弛源化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ZB202411190002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09:49: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预算金额2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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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 本项目由隆道平台独家发布 弛源化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弛源化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 ZB20241119000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6 12:0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弛源化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 ZB2024111900022 招标人: 直属单位,直属单位,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19 00:00至2024-11-26 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6 12:00 开标时间: 2024-11-26 12:00 开标地点: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分公司 投标人资格条件: 无 备注: 联系人: 李** 电子邮箱: 15****** 招标附件: 弛源化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比选文件.doc 子包详情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比选编号:***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3第三章评比方法(综合评估法)8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10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21附件1:参选函22附件2:参选一览表2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41.第一章比选公告项目名称: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比选编号:******1.比选条件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比选条件,特邀请有实力兴趣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比选。2.采购项目与比选范围2.1采购项目:2.1.1项目名称:序号 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 注1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编制、审核、招标方案及比选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全过程工作,出具招标情况报告等,详见“2.2招标范围”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1.3委托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2.2比选范围:比选人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所有技改项目、更新项目、研发项目、大修项目、生产及新建项目所需的设计、勘察、监理、咨询服务、物资、设备、基建、建安工程等需公开招标的国际、国内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2.1.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2.2.编制、发放、解释资格预审文件、比选文件;2.2.3.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2.2.4.组织参选人踏勘现场(如有)、答疑、草拟答疑纪要;2.2.5.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2.2.6.参选人资格预审(如有);2.2.7.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2.2.8.邀请有关人员现场监督;2.2.9.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2.2.10.落实开评标地点(在乙方所在地或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主持开评标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2.2.11.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备案;2.2.12.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办理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参选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2.2.13.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答复参选人的询问和质疑;2.2.14.协助甲方依法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采购项目合同;2.2.15.整理编写招投标情况报告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2.2.16.甲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比选人资格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项目服务内容;3.1.2具有有效的ISO9001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发布公告及比选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日4.2本比选项目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比选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参选人可以登录“隆道电子采购平台”直接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等资料、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4.3比选文件每份售价0元。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1月**日10时00分(以电子平台公布截止时间为准)。5.2开标地点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3参选文件上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隆道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72593482传真:023-725934822.第二章参选人须知条款号内 容一、说 明1.1比选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联系人:李老师电 话:023-72593482传 真:023-725934821.2项目名称: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1.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国有资金1.41、比选范围:仅限于弛源化工分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所有技改项目、更新项目、研发项目、大修项目、生产及新建项目所需的设计、勘察、监理、咨询服务、物资、设备、基建、建安工程、等需公开招标的国际、国内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编制、审核招标方案及比选文件、组织审核比选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全过程工作,出具招标情况报告等,详见“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工作范围。2、质量保证:比选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审计要求。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6项目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1.7质量要求:比选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审计要求。1.8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一、服务费支付:由中选人支付二、参选人可根据自身的实力提出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二、 参选人2.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代理服务内容。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别说明:比选人有权对拟中选候选人的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但必须保证复印件清晰可见。2.2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2.3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2.4投标费用: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三、比选文件3.1参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11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隆道电子采购平台”参选人质疑区提交质疑。3.21、比选人在认为有必要对参选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24年11月**日16时 00 分(北京时间)澄清或修改,与潜在投招标方沟通。2、无论参选人是否在“隆道电子采购平台”网上“答疑补遗”栏目下载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比选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参选人已知晓比选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参选人自己负责。四、 参选文件4.1参选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顺序编制上传):1.参选函(参选函、参选一览表)2.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要出具的,应提供复印件)、人员要求、业绩要求、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等】4.2参选报价:1.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以及中选人填报的下浮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参选总价中不得包含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参选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同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中。3.参选货币:人民币;4.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号规定以及中选人填报的下浮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6.参选人应按参选一览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上传。4.3参选保证金的缴纳、退还:1、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2、提交方式: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比选人指定专用银行账户上。