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ZC2024-C3-00866-YNDF-0007: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DF-2024-25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9:07: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预算金额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
联系方式
  • :0871-64608401
  • 张小敏:18669055226

正文内容

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 采购单位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3-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3-26 00:00:00至2024-04-02 00: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4-07 10: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45号天福商厦1幢14层1414室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小敏 项目联系电话 15687862985 采购单位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滇池路6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60840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学府路745号海伦先生1栋13A楼6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68786298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7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3-00866-YNDF-0007 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0 最高限价(万元):40 采购需求:(1)微信订阅号:以塑形象、创品牌、拓市场、促开放为重点,着力做好云南文旅品牌形象宣传。运营期内粉丝量增至16.5万,阅读量不少于100万人次。 (2)微信服务号。以云南文旅产品、旅游线路等为重点,着力做好新业态新产品宣传。运营期内粉丝增长至56万,阅读量不低于50万人次。 (3)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要求: 制作的内容须在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络传播平台进行发布(如抖音、快手、微博等),发布账号需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粉丝量在百万+以上,每年制作融媒体产品不少于50条(图文新闻、短视频、网评、H5、直播等),传播数据不低于5000万+。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6、服务周期: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标段2: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1)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数字影像跟踪运营: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6 00:00至2024-04-02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7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4-07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45号天福商厦1幢14层1414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07 10:00(2)数字影像跟踪运营: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07 10:00 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注: 3.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 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地址:滇池路678号 联系方式:0871-64608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745号海伦先生1栋13A楼69室 联系方式:15687862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敏 电 话:1568786298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4-03-25 下载 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DF-2024-25采购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代理机构: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3月采购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代理机构: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01.项目概况102.资金来源103.采购范围10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5.磋商费用10二、磋商文件106.磋商文件的组成10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1三、响应文件11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9.响应文件构成1110.报价和报价货币1211.有效期12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3.磋商保证金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415.递交响应文件的提交14五、磋商1516.磋商1517.磋商过程的保密16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六、成交结果1719.成交人的确定1720.成交通知书1721.签订合同1722.履约保证金18七、其他事项1823.质疑和投诉1824.采购代理服务费1925.磋商文件编制依据19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合同条款前附表20第一条总则22第二条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23第三条合同价款23第四条服务承诺24第五条保密责任24第六条不可抗力25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25第八条其他25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一、响应文件封面28二、报价一览表29三、磋商分项报价表30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31格式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1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32格式2-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33格式2-2、资质证书(扫描件)34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1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42格式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43格式6、磋商保证书44格式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45格式8、供应商认为如果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6五、商务标部分47格式1、磋商申请书47格式2、拟投入人员情况48格式4、类似业绩表50格式5、承诺书(供应商)51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52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53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格式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5格式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6六、技术标部分57格式1、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57格式2、服务方案58格式3、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9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0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62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62资格审查前附表621.资格审查632.资格审查标准633.资格审查程序63第七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63磋商办法前附表631.磋商方法682.磋商标准682.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要求审查标准682.2磋商标准683.磋商程序68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83.2磋商、比较与评价683.3磋商结果693.4其他政策69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如下:1、项目编号:YNDF-2024-252、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3、预算金额:40万元:其中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20万元;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20万元。4、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20万元;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20万元。5、采购需求: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求:(1)微信订阅号:以塑形象、创品牌、拓市场、促开放为重点,着力做好云南文旅品牌形象宣传。运营期内粉丝量增至16.5万,阅读量不少于100万人次。(2)微信服务号。以云南文旅产品、旅游线路等为重点,着力做好新业态新产品宣传。运营期内粉丝增长至56万,阅读量不低于50万人次。(3)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要求:制作的内容须在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络传播平台进行发布(如抖音、快手、微博等),发布账号需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粉丝量在百万+以上,每年制作融媒体产品不少于50条(图文新闻、短视频、网评、H5、直播等),传播数据不低于5000万+。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服务周期:一年。★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按包号分别制作、递交。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标包内容对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3、对供应商其它特定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项: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注: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联系方式:087164608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45号海伦先生1栋写字楼13A楼69室联系方式:0871-636243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敏电话:186690552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联系方式:087164608325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45号海伦先生1栋写字楼13A楼69室联系方式:0871-63624350项目联系人:张小敏电 话:18669055226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1.2项目编号YNDF-2024-253.1采购内容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3.2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7.1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0.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1标段20万元;2标段20万元。