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N511133202500008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8:41: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85.2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联系方式
  • :0833-4511260
  • 曾琳:0816-2389539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332025000084 项目名称:2023年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2,282.9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3-45220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东光大道427号 联系方式:0833-451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联系方式:0816-2389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琳 电话:0816-2389539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52,282.95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52,275.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708010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1,250.00(吨)852,275.00农、林、牧、渔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有机肥1,250.00(吨)852,275.00总价本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包含辅助、配套材料)、人工费、包装费、运杂费(包含装卸车费、人工运输费、二次搬运费等)、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708010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有机肥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有机肥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有机肥1.执行标准:技术指标执行NY/T525-2021有机肥标准。2.技术指标要求:(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2)总养分(N十P2O5十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4)酸碱度(PH)5.5—8.5;1★有机肥(5)种子发芽指数(GI)≥70%;(6)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7)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8)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9)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10)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11)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12)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13)蛔虫卵死亡率≥95%。3.包装规格:40kg/袋。注:(1)以上参数2.技术指标要求中:第(1)-(13)项参数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或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肥料登记证及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采购人查验;(2)以上技术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上述参数中如涉及相关品牌,不具有指定性,供应商可理解为等于或优于以上参数;(5)如技术参数中标准有更新,在评审过程中以公布的新标准为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完成2★交货地点马边县境内行政村(大池塘村、观音岩村、金马村、鱼仓山村、珍珠桥村、龙沱沟村、东湾村等)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各村具体供货数量按采购人后期提供的货物清单要求进行。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本项目合同款项由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相关完整票据,由采购人按照财务报账程序,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可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抽检质量不合格的视为验收不通过;(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流程组织评审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应商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退换,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标的物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8★包装方式及运输(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货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配送,建立完善的供货制度,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配送车辆,安排专人负责联系。(3)供应商配送时根据实际情8★包装方式及运输况合理制定供货线路、方案,保证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配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签字。(4)成交供应商需在保证货物的质量以及安全的前提下供货及卸货,如产品因运输或卸货损坏、质量问题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5)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转运、装卸,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产品的包装运输、收发货、存放、验收等所有费用;(2)成交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产品有另行要求的,以另行要求为准。货物在质保期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或使用人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货物经供应商3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5)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送货清单(联系人、地点、数量等)要求送货。2、★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供应商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成交人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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