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2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3编 号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24】1205号; 磋商文件编号:HZJN(NX)2024-03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项目属性服务类6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7采购预算1300000.00元8最高限价1300000.00元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磋商保证金无1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13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4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15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8800.00元(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6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bfbs格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2、是否需要提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 £网银电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19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2)运行管理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余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将予以拒收。21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2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沈国飞;联系电话:0572-3331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3磋商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磋商采购单位1、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2.3.4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00元)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5.2.1竞争性磋商公告5.2.2供应商须知5.2.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2.4合同主要条款5.2.5响应文件格式5.2.6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3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资格部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和《报价部分》三部分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1.1资格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1.1.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1.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1.4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5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6出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1.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9投标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1.11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资格部分内容。11.2商务及技术部分11.2.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11.2.2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1.2.3供应商情况表;11.2.4供应商资信情况(格式自拟,包括磋商供应商证明等涉及评分的相关材料);11.2.5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包括磋商供应商涉及评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1.2.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包括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11.2.7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附件,包括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等)。;11.2.8对本项目的理解(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9对本项目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0实施计划(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1规章制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2质量保证措施(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3服务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4投标人针对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1.3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首次报价文件①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②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③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3.2最后报价文件①磋商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上提供)②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③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注:(1)磋商文件中已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作提供相关内容无效。(2)除报价文件外,其余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3)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以下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6.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6.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6.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6.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16.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16.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6.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16.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21.1组建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1.2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报价评审。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评审中的其他事项9.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9.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9.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9.2.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9.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9.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9.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9.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9.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9.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0.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11.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1.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1.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11.1-11.4规定处理.6、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绿贷通”、“政采贷”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南浔中心城区由5片圩区组成,区域面积约31.13平方公里,管理责任单位为南浔区水利局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南浔中心城区是要素资源集聚区、人口密集区、财富集中区、现代城市文明展示区,城市防汛工作责任重大。二、工作范围南浔中心城区5片圩区的59.56公里堤防巡查,44座闸站(水闸、涵闸)的日常管理,保洁,绿化养护,建筑工程、机电、电气设施、设备、金属结构常规维修及保养(运行水电费、大中修除外),监控设备维保,生态补水,堤防巡查,防汛排涝,安全管理等工作(详见下图运维管理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运维管理清单序号圩区类型工程水泵闸门型号水泵数量***数量灌木、草皮(平方)乔木(枝)标识标牌堤防km序号圩区类型工程水泵闸门型号水泵数量***数量灌木、草皮(平方)乔木(枝)大小堤防km1浔中闸站马家庄闸站600ZLB412752515 16.12浔中闸站炬红坝闸站700ZLB218496715 16.13浔中闸站陆家坝闸站600ZLB2213118/5 16.14浔中闸站东长兴港闸站700GLB21/  //5 16.15浔中闸站西长兴港闸站700GLB21/ / /5 16.16浔中泵站嘉业河泵站600ZLB2/ / //5 16.17浔中水闸树行埭水闸1×4m/ 1//// 16.18浔中水闸南星桥水闸1×7 m/ 1 // /5 16.19浔中水闸东大街闸600双吸泵1//// 16.110浔中水闸泥师兜闸站900ZLB贯流泵21//// 16.111浔中水闸曹家斗泵站600双吸泵31//// 16.112浔中水闸嘉业河涵闸1×7 m2//// 16.113浔中水闸永安路水闸1×5 m /1 // /5 16.114浔南闸站何庄漾闸站700ZLB215372315 6.5615浔南闸站文兴闸站900QGL-S160D2 /202.5534/1 6.5616浔南水闸大师兜闸1×5 m /1/ //5 6.5617浔南水闸邵家塘闸1×5 m // // /5 6.5618浔南涵闸夏家埭涵闸1×5 m /1 // // 6.5619浔南涵闸长兜涵闸 / /1 / /// 6.5620浔南涵闸花园明都涵闸1×2.5 m /1 / /// 6.5621联谊圩区闸站陈家汇角闸站700ZLB2/13212/5 14.5322联谊圩区闸站杨家汇角闸站700ZLB213311815 14.5323联谊圩区闸站东石桥闸站700ZLB2/3481515 14.5324联谊圩区闸站陆梁桥闸站700ZLB2120/ /5 14.5325联谊圩区水闸小圩港水闸1×3 m /1/ / /5 14.5326联谊圩区水闸曹湾河水闸1×4 m/ 1 // /4 14.5327联谊圩区水闸万顺河水闸1×4 m/ 1 // /4 14.5328联谊圩区水闸蒋家斗水闸1×4 m/ 1 // /4 14.5329联谊圩区水闸罗汉坝水闸1×4 m/ / // /4 14.5330联谊圩区水闸西塘桥水闸1×4 m /1 // /4 14.5331联谊圩区水闸登庆桥水闸1×2 m /1//// 14.5332联谊圩区水闸坟桥头水闸1×4 m /1 // /4 14.5333南林闸站裁衣港闸站600ZLB-1602/484/1 9.634南林闸站直港闸站600ZLB-1602/285/1 9.635南林闸站江蒋漾闸站600ZLB-160223931113 9.636南林水闸石兰河水闸1×4 m //43124/1 9.637南林水闸染店湾水闸1×4 m //1095/1 9.638漾南闸站浴三圩闸站900ZLB-1602133219/3 12.7739漾南闸站沈家港闸站900ZLB-1602114219/3 12.7740漾南闸站丁家桥闸站700ZLB-1602116812/3 12.7741漾南水闸贺家浒水闸1×7 m /128215/1 12.7742漾南水闸杨安兜水闸1×5 m +4×2.5 m /1169 //1 12.7743漾南水闸新城水闸1×7 m /127413/1 12.7744漾南涵闸永丰塘涵闸1×4 m // // /1 12.77  合计 // 38306470366612559.56三、运维管理标准(一)堤防工程:日常及汛期巡查检查要求:非汛期(每年10月16日至来年4月14日),检查频次为1月巡查1次;汛期(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7天巡查1次;其中:超警戒水位每周巡查2次,超保证水位1天巡查1次。