3、参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即2024年11月**日7时00分前到账),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参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4、各参选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参选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5、参选保证金指定专用银行账户如下:单位名称: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白涛支行账 号:3162 0201 0400 012856、参选人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可简写)参选保证金,以便比选人进行查对;7、退参选保证金时间: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及以外的参选企业退还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退还至参选人银行基本帐户。4.4参选有效期:90日历天。4.5参选文件份数:电子版1份提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选一览表等另外单独做一份,同电子参选文件一起上传,在开标时供唱标用。4.6装订要求:参选人应将参选函部分、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如有)分别按序编制上传,并应编制目录。4.7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参选一览表另外单独做一份)。五、 参选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参选文件递交至: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隆道电子采购平台。六、 开标及评标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隆道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截标6.2评标会由比选人主持。6.3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依法组建。6.4评标方法:本次评选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6.5中选候选人的推荐: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选候选人。七、 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7.1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比选人确定出中选人后,比选人将在 “隆道电子采购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比选人将按规定发出中选通知书。八、 授予合同8.1中选通知书发放方式: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无投诉,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8.2履约担保(若有预付款,必须提供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额:如有预付款则为中标总价的10%;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招标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且不晚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比选人提交;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合同履约结束并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一次退还给卖方。8.3签订合同: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中选通知书、中选人的参选文件、比选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人应重新招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投标截止时间止,参选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或否决所有参选人的。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参选人仍少于3家,比选人按其公司程序自行决定不再招标,通过谈判等形式采购十、 纪律、监督和投诉10.1监督部门: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请参选人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以下条款容易造成投标无效,敬请特别留意:1、参选保证金要在规定的时间交纳到比选文件指定的收款帐户上,支付帐户必须是参选人基本账户;2、投标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编制上传;3、比选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名上传,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中相关人员的签字。4、比选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须根据文件要求加盖参选人(或相应单位)的公章(鲜章)后上传,不要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5、注意检查质量认证证书、相关设计制造安装专业资质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6、参选人投标行为、参选文件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条例。3.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其投标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中,按经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得分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2.1形式评审标准参选一览表上传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2.1形式评审标准参选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参选文件上传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及盖章齐全。2.1形式评审标准招标最高限价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下浮率2.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不允许选择性报价。2.1形式评审标准其他参选有效期、参选文件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有上传文件,且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1项规定。2.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2.2资格评审标准质量认证有上传文件,且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1项规定。2.3响应性评审标准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5000元,必须是从参选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足额、按时到达比选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2.3响应性评审标准参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4.4项规定2.3响应性评审标准参选文件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2.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2.1分值构成(100分)1、参选报价45分2.2.1分值构成(100分)2、商务部分47分 2.2.1分值构成(100分)3、服务保障8分2.2.2评分标准参选报价(45分)有效合格参选人得基本分25分,在此基础上,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2011标准收取每优惠1%加0.5分,本项最高得45分。2.2.2评分标准商务部分(47分)一、招标代理条件设施构成(6分):1、参选人有固定的办公场地的得2分(必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本条不得分)。2、参选人在重庆具备独立开展招投标的场地及电子系统,具有专用的开标室和评标室,且开标和评标室具有电子监控设备的得4分(必须提供开标室和评标室现场照片,否则本条不得分)。二、参选人实力(7分):1、参选人在渝执业招标人员20人(含)以下的得1分;20(不含)-50(含)人的得2分;50(含)-100(不含)人的得3分;100(含)人以上得4分。提供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中人员备案信息截图。2、参选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三、招投标档案管理(3分):参选人具有招投标档案管理的管理制度,并具备独立的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储条件得3分,没有得0分。(必须提供管理制度、目前档案存储情况及现场照片,否则本条不得分)。四、参选人信誉(5分):参选人属于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且参选人所属红名单类别为招标代理的得5分。五、相关行业主要工作业绩(26分):1、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参选人承担过化工工程或化工设备或化工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3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化工工程或化工设备或化工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3分。3、第1、2项业绩可以重复得分,但须提供法定公开网页版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否则不得分。2.2.2评分标准服务保障(8分)服务方案(5分):采用类比法进行横向比较,得0-5分。2.2.2评分标准服务保障(8分)服务承诺(3分):采用类比法进行横向比较,得0-3分。4.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协议甲方合同号:J**-**-***乙方合同号:委托单位: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单位:XXXXXX公司签约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签约时间:2024年**月甲方(委托人):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电话:023-72593482乙方(代理人):****(下称乙方)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乙方纳入其合格招标代理供应商目录,同时双方就甲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人概况1.甲方名称: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2.项目名称:以招标项目内容为准,实行分批分项目采购;3.项目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4.招标范围:弛源化工分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所有技改项目、更新项目、研发项目、大修项目、生产项目及新建项目所需的物资、设备、基建、建安工程、勘察、监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等需公开招标的国际、国内招标代理服务工作;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代理人概况1.乙方:****2.资格等级:*******。3.证书编号:*****4.拟派专职人员:姓名:***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电话:***姓名:***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电话:***三、委托工作范围1.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编制、发放、解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3.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答疑、草拟答疑纪要;5.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6.投标人资格预审(如有);7.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8.邀请有关人员现场监督;9.