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关于阿城区金城街经济开发区平岭路1#、2#号厂房、门卫房和一处仓房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4-30 19:17: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3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相关产品厂房、门卫房和一处仓房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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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黑龙江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6日10时至2024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238917.1&user_,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经济开发区平岭路1#、2#号厂房、门卫房和一处仓房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340.60平方米),1#厂房建筑面积1404.00平方米,2#厂房面积847.60平方米,无证门卫房面积21.58平方米,1#厂房西侧无证仓房面积116.85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 起拍价:33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贰万元整。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5日(不含节假日)接受咨询。不安排统一看样,可自行前往实地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该房产所欠水、电、包烧、物业等费用情况不详,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的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该房产可能存在拖欠相应税费的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4.该房产所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明。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账号35000801290012149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机构:黑龙江伴客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84614786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