巡查内容:对圩区中绿化、堤防、道路、建筑物等各项设施是否存在侵占、损坏情况,设施状态是否正常运行,环境卫生保洁是否到位等进行巡视检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保证工程正常运行。(二)环境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标准:开展项目运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要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房间四壁无蛛网,地面清洁无烟蒂,无痰迹,机电设备无积尘、无油垢,各类资料、设备,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清洁无污迹、无异味、公共场地无垃圾、绿化区域无杂草,整洁、无垃圾,垃圾及时运送至集中收集点,不随意倾倒抛洒要随扫随清。(三)绿化养护养护标准:草皮、乔木、灌木需保证相对良好的景观姿态效果,长势良好,无大面积虫害;草皮修剪平滑美观、杂草清除、无枯黄或黄土裸露;乔灌木修剪(抹牙)合理;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健康植株比例均不低于95%;草皮常年覆盖率不低于95%。绿化及时除草、修剪、杀虫、施肥、刷白等,确保植物生长良好。(四)水闸、闸站工程维护标准: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状态良好,对缺损、破坏、出现故障的设施及配件构件等及时修复、恢复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外观涂装、涂层相对完好,无明显锈迹、污损、裂缝、漆面涂层大面积脱落等情况。(五)安全管理一、组织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2、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3、对运行操作人员按规定组织技能培训。4、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二、安全检查1.检查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2.电气设备线路整齐、无私搭乱接。3.管理范围内无使用明火、与城防管理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使用。4.消防灭火器材应按规定配备、存放。三、安全措施(1)有泄洪要求的闸门确保正常开启,泄水建筑物无堵塞,保证能正常泄洪。(2)堤防及防护结构稳定性不满足,或已发现危机堤防稳定现象应上报。(3)掌握闸门启闭机、水泵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技能。熟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分析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4)上岗人员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统一购买好保险方可上岗入职;四、其他事项1、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估计不能自救的,应立即就近请求救援,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事故救援。3.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4.凡是由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都要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教育或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大中修:由运行维护单位申报,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按实结算。四、服务期限:1年(12个月)。五、付款方式以成交价和考核结果为准。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付款:运行管理6个月后支付合同价30%;第三次付款:余款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工程款支付比例,计算应付款项后支付给运行管理单位。计算方法及具体考核情况按考核核标和《考核表》进行。考核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年中考核占年终考核的30%,年终考核占70%,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中考核不合格的,约谈运行管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年终考核与合同资金支付挂钩,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合同全额支付资金,考核得分小于80分,每低1分扣1000元并整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若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表考核对象考核日期考核小组成员序号考核内容总分得分备注一组织管理101人员组织架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熟练掌握自身岗位职责、要求。(1)未明确岗位负责人的,扣2分。此项总分2分。(2)岗位人员配备率低于100%的,每低10%扣1分。此项总分3分。(3)工作人员未进行岗位培训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此项总分3分。(4)工作人员不熟悉自身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此项总分2分。10二运行管理601(1)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非汛期1月巡查1次,汛期7天巡查1次)、特别检查(超警戒水位每周巡查2次,超保证水位1天巡查1次)、专项检查(按上级要求执行)未开展的,每少2次扣1分。此项总分20分(2)发现堤防侵占、损坏,水泵、电机、闸门、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异常、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此项总分20分。(3)按规程严格执行水闸、泵站运行操作,并做好操作记录。调度或操作指令(操作票)无责任人签名的(除授权的日常操作外),操作前未进行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此项总分20分60三工程面貌101工程区域内保持清洁,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工程环境良好。 (1)按总体印象评分,工程形象面貌很好的,得8~10分。(2)按总体印象评分,工程形象面貌较好的,得6~8分。(3)按总体印象评分,工程形象面貌一般的,得4~6分。(4)按总体印象评分,工程形象面貌较差的,得1~4分。10四台帐资料201(1)巡查、检查台账,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全的,每少一次扣2分,此项总分10分。(2)检查内容、整改内容记录不齐全的,未签名或代签名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此项总分5分;(3)水闸(站)调度情况未按要求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此项总分5分。20五一票否决事项1发现吃、拿、卡、要,行贿受贿或其他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的。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得分:说明:本表各项考核内容最低得分为0,且总得分不超过100分。六、报价要求1.1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开发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我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供应商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规费以及安全防护费等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1.2投标人的技术工作费、交通费、人员费、专家费、仪器设备采购和使用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的风险及费用均包含在各项清单的单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1.3投标人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的报告。投标人为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包括不仅限于人员费、专家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及相关资料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均已含在清单各项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其它任何费用。1.4项目采取总价承包。1.5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七、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1、总则1.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有关人员对所聘任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小组;2.参加磋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磋商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评审方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计算方法:1、价格部分:10分1.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1.2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9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项次项 目评审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供应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1分。(维修养护项目中应同时包含堤防、水闸、泵站、闸站四个维养类别)。注: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的或合同无效的或合同中未体现类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服务业绩等服务内容的,则不得分。