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25-06-09 | 项目编号 | 330383-2025-011-L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5-06-09 12:22:22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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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地点: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6幢601室建设单位: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扫描件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9日盛泽恒昌验收意见.pdf
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2025年06月06日,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进行(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企业已建生产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台账记录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及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甘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苍南县万顺电镀有限公司,变更情况详见附件)已审批电镀液总容量为43404升,设计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小型塑料件、铁件15.5万m。企业改建前主要镀种为铜、镍、铬、枪黑、仿金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电镀、喷漆。企业于2013年委托编制完成《苍南县万顺电镀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原苍南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苍环批(2013)044号),于2013年通过苍南县环境监测站验收(苍环验(2013)31号)于2022年10月委托编制完成《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建(2022)073号),项目未上马。现企业拟投资3500万元建设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撤销已审批未上马项目,于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6幢601室-1-新建3条自动电镀生产线(主要镀种为铜、镍、铬、仿金、枪黑、银)、2条手动电镀生产线、1条自动电泳生产线,改建后主要生产工艺为电镀、喷漆、电泳和注塑。电镀液总容量43404升(设计投产电镀液容量43388.1升(自动化率86.4%),备用电镀液容量15.9升),非电镀表面处理液总容量3356升(电镀配套电泳3356升)。投产后全厂可达到年电镀加工2000万只五金件、1000万只塑料件(均为对外加工),生产1000万只塑料件(含电镀加工)的生产规模。企业于2024年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5月2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建(2024〕041号)。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2024年10月调试。验收期间,项目仅配置了2楼的MF01、MF02、MF03流水线及配套的辅助槽等设备、原位于3楼的枪黑、水洗槽部分移至2楼进行生产,现达到年电镀加工1000万只塑料件(均对外加工)的生产规模,故本次做分期验收,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3303270952240816001P)。目前该项目已建的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二)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三)验收范围《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的已建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中仅配置了2楼的MF01、MF02、-2-MF03流水线及配套的辅助槽等设备,现达到年电镀加工1000万只塑料件(均对外加工)的生产规模,故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实际印刷废气经旋流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经判定: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酸洗废水、镀覆处理漂洗废水、后处理废水、配套辅助槽废水、纯水机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托盘收集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纳管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纯水机废水用于废气喷淋塔吸收及地面清洗;其余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酸洗废水、镀覆处理漂洗废水、后处理废水、配套辅助槽废水、纯水机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托盘收集水)分质分流后经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入海排污口排放,近期出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的其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二)废气-3-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电镀废气(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1)MF01含氰废气经两级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2)MF01镀铬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经铬酸雾净化回收器+两级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3)MF01综合废气配套两套独立废气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四)固废厂区内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科(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30383-2025-011-L),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验收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验收期间,项目污水站含氰废水出水口监测结果表明,总银排放浓度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的其-4-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1)MF01铬酸废气二级喷淋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铬酸雾排放浓度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MF01综合废气净化后排气筒、MF01综合废气2#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MF01含氰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氰化氢排放浓度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铬酸雾、硫酸雾和氯化氢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38(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验收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四)固体废物核查结论危险废物中废槽渣、废电镀液委托温州市清能节能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通过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5-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五、验收结论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备,验收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已建的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经现场调查,实际建设情况中仅配置了2楼的MF01、MF02、MF03流水线及配套的辅助槽等设备。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六、后续要求(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对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修造船、电镀、化工等8个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3100的通知》(温环发〔2024)7号,附件8温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整治验收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完善标识标牌。(四)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6-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文件精神,环保设施应充分考虑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855-2017)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六)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七、验收组人员信息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验收组成员签名:龙港市盛泽恒昌科技有限公司传相2025年06月06日外“卷北-7-会议签到表会议名称龙港市盛军业星科放有司及更项目期竣工环境备护自主验收会议时间2025年6月6日会议地点会议室参会人员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电话活,相龙经市变海位冒13838721268和A7A13868600782黄树制混州医2大”到教授15805772517引高213750006692私2纪15167011019限颐、众川川保132100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