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仙桃市沙湖镇人民政府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评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4-0312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2:10: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仙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预算金额3000万元
中标单位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中标金额7.10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水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
联系方式
  • :3316369
  • :15771012041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仙桃市沙湖镇人民政府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评审付费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03129 四、项目名称:仙桃市沙湖镇人民政府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评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仙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2、地址:仙桃市致富路3号 3、联系方式:3316369 4、供应商(乙方):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5、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仙桃大道西端新农贸三期33栋C009号 6、联系方式:157710120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仙桃市沙湖镇人民政府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评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1000元 5、合同金额:7.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履约地点:仙桃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312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3.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合同.pdf 财政投资委托评审项目付费合同甲方:仙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乙方: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仙桃市参与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服务费用付费标准、方式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付费合同。一、付费标准:甲方按照《湖北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计算。公式:基本付费额=∑实际财政性投资额×基本付费率。①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基本付费按0.5%计算。②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基本付费按0.3%计算。③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基本付费按0.25%计算。④投资额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基本付费按0.2%计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基本付费按0.15%计算。投资额在1亿元至5亿元(含),基本付费按0.10%计算。-⑦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部分,基本付费按0.05%计算。单项委托评审的费用额最高为100万元。二、甲方委托乙方对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沙湖镇区段水环境改善与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预算评审。项目的送审金额为6177.505676万元,审定金额为5400.307601万元,甲方按不高于询价采购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7.10万元。三、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评审质量、标准、时间内全部完成委托项目的评审任务后,甲方方能办理付费手续并向乙方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延迟一天扣除评审服务费的5%,直至扣完为止。6101130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列均经办人(签字)w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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