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编号邵市环评(13)[2025]24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1-19 16:38: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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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关于《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9-5286578(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2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名称 发文时间 1 邵市环评(13)[2025]24号 关于《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邵市环评(13)[2025]24号 2025.11.19 邵市环评(13)(2025)24号关于《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邵阳市湘俏米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项目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你单位拟投资15000万元在邵阳经济开发区B-08-2部分地块建设粮油加工及仓储项目(东经111°32'13.852”,北纬27°14'17.295”),企业自建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储存、办公,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建设一条大米生产线和一条食用油分装生产线,年加工大米10万吨,食用油分装3万吨。项目占地面积为33302.49m,总建筑面积39819.18m²,计容建筑面积48611.99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烘干及大米加工车间、大米冷库储藏仓、食用油分装车间、办公楼,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邵1阳市新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污染防冶措施建设该项目。二、在项目的建设、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布局,施工期间严格执行邵阳市蓝天保卫战“8个100%”。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弃土用于回填项目基坑场平,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项目附近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严禁在22:00至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现象。2、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厂区排水管网系统应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食用油分装设备清洗用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稻谷烘干时,需用电热风炉提供执风以及烘干机自身携带的加热装置烘干湿谷,期间,细小碎届和粉尘充分经气流带走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DA001)外排;大米加工时,卸料、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分级、色选、抛光会产生颗粒物。卸料、清理、去石产生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砻谷、谷糙分离、碾米产生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分级、色选、抛光产生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有组织外排废气中稻谷烘干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排放标准限值,大米加工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食用油仅在厂区进行分装,分装产生的异味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异味排放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大米加工中的杂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稻壳、碎米、糠粉综合回收利用,食用油分装过程中的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包装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3利用: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脉冲除尘器、食用油储存区等单元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7、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报告表》环评结论和专家评估意见,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0.033t/a、NH-N0.0033t/a。四、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4七、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八、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9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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