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5中标|合同公告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740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发布时间2025-09-19 15:46: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单位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预算金额3240元中标单位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标金额3240元代理单位相关产品职工体检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联系方式徐安良:15365979355:0511-88915920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7407 二、合同名称:2025年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职工体检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7407 四、项目名称:2025年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职工体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5365979355 供应商(乙方):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150529162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职工体检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740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项目预算: ¥3240.0 项目地点: 润州区电力路8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姓名: 徐安良 联系电话: 1536597935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240.0 3.履行时间(期限): 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9 14:46 合同模板(简化版) (2).pdf 合同甲方(采购人):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乙方(供应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职工体检,项目比选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2025年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职工体检第二条服务内容,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次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履行时间(期限):5天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元整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支付方式:国库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其他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如无明确约定,应当归属甲方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八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扣除总价款5‰,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视情向乙方进行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有关甲方的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镇江市政府1号楼10楼电话:传真:乙方(盖章)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镇江市电力路8号电话:05118891592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中山支行营业部帐号:1104080009000154978签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