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441700007281028251225039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5 16:01:3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金额5.7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人行道修复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2025-12-29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 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7000072810282512250390 项目规模 投资额(¥2,700,000.00元) 所需服务 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 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0万元。对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更新修复,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约8500平方米。 按照国家及行业监理规范和有关规范、标准,对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进行监理服务,根据项目施工图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等代表采购人行使监理服务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进驻广东省中介超市。 (二)资质要求说明: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且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的企业。 2、如报名中选后未能按照需求书要求提供服务视同违约,列入广东省中介超市不良信用记录。 3、报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说明: 1.受委托的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理服务内容,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 2.受委托的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架构必须健全,委派人 员需经验丰富、专业。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能按照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3.受委托的供应商必须确保能随时配合委托单位的工 作需要。对委托单位的合理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 应,参加相关会议等正常的工作需求。 4.项目监理相关要求、服务具体内容等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限说明 本项目服务期以合同为准 服务金额 ¥57,750.00元 金额说明 1.本次监理费根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并下浮30%,金额为:5.775万元,最终监理费用以财政审定的建安费结算为基准价计取,采购预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限额5.775万元。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评审费、利润、税金等。 3.服务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鸿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鸿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辉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该三家公司资质符合要求、人员配备齐全、应急响应及时、协调沟通工作到位、服务质量优良、效率较高。 截止报名时间 2025-12-29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需求书.pdf 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需求书项目名称: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单位: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12月15日1项目采购需求书一、竞价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进驻广东省中介超市。(二)资质要求说明: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且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的企业。2、如报名中选后未能按照需求书要求提供服务视同违约,列入广东省中介超市不良信用记录。3、报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2.建设单位: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项目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4.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0万元。对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更新修复,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约8500平方米。三、服务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行业监理规范和有关规范、标准,对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进行监理服务,根据项目施工图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等代表采购人行使监理服务工作。(二)服务要求1.受委托的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理服务内容,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2.受委托的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架构必须健全,委派人员需经验丰富、专业。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能按照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服务内容。33.受委托的供应商必须确保能随时配合委托单位的工作需要。对委托单位的合理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参加相关会议等正常的工作需求。4.项目监理相关要求、服务具体内容等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四、项目预算和报价要求1.本次监理费根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并下浮30%,金额为:5.775万元,最终监理费用以财政审定的建安费结算为基准价计取,采购预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限额5.775万元。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评审费、利润、税金等。3.服务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以合同为准。六、结算方式具体支付条款以合同为准。七、违约责任4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方式1.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违背。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5

附件下载

  • 漠江路(创业路至二环北路)人行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需求书.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