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10.落实开、评标地点(在乙方所在地或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主持开评标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11.整理评审报告送甲方及有关部门;12.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办理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13.协助甲方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14.协助甲方依法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采购项目合同;15.整理编写招标报告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6.甲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报酬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及计费费率: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费率见下表。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计费费率服务招标计费费率工程招标计费费率收费优惠费率100以下1.5%1.5%1.0%下浮A%100 — 5001.1%0.8%0.7%下浮A%500 — 10000.8%0.45%0.55%下浮A%1000 — 50000.5%0.225%0.35%下浮A%5000 — 100000.25%0.01%0.2%下浮A%10000 — 500000.05%0.05%0.05%下浮A%50000 — 1000000.035%0.035%0.035%下浮A%100000 — 5000000.008%0.008%0.008%下浮A%500000 — 10000000.006%0.006%0.006%下浮A%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下浮A%注:1.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2、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上表代理服务费计费费率计算后下浮A%收取招标采购代理费。1.3、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并下浮A%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280万元、240万元、360万元下浮A%,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1.4因流标,甲方决定不再进行二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以该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基数,按上第1.2、1.3规定的“计费费率”收费优惠费率规定计算的金额再下浮A%【即A%*A%】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1.5由于两次流标,未能确定中标候选人。甲方选择其他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以最终确定的直接发包金额为基数,按上第1.2、1.3规定的“计费费率”收费优惠费率计算的金额再下浮A%【即A%*A%】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1.6由于其他原因招标项目取消而乙方已开展相关实质性工作的、甲方因流标外的客观原因决定中途停止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根据1.4规定计算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服务费的支付方和支付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约定。(2)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在乙方完成所有招投标工作并提交完整资料(2套:其中原件1套、复印件1套)及乙方向中标单位开具服务类合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中标单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五、有关费用1.甲方无需承担组织项目代理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组织项目代理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含甲方评审专家评审劳务费、开评工作人员差旅费);2.代理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编制费、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劳务费、开评标费、办公场地使用费、工作人员差旅费及通讯费、评委劳务费、税费等公招项目的场地费用;3.乙方按有关规定约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由甲方通知交易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六、甲方(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依据本协议,对招标项目书面通知乙方开展代理招标采购业务;(2)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写,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提出修正意见并签字确认,但并不因此减少乙方责任;(3)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承接单位,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4)可依据有关规定派遣采购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6)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代理从业人员;(7)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和招标汇总资料等;(8)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工作内容与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9)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2.甲方义务(1)根据每次招标项目指定1-3名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向乙方明确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要求等,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商务材料和要求,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保证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向乙方提供相关采购项目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4)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5)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其要求;(6)接收招标代理成果依法确定中标人;(7)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8)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采购制度;(10)配合监督部门处理投诉(11)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七、乙方(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1)依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3)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甲方意见;(4)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6)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2.乙方义务(1)收到甲方代理招标采购业务书面通知后,应按甲方具体要求立即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向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2)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3)提出科学、合理合法的采购方案;(4)负责满足甲方合法、合理要求,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双方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甲方按其程序完成审批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5)严格遵守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采购制度,应对招标工作中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正确性负责;(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如有);(7)与甲方协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8)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部门;(9)开标、评标结束后3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10)协助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向甲方提交招标工作书面情况报告,协助甲方依法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采购项目合同;(11)依法及时协助甲方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12)不得接受与本协议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1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4)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5)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八、招标代理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招标代理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合同;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协议更改或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变更、终止本协议。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违约方支付守约方10%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违约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或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按本协议计算;3.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等一切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4.如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5.乙方如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金额不得超过乙方实际收到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甲方如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应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约定与本约定不一致时,按照本约定执行。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十二、其他事项1.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变更或解除协议;2.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4.本协议正本一式七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三份。