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13.2磋商保证金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户 名: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标段:¥200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2标段:¥200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保证金形式: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保证金的递交截止到账时间为: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全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2502012009024577015开户银行:昆明市工行正义支行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2.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中约定24.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收取3500元/标,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账户全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2502012009024577015开户银行:昆明市工行正义支行25.1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若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3)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服务。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2磋商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3500元/标。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9.2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若分包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10.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分包中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利润、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及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4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5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0.6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2.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2.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12.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2.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2.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2.8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人。12.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账凭证。13.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退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退还磋商保证金。13.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编制与加密14.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14.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4.4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递交响应文件的提交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15.3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磋商16.磋商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云南省财政厅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6.3磋商原则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5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16.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6.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6.8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6.9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6.10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及2.2款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6.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除外。六、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9.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履约保证金22.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3.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3.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信用查询25.1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标段:1年。2标段: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1标段: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乙方应提供有效发票,根据采购人拨付进度,支付剩余款项(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2标段: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乙方应提供有效发票,根据采购人拨付进度,支付剩余款项(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4验收标准:相关服务及成果文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止。5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连续二次返工仍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项目服务,并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此项目延误,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处理方式: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如有情节恶劣影响本次采购项目开展、验收、交付行为的,甲方将相关情况如实上报省财政厅。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对该项目进行暂停或终止,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或损失由甲方承担。每延误支付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4.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等)。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交付的项目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6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商定为准。(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可由双方另行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号为YNDF-2024-25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乙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享有专利申请权和软件著作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非专有数据以作商品推介、宣传材料、案例分析、资料分析等类似之用途。第二条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第2.2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2)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3)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第2.3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根据合同内容,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甲方保证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第2.4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乙方提供。第三条合同价款第3.1条合同价本合同价共计人民币(¥元)。第3.2条付款方式: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于项目完成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四条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服务承诺如下:第五条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第6.4条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不可抗力第6.1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6.2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7.1条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7.2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7.3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继续赔偿。第7.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7.5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第8.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8.2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8.3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第8.4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5条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以下无正文,后为签字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响应文件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选填)项目编号:YNDF-2024-25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编号:YNDF-2024-25标段名称: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选填)磋商总报价(元)大 写磋商总报价(元)小 写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承诺磋商保证金(元)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注:<1>供应商应将此表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磋商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2>报价一览表内容应与响应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3.磋商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编号:YNDF-2024-25标段名称: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选填)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内容和顺序自拟。