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

项目编号50000120250827030115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7 17:21: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预算金额45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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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老师:023-67173599
  • 张老师:023-68620491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50000120250827030115001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文件编号:HXZB-2025-062 (二)项目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 (三)预算金额:450万元。 (四)最高限价:450万元。 (五)采购需求:购置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1套,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篇。 (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交货后15日完成安装调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 包 银行信息 1 账号1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号 150101040015061160033 账号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账号 6232813760001687630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 1.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3625633 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 B9、B10栋。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九)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6717359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联系方式:023-68620491转60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8620491转606 挂网稿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XZB-2025-06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采购人: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招标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报价要求-12-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四、付款方式-13-※五、知识产权-14-※六、培训-14-※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4-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5-一、资格审查-15-二、评标方法-16-三、评标标准-17-四、无效投标条款-20-五、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一、投标人-22-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2-四、开标-24-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7-十一、签订合同-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一、经济文件-36-二、技术文件-38-三、商务文件-40-四、其他-43-五、资格文件-49-1.第一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招标文件编号:HXZB-2025-062(二)项目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三)预算金额:450万元。(四)最高限价:450万元。(五)采购需求:购置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1套,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篇。(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交货后15日完成安装调试。(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文件。1.3.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四)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 包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0033账号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687630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1.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3625633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九)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十)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十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67173599(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联系方式:023-68620491转606(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8620491转6062.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 单位备注1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1 套1、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主机。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未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技术需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技术参数1.电子光学系统※1.1电子枪类型:肖特基热场发射电子枪;▲1.2电子枪真空度:≤6.8×10-7Pa;※1.3二次电子分辨率(非样品台减速模式):15kV时,分辨率≤0.5nm;1kV时,分辨率≤1.0nm;(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官网参数,并加盖投标人或制造商公章。)※1.4底片放大倍率:20~2000000×(非显示器放大倍率),或更宽,连续可调;1.5加速电压(非着陆电压):0.1~30kV,或更宽;1.6电子束流:1pA~50nA,或更宽;※1.7磁性样品观察:在极端工作距离下可实现对顺、反、铁磁性样品进行高分辨成像。2.样品仓和样品台※2.1样品台:五轴优中心电动马达台;▲2.2样品室真空度:≤2×10-4Pa;2.3移动范围:X:0~130mm或更宽,Y:0~130mm或更宽,Z:0~50mm或更宽,T:-4~70°或更宽,R:360°;▲2.4样品最大尺寸:直径≥150mm,高度≥50mm;※2.5非接触防碰撞保护功能或红外相机防撞功能;※2.6能预留能谱仪、电子背散射衍射仪等常用附件接口和通讯软件接口。3.探测器※3.1镜筒内二次电子探测器;※3.2样品室内二次电子探测器;※3.3样品室全自动可伸缩背散射电子探测器;▲3.4配备STEM探测器,可进行BF、DF、ADF、HAADF观察。4.数字图像记录系统4.1图像处理软件:可进行图像处理、测量和编排实验报告;※4.2图像显示:支持双显示器双大画面显示(≥1024×768像素),支持≥4通道图像实时显示;4.3图像储存:最大分辨率不低于32K×24K,TIFF、BMP、JPEG可选。5.操作台系统5.1Windows操作系统,安装最高版本全套控制及数据处理应用软件。IntelCorei7处理器或更优;内存≥16G;硬盘256G及以上。※5.2配置2台不低于24英寸液晶显示器。6.X射线能谱仪(EDS)※6.1探测器SDD晶体面积≥65mm2;6.2能量分辨率:≤133eV(Mn-Ka峰);6.3元素分析范围:Be4~Am95元素。※7.电子背散射衍射能谱(EBSD)7.1CMOS相机,分辨率不低于1244×1024;7.2标定速度:≥600pps;7.3取向精度:≤0.05度;7.4操作软件一套,操作软件与能谱仪软件一体化,可进行EBSD晶体曲线分布分析。8.离子溅射仪※8.1样品仓尺寸:≥120mm×120mm;8.2样品台:可以装载≥12个标准样品钉台,可调高度≥50mm;8.3溅射头:低电压平面磁控管,环绕暗区护罩,可快速更换靶材;8.4机械泵真空系统:真空值≤10-3mbar;※8.5配置靶材Au、Pt各不少于两套。9.设备安装环境改造9.1完成设备环境改造,包括隔断、吊顶、地面、温湿度控制系统、独立地线等改造,使安装环境满足设备使用需求,最终将结合环境指标及设备安装后的技术指标进行最终验收;9.2投标时设备厂商需至少提供:改造前后环境参数指标、设备安装完成以及设备运行一年后环境指标,确保指标稳定且达到仪器要求。※10设备主机需预留后续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接口。※(二)配置清单(不同厂家产品的配置名称与下列所列名称存在偏差时,满足功能需求即可)序号内容数量单位1高分辨场发射扫描电镜主机1套2镜筒内二次电子探测器1个3样品室内二次电子探测器1个4样品室全自动可伸缩背散射电子探测器1个5导航相机1个6红外CCD探测器1个7操作台及操作手柄1套8镜筒内自动加减速模块1套9保证设备及附属配件正常运行的控制与图像采集、拼接的电脑工作站与软件1套10空压机1台11循环冷却水机1台12UPS稳压电源(10kVA,续航不低于2小时)1套13液晶显示器(不低于24英寸)2台14X射线能谱仪(EDS)(探测器有效面积不小于65mm2)1套15电子背散射衍射仪(EBSD)(具有CMOS相机,像素分辨率不低于1244×1024),包含探测器、软件及样品台1套16离子溅射仪(样品仓大小不低于120mm×120mm),其中Au靶和Pt靶各不少于两套。1套17碳导电胶、银导电胶等其他耗材5个18设备安装房间的环境改造及配套1套3.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交货后15日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重庆市辖区内),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等证明。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本项目试运行期为6个月)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设备试运行期结束后完成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并由采购人签署由采购人验收部门编制的验收报告并加盖采购人用户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作验收通过。