甲方: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账号:税号:税号: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订立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化医大道66号。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书廉洁协议买方: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买方”)卖方:****************(以下“卖方”)为促进双方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确保双方工作人员的从业安全,杜绝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将工程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按照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廉洁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双方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第二条双方在经济交往和业务活动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利益。第三条双方应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若发现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和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予以制止和纠正,直至检举揭发。第四条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卖方回扣等好处费。第五条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有价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第六条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具家电、办公用品和房产等。第七条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八条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提供方便等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第九条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第十条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亲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第十一条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有价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第十二条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向买方工作人员馈赠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具家电、办公用品和房产等。第十三条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十四条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买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参加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第十五条卖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合同和协议约定,不得为谋取私利伙同或串通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对买方工作人员进行行贿,损害买方利益。第十六条卖方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买方监督机构或买方上级单位举报,买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卖方及举报人进行报复。买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卖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一)买方监督机构: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二)上级监督机构: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室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第十七条买方发现卖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前述不正当的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进行行贿或变相行贿,买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卖方合同标的或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卖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买方予以追缴,买方有权取消违反协议的卖方的投标资格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所属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或供货市场。第十八条本协议作为《招标代理采购协议》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2: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买方: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买方”)卖方:****************(以下“卖方”)为了保证双方就本工程前期产品研究至本合同履约期间的成功合作,双方需要向对方披露与项目有关的专有信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这些信息的保密作出如下协议:1.保密范围1.1.双方同意为从其他方获得的机密信息保密。1.2.“机密信息”是指在本工程前期产品研究至本合同履约期间,通过双方任何一方(披露方)以口头、书面、图形、或设备部件及其它方式,向一方(被展示方)展示或说明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从事的研究、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专有术语、市场调查资料、产品、产品概念、公司管理制度/流程/工作手册、客户资料、专有知识概念、服务、发明、制造流程、制造技术、采购、会计、装配、分销、工程、营销或销售等等有关的例子、材料、文章、图形、技术数据或知识。机密信息还指双方交谈和交谈的内容。1.3.为避免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本保密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披露方披露给被展示方的任何机密信息。1.4.任何包含机密信息的其它信息也适用本协议,不能因其同其他非专有信息联系在一起而例外,除非该信息作为整体被视作例外。2.保密条款2.1.任何一方有义务对另一方的机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避免任何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获得。本条款适用于任何此类机密信息的复制品。2.2.只有获得另一方机密信息一方的员工为履行主合同及其附件之目的才能获得该等信息。该方有义务督促这些员工遵守保密条款。2.3.获得另一方机密信息一方的合作者为完成本合同规定项目任务需要获得该机密信息时,获得另一方机密信息一方及该合作者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该合作者为这些信息保密,并由此负有其合作者泄密的连带责任。3.使用机密信息3.1.机密信息不得用于协议所指目的外的任何目的。3.2.除此协议外,获得另一方机密信息的一方未得到任何授权、许可或赠予使用机密信息。4.保密条款限制本保密协议不适用以下信息4.1.当时或随后,机密信息经拥有者披露进入给公众领域(获得另一方机密信息一方无任何行为过失)。4.2.在披露方披露前或披露后,或被展示方在不违反保密条款情况下,经由与披露方无关的第三方告知了相同的信息。4.3.被展示方独立获得的同披露方机密信息相同的信息。5.机密信息权属5.1.所有在保密协议下由披露方提供的机密信息属于披露方财产。5.2.披露方未对专利、知识产权、专有知识和其它无形资产给予被展示方任何授权。5.3.本协议并不约束披露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许可、披露或传播机密信息。但双方另有协议约定予以保留的信息除外。6.返还机密信息项目完成后,被展示方应返还披露方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的机密信息。7.其它7.1.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7.2.双方同意,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失效,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协议双方并同意制定新的有效条款加以更换,确保该条款所指的商业、经济或其它目的顺利达成。7.3.此协议为《招标代理采购协议》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1、参选函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参选函(2)参选一览表(投标声明,如果有)2、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比选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5)比选文件规定的人员证明文件(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有)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编制上传。5.1.附件1:参选函参选函致:(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方根据已收到或从网上下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号)的比选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并已充分理解了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经我方研究决定,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参选总价,承担(项目名称)、(设备或材料名称)的(设计、制造、运输)等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为此,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我方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的全部参选文件,包括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参选文件份;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3、我方承诺我们的参选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我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5、我方的参选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接受项目的相关管理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不退还我方的参选保证金。参选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5.2.附件2:参选一览表参选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 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参选保证金(人民币)投标声明(如有)参选报价(下浮率)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计费费率计算后下浮**%收取招标采购代理费。参选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参选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参选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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