2、本项目磋商总价(万元)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格式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格式2-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2-2、资质证书(扫描件)格式2-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格式2-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2-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2-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重大违法记录的定义自行承诺及说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9、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声明书致:云南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声明;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磋商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致:云南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内容自拟)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磋商保证书致:云南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本书作为____________(供应商)对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邀请提供的磋商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并放弃中标:(1)从开标日起到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2)开标、磋商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5)中标后无故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的,我公司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格式8、供应商认为如果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五、商务标部分格式1、磋商申请书致:云南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根据贵方代理的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选填)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磋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项目磋商工作。为此,我单位(公司)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本次磋商报价中规定的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的磋商总费用为:________;2、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磋商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磋商被接受,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拟投入人员情况表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编号已完成工作项目情况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工作周期完成情况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表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位技术职称拟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备注12345...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类似业绩表项目名称: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编号:YNDF-2024-25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标的金额备注注:1、表格无固定格式,磋商供应商自行拟定,需具备业绩情况基本信息。2、须附相关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承诺书(供应商)本企业作为云南省文旅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选填)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件是指: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注:对于报价产品商务条件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六、技术标部分格式1、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写,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按第五章的相关服务要求,结合各标段的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制拟定,但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标段:1.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2.实施方案;3.服务承诺及措施;4.人员投入和保障;5.拟投入设备;6.运营报告编制;7.知识产权承诺;例:我公司对本项目知识产权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公司投标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供应商自愿作出的其他承诺)8.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应予承诺的其它服务内容。2标段:1.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2.影像跟踪服务工作方案;3.网络传播平台和传播保障计划和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月内网络传播平台截图,需要显示粉丝量等信息。)4.服务承诺及措施;5.人员投入和保障;6.知识产权承诺;例:我公司对本项目知识产权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公司投标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供应商自愿作出的其他承诺)7.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应予承诺的其它服务内容。格式3、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利用新媒体持续推进“文化润滇”行动,深化实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全媒体传播,与社会民意及时互动,对网上的谣言、不实传言及时澄清,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信息,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云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组织“厅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采购活动。(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博社区公约》等。2、需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要求:(1)微信订阅号:以塑形象、创品牌、拓市场、促开放为重点,着力做好云南文旅品牌形象宣传。运营期内粉丝量增至16.5万,阅读量不少于100万人次。(2)微信服务号。以云南文旅产品、旅游线路等为重点,着力做好新业态新产品宣传。运营期内粉丝增长至56万,阅读量不低于50万人次。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要求:制作的内容须在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络传播平台进行发布(如抖音、快手、微博等),发布账号需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粉丝量在百万+以上,每年制作融媒体产品不少于50条(图文新闻、短视频、网评、H5、直播等),传播数据不低于5000万+。(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本次采购标的数量为1项/标;项目服务周期:1年(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标段:官方新媒体账号运营1.组建具有采编资格证或新闻记者证相关资质的专业团队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专业服务和运维。团队中配备不少于10名编辑按照“三审三校”采编流程进行内容审核和发布。2.指导、分派不少于2名记者任务,及时有效提供原创稿件,并开展其他相关工作;以及不少于2名摄影记者保证图片来源的原创性及配图质量,需配备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器材。3.组织专人按月、季度、年收集汇总发布量、阅读量、粉丝量等内容反馈,提交微信公众号运营报告。4.按采购人有关要求,开展微信运营推广各项工作。5.组织至少1名专业设计专业相关人员,对微信公众号海报、图片、贴片等内容进行创意视觉提升,不断提升内容质量。2标段:数字影像跟踪运营(1)组织具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相关资质、项目管理专业相关资质的专业团队。团队中至少应配备3位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采编人员,实际承担云南文旅数字影像项目策划、视频制作、宣传发布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2)制作云南文旅系列新闻视频,策划“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话题创作,打造涵盖“吃住行游购娱”云南文明旅游网络宣传环境;(3)利用易于网络传播的形式,引导全省旅游服务工作者,乃至全体市民,同心协力做好游客接待及服务保障工作;(4)以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对云南目的地资源、旅游服务等进行介绍。特别是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旅游旺季,依托省内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宣传推荐游玩攻略和云南文旅小知识,及时关注和回应网友关切,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同到期后,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档,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方式。(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审 查 因 素审 查 标 准22.1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2.1资格条件特定条件★特定条件:具有效的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2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信用记录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审查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磋商程序,作废标处理。第七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2.2符合性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2符合性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 2.2符合性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2.2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标准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内容(如有)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各标段的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3续表2.3.2、1标段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价格(满分10分报价(满分10分根据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总报价进行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10%后的磋商总报价进行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总报价最低的磋商总报价为磋商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总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总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0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5分)1、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5分)(1)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项目情况有深入理解和了解;(2)供应商对本项目重难点把握准确,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重难点提供了对应的重难点解决方案。以上方面,每项2.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的扣1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2.5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2、实施方案(36分)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应包括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运营推广方案、各阶段工作的内容和目标,对粉丝量增加、阅读量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运营规范性及标准化等内容。