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包含海关增值税和海关关税,采用DPU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安装现场报价(根据Incoterms2020条例,且卖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外贸代理费、银行费、免表费、免税担保办理费、报关费、港杂提货送货费、查验费和检消费等的进口环节费用,即所有费用包干)。后续外贸合同如需以其他货币支付时,采购人支付上述人民币报价的等值外币(即固定人民币金额)。备注:报价中的税费为国产产品的税费,不包括进口设备的海关关税和增值税。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其中电子枪质量保证期达到3年。(安装调试且试运行符合要求,并由采购人签署由采购人验收部门编制的验收报告并加盖采购人用户单位公章之日起计算)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人(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中标人(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在接到采购人咨询或保修信息后,中标人(制造商)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制造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保证采购人能够正常测试。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故障导致仪器无法正常使用,且时间超过半个月以上,相应质保时间需顺延(延长时间从用户报修之日至设备维修完成)。质量保证期内,针对同一故障维修处理涉及硬件问题,应以更换全新备件为主,维修次数达3次,必须更换相应备件。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等义务时,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凭票据据实由中标人承担。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遇到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制造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制造商)应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若有)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质保期满后,配件供应时间年限不少于5年;常用备品备件到货时间自下单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3.4.※四、付款方式履约担保: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按中标金额的5%(若有特殊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验收合格满2年且无遗留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迟延履行责任。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补足,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涉及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一)进口货物:中标人(或其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与采购人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合同后,外贸公司向中标人(或其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开具100%合同总额的信用证,其中90%凭装运单据支付;10%凭采购人用户单位盖章的验收报告支付。(二)国内标准货物:货物到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全额付款;在验收合格满2年且无遗留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专业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对用户技术人员进行调试、操作使用、仪器维护、故障排除等方面的免费现场培训,使采购人的使用人员对货物性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达到独立操作和简单维修水平。1.安装培训:中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原厂安装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对采购人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仪器构成、工作原理、基本操作、仪器日常维护等方面,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使用户达到独立操作水平。同时长期免费提供产品的性能、应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咨询,用户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应有专业的应用工程师进行解答或现场指导。2.仪器试运行6个月以后,由中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应用工程师再免费提供一次现场高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高级应用操作、疑难样品条件选择等。此外,定期用户回访(1~2次/年),提供完善的技术咨询和应用服务。质保期内外,采购人使用单位有开展线上培训(讲座)的需求,中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应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3、此外,中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3年内国内培训班培训名额(免培训费),每年不超过2人/次。对于其他配套设备的培训,应提供不少于设备标准培训时间,且保证用户熟练掌握相关的仪器的应用与维护,配套设备的培训时间不计入扫描电镜的培训时间内。3.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3.8.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明确列出,响应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商务条款的要求。若未明确列出,视为投标人能全部达到本篇商务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55%)551.起评分(32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2分。“※”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2.加分条款(23分):2.1 投标文件投标应答高于招标文件中以下实质性技术需求的(带“※”号标注的部分),满足下列要求,每条可加2分(6条)。2.1.1 序号※1.3二次电子分辨率(非样品台减速模式):15kV时,分辨率<0.5nm;或1kV时,分辨率<1.0nm;2.1.2 序号※1.4底片放大倍率宽于20~2000000×范围,(非显示器放大倍率),连续可调;2.1.3 序号※4.2图像显示:支持双显示器双大画面显示(≥1024×768像素),支持>4通道图像实时显示,可加分;2.1.4 序号※6.1探测器SDD晶体面积>65mm2 ;2.1.5 序号※7.2标定速度:>600pps;2.1.6 序号※8.1样品仓尺寸:>120mm×120mm。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高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满足下列要求,每条可加2分(4条)。2.2.1序号▲1.2电子枪真空度:<6.8×10-7Pa;2.2.2序号▲2.2样品室真空度:<2×10-4Pa;2.2.3序号▲2.4样品最大尺寸:直径>150mm,或高度>50mm;2.2.4序号▲3.4 配备 STEM探测器,可进行BF、DF、ADF、HAADF观察。2.3 投标文件投标应答高于招标文件中以下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或“※”号标注的部分),满足下列要求,每条可加1分(3条)。2.3.1 序号1.5加速电压(非着陆电压):宽于0.1~30kV范围;2.3.2 序号1.6电子束流:宽于1pA-50nA范围;2.3.3 序号8.2样品台:可以装载>12个标准样品钉台,可调高度>50mm。2.4以上三款总加分不超过23分。3.扣分条款:3.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及一般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条具体技术参数中非“※”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其中不满足3.4 STEM探测器,可进行BF、DF、ADF、HAADF观察,不扣分。1.本部分对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第“(一)技术参数”的条款内容进行评审。偏离条数的界定为:以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为一条,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投标人须提供加分条款响应参数的技术参数支撑材料(第二篇技术参数中列明需提供资料证明的部分须按照第二篇对应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够清楚明了的,视为未响应),如产品官网截图、产品宣传彩页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差异以制造商官网参数为准。未提供对应参数的技术支撑材料,不进行加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带※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5%)售后服务51.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1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有2个及以上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有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和常用耗材以及零配件存储仓库,得1分;国内仅有1个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及专业配置基本合理齐全得0.5分;国内无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差或未提供人员配置清单的得0分。2.售后服务方案(3分)2.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有一套完整的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如质保的具体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工时费用等),售后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方案详细;同时零配件享有8折及以下优惠,得3分;2.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有一套完整的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如质保的具体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工时费用等),售后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较为详细;同时零配件享有8折1.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证明材料;2.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方案;3.