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1204000094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6:47: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盐酸、氢氧化钠氨水
联系方式
  • 范汉青:18330276126

正文内容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一、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 2.标段(包)编号:20251204000094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总规模为 1000 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5MW 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 6.采购内容:盐酸30% 工业级100吨、氨水(NH3)浓度20%(液体桶装)600千克,氢氧化钠溶液30% 工业级12吨,氢氧化钠溶液30%(桶装)1500kg,详见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项目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甲方与供应商联系确定所需盐酸及硫酸用量后,以电话、微信通知时间为准,乙方在48小时内完成卸货。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储存产品的储罐。注:供应商所负责提供的产品在生产、运输、交付及离厂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安全、环保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方式为危险品运输罐车。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应答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取得环保批复文件(证明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书或购销合同证明响应货物来源。且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 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9.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其响应货物满足采购要求。 10.供应商须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6 00:00:00~2025-12-22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23 09:3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安 联系方式:18910974312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汉青   电话:18330276126   邮箱:zjnpscg@163.com   附件: 20251204000094002询比采购公告.pdf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询比采购,-公告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1.标段(包)名称:一、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1.2.标段(包)编号:20251204000094002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3.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5.项目概况:5.5.1资金来源:自筹5.2项目概况:总规模为1000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5MW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6.采购内容:盐酸30%6.工业级100吨、氨水(NH3)浓度20%(液体桶装)600千克,氢氧化钠溶液30%工业级12吨,氢氧化钠溶液30%(桶装)1500kg,详见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项目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7.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甲方与供应商联系确定所需盐酸及硫酸用量后,以电话、微信通知时8.//间为准,乙方在48小时内完成卸货。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9.//储存产品的储罐。注:供应商所负责提供的产品在生产、运输、交付及离厂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安全、环保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方式为危险品运输罐车。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0.2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应答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取得环保批复文件(证明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书或购销合同证明响应货物来源。且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9.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其响应货物满足采购要求。10.供应商须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11.资格审查方式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12.采购文件的获取12.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600:00:00~2025-12-2223:59:59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1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2309:3015.响应保证金15.响应保证金免收。16.平台操作说明16.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17.公告发布媒介17.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18.异议与投诉受理18.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岳安联系方式:1891097431219.联系方式19.采购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范汉青电话:18330276126邮箱:zjnpscg@163.com,

附件下载

  • 20251204000094002询比采购公告.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