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的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SXTY2019-M-3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绍兴市交通局预算金额10万元
中标单位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98万元
代理单位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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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郭焱:0575-85338811
  • 冯春华:0575-85127153

正文内容

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的合同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交通局  二、 供应商名称: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SXTY2019-M-38       五、 合同编号:2019-24473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同总额(元) 预算金额(元) 2 市交通局(本级)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 测评 套 不限 99800.00 100000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 其它事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春华                    联系电话:0575-85127153      传真:0575-85111480                                地址: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交通局  联系人:郭 焱                    联系电话:0575-85338811    传真: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应春兴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传真: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信息: 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采购合同.pdf 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采购合同.pdf 2019年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标项名称: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项目编号:SXTY2019-M-38甲方:(买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乙方:(卖方)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之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SXTY2019-M-38)的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调查内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城区城市城乡公交纽(首末)站、停保场、中途站(候车亭)、电子站牌的管养状况的调查、统计和评价。2、调查规模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城区城市城乡公共交通枢纽(首末)站、中途站(候车亭)的调查、统计和评价。其中,每季度测评样本为中途站(候车亭)150个、电子站牌30个、纽(首末)站50个,全年测评样本为中途站(候车亭)600个、电子站牌120个、纽(首末)站200个。3、调查方法采用神秘顾客暗访的方法。4、其他要求。除合同约定内容外,服务内容须与《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之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SXTY2019-M-38)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相一致。二、合同金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捌佰元整(¥99800.00元)三、技术资料1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有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2019年12月底前测评;6.2、履行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6.3、履行方式:测评报告应于测评结束后10日内提供,乙方须定期通过报告陈述会方式为测评对象解惑答疑。七、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4990元(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测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合同款(49900元);测评实施结束,测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测评项目剩余款项(49900元)。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合同修改9.1、若项目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9.2、除非招标人对项目的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2十、质量标准和验收10.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10.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10.3、验收由委托方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0.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1.1、在需方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2、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需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方案。11.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1.4、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招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11.4.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1.4.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11.4.3如果需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了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方案所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方案类似的同中未终止的部分。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十二、违约赔偿12.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12.2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完毕。因3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及时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扣1000元,如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价的10%,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索已支付的合同款。12.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三、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4.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14.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咨询乙方: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地址:杭州市建华文化创意产业园B楼407113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1-56551317传真:传真:0571-5655127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德胜支行账号:账号:9517015480000011142019年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标项名称: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项目编号:SXTY2019-M-38甲方:(买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乙方:(卖方)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之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SXTY2019-M-38)的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调查内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城区城市城乡公交纽(首末)站、停保场、中途站(候车亭)、电子站牌的管养状况的调查、统计和评价。2、调查规模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城区城市城乡公共交通枢纽(首末)站、中途站(候车亭)的调查、统计和评价。其中,每季度测评样本为中途站(候车亭)150个、电子站牌30个、纽(首末)站50个,全年测评样本为中途站(候车亭)600个、电子站牌120个、纽(首末)站200个。3、调查方法采用神秘顾客暗访的方法。4、其他要求。除合同约定内容外,服务内容须与《绍兴市区公交第三方测评项目之绍兴市区公交场站管养第三方测评》(SXTY2019-M-38)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相一致。二、合同金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捌佰元整(¥99800.00元)三、技术资料1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有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2019年12月底前测评;6.2、履行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6.3、履行方式:测评报告应于测评结束后10日内提供,乙方须定期通过报告陈述会方式为测评对象解惑答疑。七、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4990元(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测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合同款(49900元);测评实施结束,测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测评项目剩余款项(49900元)。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合同修改9.1、若项目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9.2、除非招标人对项目的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2十、质量标准和验收10.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10.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10.3、验收由委托方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0.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1.1、在需方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2、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需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方案。11.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1.4、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招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11.4.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1.4.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11.4.3如果需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了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方案所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方案类似的同中未终止的部分。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十二、违约赔偿12.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12.2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完毕。因3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及时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扣1000元,如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价的10%,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索已支付的合同款。12.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三、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4.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14.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咨询乙方: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地址:杭州市建华文化创意产业园B楼407113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1-56551317传真:传真:0571-5655127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德胜支行账号:账号:951701548000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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