1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情况的了解程度与论述内容等进行评议:了解程度清晰、论述内容详细,得15分;了解程度较清晰、论述内容较详细,得13分;了解程度尚可、论述内容尚可,得11分;了解程度粗糙、论述内容粗糙,得9分;了解程度欠佳、论述内容欠佳,得7分;了解程度不清晰、论述内容不详细,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5分3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堤防巡查及运维管理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议:方案完整、有效、科学、可行、有针对性的,得25分;方案较为完整、有效、科学且较为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1分;方案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尚可且方案的可行性尚可的,得17分;方案完整性、有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3分;方案欠完整性、欠有效性、针对性不强的,得9分;方案不够完整、有效性不佳、无针对性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5分4应急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殊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请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保证与措施,处理突发事件措施进行详细阐述)是否完整、是否有效、是否科学进行评议:机制与措施内容齐全,编制科学、合理的得10分;机制与措施内容较为齐全,编制较为科学、合理的得8分;机制与措施内容齐全性,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得6分;机制与措施内容齐全性欠佳,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欠缺的得4分;机制与措施内容齐全性不够,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性的得2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0-10分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的措施内容、目标要求进行评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详尽、目标要求明确,得15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较详尽、目标要求较明确,得13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详尽程度尚可、目标要求明确性尚可,得11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详尽程度一般、目标要求明确性一般,得9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欠详尽、目标要求欠明确,得7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不够详尽、目标要求不够明确,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5分6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详尽,得15分;内部管制度较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较详尽,得13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尚可、质量保证措施详尽程度尚可,得11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一般、质量保证措施详尽程度一般,得9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质量保证措施不够详尽,得7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保证措施不详尽,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5分7岗位配置、分工安排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巡查服务工作人员配备方案的岗位配置、分工安排等进行评议:岗位配置合理、分工安排可行,得4分;岗位配置合理性尚可、分工安排可行性尚可,得2分;岗位配置合理性一般、分工安排可行性一般,得1;未提供的不得分。0-4分8响应时间及服务承诺1.响应时间:承诺5小时内到现场的得0.5分,4小时内到现场的得1分,3小时内到现场的得2分(须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内容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5分4、磋商程序与方法1.资格审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的原因。2.符合性审查2.1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2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2.3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的原因。3.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4条。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5条。5.比较及评价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3条内容执行。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逾时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磋商小组成员义务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1)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4)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磋商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进入评标区之前应将所有的通信设备存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存放处。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信设备带入评标区,否则将被取消其当次项目的评审资格。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市公资交易中心,不得私自转托他人;(3)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不得协商评分;(4)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5)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9)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服务)(以最终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南浔中心城区5片圩区的59.56公里堤防巡查,44座闸站(水闸、涵闸)的日常管理,保洁,绿化养护,建筑工程、机电、电气设施、设备、金属结构常规维修及保养(运行水电费、大中修除外),监控设备维保,生态补水,堤防巡查,防汛排涝,安全管理等工作(详见运维管理清单)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甲方的要求,负责该项目设施的操作、管理、保养、维修等工作。2.乙方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设施运行维护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记录、检查报告、维修记录等。4.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运行维护的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提供设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2.甲方应保证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运行维护费用。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八、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在项目实施时不作调整。九、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2)运行管理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余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十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章节内容只提供部分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中有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供应商自行制作。具体参考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1、附件:声明书致:南浔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供应商及其项目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并保证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一致性。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已有成功的案例和业绩,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完成采购人的工作计划要求具体实施工作。5、我方承诺按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款项及方式进行支付。6、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2、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或盖章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手机:电子邮箱: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招投标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投标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附件:磋商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响应方(磋商响应方名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服务期:。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磋商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磋商响应方在采购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4.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磋商响应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磋商响应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磋商响应方代表姓名:______职务: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1、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2、附件:企业业绩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单位规模概况质量备注注:业绩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业绩(维修养护项目中应同时包含堤防、水闸、泵站、闸站四个维养类别)。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的或合同无效的或合同中未体现类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服务业绩等服务内容的,则不得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服务业绩情况委托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年份存在奖罚情况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3、附件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姓名拟任岗位年龄性别工作年限专业注册证书号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磋商响应方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附项目组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4、附件评分索引一览表序号评分内容标准分自评分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12345678910....注:“评分索引一览表”编排在《商务技术文件》的扉页。