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智慧图书馆及相关配套项目(图书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26]XCJ[TP]2022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21:49: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金额176万元
中标单位坚盾(北京)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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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东山县智慧图书馆及相关配套项目(图书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坚盾(北京)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6]XCJ[TP]2022001的东山县智慧图书馆及相关配套项目(图书部分)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国别(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5010101 书籍、课本 图书 各出版社品牌 1(批) 1522400 1522400 国内 中国 各出版社规格型号 无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1522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图书馆新馆;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收书面的交货单,视为有效的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本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优惠率形式。投标人以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760000.00元)作为基准报出优惠率,投标人所报优惠率K须大于等于10%,[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报价无法按优惠率形式填报,故投标时投标人的报价按优惠率下浮后的总金额填写,即:投标报价金额=最高限价×(1-K),本项目按优惠率下浮后价格结算。中标人供货结算价格(采购实洋)为:供货图书码洋×(1-K)。结算价格为实洋176万元,结算价为含税价,并已包含中标人为完成合同所产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乙方按照采购实洋1760000元供应图书及配套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图书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加工上架,并办妥差、错图书的退换书手续,核对账目无误后,中标人提供正规图书销售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后30日内按实洋结算。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坚盾(北京)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东山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4楼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201号院1号楼5层509 单位负责人: 佘桂发 单位负责人: 王兰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纪荣兴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800690769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科园支行 账号: 账号: 11001016201052504936 签订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