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31110100002718496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2:47: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预算金额2.80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鄯善县分公司中标金额2.80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燃气设备工程安装
联系方式
  • 木合买提艾沙:13899329435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鄯善县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11101000027184963 五、合同编号:11N4577084122026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燃气设备工程安装 详见附件 项 1.00 28000 2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木合买提·艾沙 联系电话:13899329435 传真:/ 地址:蒲昌路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08-燃气报警器安装协议 --职业高中二号食堂及实训车间报警器改造().pdf 燃气报警器安装协议编号:20260226-08甲方: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乙方:新疆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鄯善县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安全、规范使用管输天然气,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燃气报警器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一、工程范围及内容1、工程名称: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天然气报警控制器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鄯善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号食堂及实训车间3、本合同承包范围:(1)2号食堂安装DN25电磁阀1台、2路气体报警控制器1台、风机联动箱1台、防爆风机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2个。(2)实训车间安装DN50电磁阀1台、4路气体报警控制器1台、风机联动箱1台、防爆风机1台、可燃气体探测器4个。二、费用、补充协议及付款方式1、燃气报警设备安装工程预算价为28013.15元(包含代收可燃气体探测器第三方首次检定费),签订合同价: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2、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21日签订了《燃气报警器安装协议》(合同编号:20251121-122,下称原项目合同),约定为1号食堂燃气报警设备更新改造安装,现因甲方现场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安装地址改为2号食堂,并将DN40电磁阀1台更换为DN25电磁阀1台,其余安装项目不变。3、甲乙双方确认原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51121-122),因电磁阀型号更换产生价款差额330元,该款项乙方无需另行退还,双方一致同意将该差价330元直接折抵计入本新合同价款,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相应扣减330元。原项目合同价款已结清,双方就原项目合同无其他价款争议。4、付款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开工3日前支付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甲方用转帐支票、转账或现金付款到乙方账户。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并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2、室内施工时因甲方不能提供准确的隐蔽管线位置,导致打洞开槽时损坏隐蔽管线,甲方自行负责维护。3、工程需要乙方必须要开的孔洞,因墙砖老旧或贴装技术不到位等造成墙砖破损或脱落需要修复,由甲方负责恢复。4、工程竣工后甲方及甲方用户不得擅自变动、损坏、拆迁固定的燃气报警设备,由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燃气报警设备因使用不规范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6、报警设备属用户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年检,费用由设备所有人或使用者自理。7、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参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8、甲方委派现场代表,代表人员具有签署项目工程内工程量变更签证及工程延期等相关事宜。姓名:,联系电话: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1、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的监督,配合甲方及甲方代表完成本工程。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23、GB/T51455-202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24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高标准的完成工程量。3、工程所需的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安全紧急电磁切断阀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4、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要求及安装程序进行施工,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等情况。6、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范实施本工程,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安装有燃气表、阀门、燃气设备的房间内应设有通风口,保证良好通风,且要求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25)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7、工程施工中,如不能按期施工,做情况说明,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8、非乙方缘故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9、乙方在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或甲方代表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0、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对乙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11、项目竣工完成后,应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做出相对应验收资料,与甲方确认、验收并签字。五、工程期限1、根据本工程现状情况双方协商,安装工期20天,从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线路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开展而影响进度的;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情况。(2)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付款的。(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5)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缘故而影响进度。六、保修期限1、保修范围:竣工或交付日起十二个月内作为保修期。2、在保修期内,属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因安装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属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的,若需乙方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费用。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与今后有关标准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八、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8389252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鄯善县广场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8613600000029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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