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年桐庐县农村公路灾毁财产险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项目编号TLZHCG2025-GK-003招标状态招标|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9:26: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桐广县公路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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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陶张水:0571-64217869

正文内容

桐庐县 | 质 疑 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4幢17层 法定代表人:李健 委托代理人:盛昭 电话:/ 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函.pdf (0.1 KB) 质疑函 (1).pdf (236.1 KB) 质疑回复函.pdf 质疑函(1).pdf 质疑事项答复意见书质疑人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4幢17层法定代表人:李健授权代表人:盛昭联系方式:13033606135邮编:31000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贵公司以纸质电子版发送方式送达的关于“2025-2026年桐庐县农村公路灾毁财产险采购项目(编号:TLZHCG2025-GK-003)”的质疑函,已于2025年08月26日收悉。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支持,针对你们提出的质疑事项,经研究核实,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年度每得一次A级得2分,每得一次B级得1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级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单位公章)答复内容:质疑内容不成立。事实依据:提供近三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供应商的长期经营稳定性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评估其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评估其长期稳定性和适应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质疑事项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①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③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答复内容:质疑内容成立。本项目将发布更正公告,请关注更正公告。事实依据:此条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1D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3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质疑事项3: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进行评审:①核心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②核心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③核心偿付能力150%(含)一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答复内容:质疑内容成立。本项目将发布更正公告,请关注更正公告。事实依据:此条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①综合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②综合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③综合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如果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桐庐县财政局)依法提出调讼。1经办人:陶张水1联系电话:0571-64217869采购单位:桐广县公路服务中心(公章)1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08月28日2V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4幢17层邮编:310000联系人:盛昭,联系电话:13033606135授权代表:盛昭联系电话:13033606135地址: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88号桦桐大厦9层邮编:311500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2025-2026年桐庐县农村公路灾毁财产险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TLZHCG2025-GK-003采购人名称: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包号:1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8月19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质疑事项1: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①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投诉量≤0.04的,得3分;③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事实依据:2025年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已可以查询及下载提供,评分按照2023年数据存在不合理性。质疑事项1: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进行评审:核心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核心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核心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事实依据:核心偿付能力为综合偿付能力一部分,核心偿付能力不足以完全体现公司偿付能力,该评分内容存在不合理性。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1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年度每得一次A级得3分,每得一次B级得2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级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2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0≤投诉量≤0.02的,得5分;0.02<投诉量≤0.04的,得3分;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3、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3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综合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综合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事项答复意见书质疑人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4幢17层法定代表人:李健授权代表人:盛昭联系方式:13033606135邮编:31000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贵公司以纸质电子版发送方式送达的关于“2025-2026年桐庐县农村公路灾毁财产险采购项目(编号:TLZHCG2025-GK-003)”的质疑函,已于2025年08月26日收悉。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支持,针对你们提出的质疑事项,经研究核实,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年度每得一次A级得2分,每得一次B级得1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级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单位公章)答复内容:质疑内容不成立。事实依据:提供近三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供应商的长期经营稳定性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评估其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评估其长期稳定性和适应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质疑事项2: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①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③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答复内容:质疑内容成立。本项目将发布更正公告,请关注更正公告。事实依据:此条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1D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3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质疑事项3: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进行评审:①核心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②核心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③核心偿付能力150%(含)一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答复内容:质疑内容成立。本项目将发布更正公告,请关注更正公告。事实依据:此条评分标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①综合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②综合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③综合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如果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桐庐县财政局)依法提出调讼。1经办人:陶张水1联系电话:0571-64217869采购单位:桐广县公路服务中心(公章)1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08月28日2V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太平金融大厦4幢17层邮编:310000联系人:盛昭,联系电话:13033606135授权代表:盛昭联系电话:13033606135地址: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88号桦桐大厦9层邮编:311500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2025-2026年桐庐县农村公路灾毁财产险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TLZHCG2025-GK-003采购人名称:桐庐县公路服务中心包号:1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8月19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质疑事项1: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①0≤投诉量≤0.02的,得5分;②0.02<投诉量≤0.04的,得3分;③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事实依据:2025年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已可以查询及下载提供,评分按照2023年数据存在不合理性。质疑事项1: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进行评审:核心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核心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核心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事实依据:核心偿付能力为综合偿付能力一部分,核心偿付能力不足以完全体现公司偿付能力,该评分内容存在不合理性。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1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2022年、2023年的经营评价结果评分:年度每得一次A级得3分,每得一次B级得2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年度财产险公司经营评级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2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进行评审:0≤投诉量≤0.02的,得5分;0.02<投诉量≤0.04的,得3分;投诉量>0.04的,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的截屏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投诉量统计数据单位,本项得3分)3、招标文件评分内容11.3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审:综合偿付能力200%以上(含),得3分;综合偿付能力180%(含)—200%(不含),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150%(含)—180%(不含),得1分;④核心偿付能力低于150%,不得分。(提供投标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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