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项目编号440703MB2C0877924091209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17:53: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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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 关于为【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09-1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中介服务事项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3MB2C087792409120902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面积约11.17亩(土地坐落与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 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5家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完成土地评估,向采购方提交一式一份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书》(含《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已在服务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 备案要求说明 已在服务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确认评估机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因业主原因延迟则期限相应延长)。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宗地估价服务费=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30%计算执行(按补缴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计算后估价服务费大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含税全包价)。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一年内若该宗地不成交或未供应的,则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14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9-1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