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关于伊宁市胜利街119号35幢0单元1商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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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7 13:01: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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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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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关于伊宁市胜利街119号35幢0单元1商业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2日14时至2025年9月13日14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206.1c6d2175z652aN);法院账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伊宁市胜利街119号35幢0单元1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420.58平方米;双方当事人合议价:5600000元(人民币:伍佰陆拾万元整)。 1、标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包含可见部分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伊宁市胜利街119号35幢0单元1商业房地产,权利人:罗培亮、向昶;建筑面积:1420.58平方米;总层数7层,标的物位于-1至6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朝向:东西朝向;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不动产权证号(证明):伊宁市房权证字第00048834号;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是否租赁:已租赁,-1层和2层为餐厅,租赁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1日;1层为超市,租赁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3至6层为酒店,租赁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是否抵押:已抵押;抵押机构: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是否查封:已查封;查封机关: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查封。 3、标的物东至胜利北路、西至红旗路、南至斯大林东路、北至迎宾路;区域有英阿亚提小区、锦绣苑小区、州政府安居小区等住宅小区,人流量较为密集;附近有伊宁市一小、伊宁市公安局、人民广场、伊犁天百国际购物中心、伊犁铜锣湾、新红旗商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周边有2路、9路、12路、304路等公交线路经停,交通较为便利。 4、该房产采暖费,物业费欠缴情况不详,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相关机构记载的数据为准。 特别提示: 1、标的物已租赁,1层为超市,租赁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租金为11万元/年; -1层和2层为餐厅,租赁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1日,该餐厅所使用空间已与相临房产的负一层和二层联通合并使用【房屋坐落:伊宁市胜利街119号1;不动产权证(证明):房权证伊宁市字第00075074号】,租金为12万元/年,现场无确切分界线,故所拍卖房地产的具体租金收益无法明确; 3至6层为酒店,租赁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该酒店所使用空间已与相临房产的三至六层联通合并使用【房屋坐落:伊宁市胜利街119号1;不动产权证(证明):房权证伊宁市字第00075074号】,租金为30万元/年,现场无确切分界线,故所拍卖房地产的具体租金收益无法明确。 2、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的瑕疵,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起拍价:392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8月27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9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河北路(兵团)支行,账号:30735401040001622250227077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5886998889(许主任)18399312827(黄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