每项5分,共计36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3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6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1)总体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合理。(2)运营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满足采购需求。(3)对微信订阅运营号重点描述完整、详细,对云南文旅品牌形象宣传有具体、完善的方案,方案可行。(4)对运行期间粉丝量提升、要求的最低阅读量有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有具体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5)微信服务号运营重点描述完整、详细,新业态新产品宣传有具体方案,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可行。(6)运营期内粉丝增长、要求的最低阅读量有具体的方案、方案可行,有具体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服务承诺及措施(18分)3、服务承诺及措施18分(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2)完成时间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完成时间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3) 服务期间安全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1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2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要求的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人员投入和保障(20分)4、人员投入和保障(20分)(1)拟投入人员编辑、记者、专业设计人员配备满足采购需求配备标准,得3分。(2)每提供1个相应执(职)业证书加1分,分值加满15分为止。(3)编辑、记者、专业设计人员等拟投入人员工作流程满足采购需求,分工明确、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工作流程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岗位分工不明的不得分。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拟投入设备(2分)5、拟投入设备(2分)(1)拟投入设备(如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器材)满足采购需求,能够保证设备到位,有具体的设备型号,能够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的。得2分。(2)拟投入设备(如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器材)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无设备到位计划或无具体的设备型号,不得分。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运营报告编制方案(2分)6、运营报告编制方案(2分)(1)供应商拟编制的运营报告提交时间、内容规范、合理、可行.(2)运营报告编制能清晰的反映发布量、阅读量、粉丝量等数据,满足采购需求要求,针对性强。以上方面,每项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0.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1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知识产权承诺(2分)7、知识产权承诺(2分)供应商承诺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出现侵权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不影响项目进度要求得1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无承诺不得分。2实施方案(36分)实施方案(36分)业绩(5分)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类似业绩得1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2.3.1、2标段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F1评分标准价格(满分10分价格(满分10分根据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总报价进行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10%后的磋商总报价进行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总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总报价最低的磋商总报价为磋商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总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总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0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5分)1、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5分)(1)-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项目情况有深入理解和了解。(2)供应商对本项目重难点把握准确,条理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重难点提供了对应的重难点解决方案。以上方面,每项2.5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的扣1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2.5分。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影像跟踪服务工作方案(30分)2、影像跟踪服务工作方案(30分)各阶段工作的内容和目标,对粉丝量增加、阅读量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运营规范性及标准化等内容。每项5分,共计30分,有一项描述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的扣2.5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5分。(1)总体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合理。(2)运营规范性及标准化程度满足采购需求。(3)对云南文旅数字影像项目策划、视频制作、宣传发布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有具体、完善的方案,方案可行。(4)对制作云南文旅系列新闻视频,策划“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话题创作,有具体、完善的方案,方案可行。(5)包括对云南目的地资源、旅游服务宣传、推荐、回复等内容方案详细、具体、可行。(6)对运行期间粉丝量提升、要求的最低阅读量有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有具体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网络传播平台和传播保障计划(18分)3.网络传播平台和传播保障计划(18分)(1)供应商的网络传播平台,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络传播平台。(2)发布账号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粉丝量在百万+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月内网络传播平台截图,(需要显示粉丝量等信息)。(3)针对本项目每年融媒体产品不少于50条(图文新闻、短视频、网评、H5、直播等),完成传播数据目标具有完整、详细、合理的保障计划和措施,执行性强。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3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6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要求的,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服务承诺及措施(18分)4、服务承诺及措施(18分)(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2)完成时间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完成时间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3) 服务期间安全承诺及保障、惩处措施(6分)1)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承诺,内容全面、合理;2)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3)有明确、合理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1分。有一项缺项漏项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扣2分。不足是指:对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分析不具体;理解分析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要求的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人员投入和保障(10分)5、人员投入和保障(10分)(1)拟投入人员配备满足采购需求基本配备标准得3分。(2)每提供1个相应视编辑、记者相关资质、项目管理专业相关资质加1分,分值加满5分为止。(3)拟投入人员工作流程满足采购需求,分工明确、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工作流程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岗位分工不明的不得分。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知识产权承诺(3分)6、知识产权承诺(3分)供应商承诺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出现侵权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不影响项目进度要求得3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无承诺不得分。2技术和商务部分F2评分标准(90分)业绩(6分)7、业绩(满分6分)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类似业绩得2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1.磋商方法本次磋商原则为:本次采购所采用的磋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的磋商方法。2.磋商标准2.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1”。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证明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2.2磋商标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3.磋商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及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型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型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磋商、比较与评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3.2.5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7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11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1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磋商结果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编写竞争性磋商纪要。3.4其他政策3.4.1关于中小企业:3.4.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4.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4.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4.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4.1.5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1.5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4.2关于监狱企业:3.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4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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