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柏墩小学柏墩小学文件柜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21202-2024-0205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0:16: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中标金额200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文件柜组合家具
联系方式
  • :13872182806
  • :15607243080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 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202-2024-02052 四、项目名称:柏墩小学文件柜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安区柏墩小学 2、地址: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 3、联系方式:13872182806 4、供应商(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 5、地址:咸安区 6、联系方式:15607243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文件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4个 4、主要标的单价:500元 5、合同金额:0.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履约地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4-020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柏小文件柜采购合同.pdf 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咸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采购组合家具网上商城议价合同合同编号:HWYJ4212022400620157甲方: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乙方: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合同金额(含税):¥2,0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商品名称商品品目商品编码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小计1组合家具中二斗文件柜时新SX-TPWJG-03组合家具bz0361188时新SX-TPWJG-034.0组¥500.00¥2,000.00合同金额(含税)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大写:贰仟元整¥2,000.00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二、收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联系方式1、收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2、收货地点: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3、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明;手机:18827301995;电话:8821010三、质保期: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四、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五、验收标准: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合格率大于98%。六、特别说明:1、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七、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开户名:咸安区鑫源家具城;帐号:42050169600800000348;3、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娅;手机:15607243080;电话:15607243080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九、解决纠纷方式:第1页共2页1、双方协商。2、协商不一致,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3、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貳份。2、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202MA4CPHL52U地址:咸安区官埠桥镇官埠街门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2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