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二、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报价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15、附件: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该表格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内)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万元)服务期备注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报价含安全措施费大 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包括磋商响应方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所需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制作标书费、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6、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17、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18、附件:(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万元)服务期备注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报价含安全措施费大 写:注:1、报价明细表中分项报价按同比例下浮。2、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启“新一轮报价”格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进行报价,代理机构将通知磋商供应商递交的以数据电文形式的(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相应模块,以完成开标。(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报价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数据电文形式报价文件,以完成开标。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15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24】1205号)批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委托,就其所需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ZJN(NX)2024-0322.项目名称: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元):1300000.005.最高限价(元):1300000.006.采购需求: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禁止转包或分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南林中路9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909795质疑联系人:童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29097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国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331510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33315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传真:/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名称 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2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3编 号财政审批编号:浔财采确临【2024】1205号; 磋商文件编号:HZJN(NX)2024-03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项目属性服务类6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南浔城防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7采购预算1300000.00元8最高限价1300000.00元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磋商保证金无1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13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4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15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8800.00元(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6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bfbs格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2、是否需要提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 £网银电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19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0%;(2)运行管理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余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将予以拒收。21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2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沈国飞;联系电话:0572-3331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3磋商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磋商采购单位1、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2.3.4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00元)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5.2.1竞争性磋商公告5.2.2供应商须知5.2.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2.4合同主要条款5.2.5响应文件格式5.2.6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3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资格部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和《报价部分》三部分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1.1资格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1.1.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1.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1.4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5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6出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1.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9投标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1.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1.11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资格部分内容。11.2商务及技术部分11.2.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11.2.2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1.2.3供应商情况表;11.2.4供应商资信情况(格式自拟,包括磋商供应商证明等涉及评分的相关材料);11.2.5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包括磋商供应商涉及评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1.2.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包括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11.2.7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附件,包括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等)。;11.2.8对本项目的理解(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9对本项目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0实施计划(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1规章制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2质量保证措施(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3服务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2.14投标人针对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1.3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首次报价文件①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②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③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3.2最后报价文件①磋商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上提供)②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③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注:(1)磋商文件中已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作提供相关内容无效。(2)除报价文件外,其余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3)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以下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6.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6.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6.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6.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16.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16.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6.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16.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21.1组建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1.2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报价评审。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评审中的其他事项9.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9.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9.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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