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承诺材料。培训方案3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含:提供的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的具体内容、后期技术培训方案和讲座交流等具体内容:(1)培训方案详细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时间安排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2)培训方案比较简单,且时间安排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培训方案只包含上述部分内容,且时间安排差,可行性差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免费质保期3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2年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得3分。电子枪质量保证期不作为加分条件。以投标文件应答为准。交货期2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交货期每提前1个月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履约能力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在中国大陆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1)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物所在页、品牌型号页、数量页和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页面清晰、完整、有效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无效。(3)销售案例是指销售到具体的使用方的案例,制造商销售给代理或经销商的案例不纳入计分。4政策性加分(4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取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或符合性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为人民币。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招标文件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下浮20%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2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120-100)万元×1.1%=0.22万元合计收费=(1.5+0.22)×0.8=1.376万元注:当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出采购代理费低于固定收费伍仟元整或无中标金额时,采购代理费按固定收费伍仟元整计取。(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北环支行账号:500501106753000002375.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XXX采购合同甲方: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合同编号:(由采购人统一编号)乙方:项目编号:(由采购人统一编号)签订地点:重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RMB:元)金额(RMB:元)质保期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税价)。三、付款方式(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情况填列)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签发验收报告书。2.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3.从乙方购置货物后即成为合法用户,有权充分享受乙方的售后服务。(二)乙方1.在采购合同签订后XX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表所列所有货物,并且提供有关单据及随机资料。2.交货后XX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3.交货后有义务配合和参加验收工作。4.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名称: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纳税人识别号:12500000MB1Q403822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电话号码:023-6717359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兴支行银行账号:3100087309100070043五、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房间。(若货物通过第三方快递寄送,乙方仍需确保快递能送达至指定房间,若由于物流无法送达指定地点产生额外运费,由乙方负责)(二)交货方式:甲方指定方式。六、能源及环境要求(一)环境要求:(二)能源要求:七、货物的安装、验收及索赔(一)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二)乙方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三)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等证明。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本项目试运行期为6个月)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设备试运行期结束后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四)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并由甲方签署由甲方验收部门编制的验收报告并加盖甲方用户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作验收通过。(五)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六)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七)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八)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九)由于任何一方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被造成损失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索赔数额为造成经济损失总额。八、技术培训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工艺人员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对货物性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独立地进行操作、简单维修等。(一)时间:(二)地点:(三)培训人员:(四)培训内容:(按实际需求与双方约定填写)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X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耗材除外)(二)质量异议期:X年(自接收设备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售后服务内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情况填列)(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十、违约(一)由于乙方的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或未按时交付使用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满一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此情况下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由于甲方的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十一、不可抗力(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治政策因素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履行合同限期或更改合同内容。(二)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交货前由乙方负责处理,交货后由甲方负责处理。十二、合同的终止(一)合同执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无理要求终止合同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货物配置,否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任何条款在其法律效力没有终止之前,均适用于甲乙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甲乙双方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十三、生效(一)双方保证其签名及用章均得到充分授权乃其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名和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均受本合同约束。(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共同生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五、其他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邮编:邮编:401135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兴支行帐号:帐号:3100087309100070043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附: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XXX采购合同技术附件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分辨率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7.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套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7.2.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其他技术资料7.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若未明确列出,视为投标人能全部达到本篇商务条款的要求。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7.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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