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TC240V9PK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 16:06: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日友好医院预算金额2.70万元
中标单位望海康信(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中标金额2.70万元
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
联系方式
  • 夏沁芳:010-84206087
  • 曹武宁:010-62108274

正文内容

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40V9PK(招标文件编号:TC240V9PK) 二、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望海康信(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3号楼8层801-2 中标(成交)金额:2.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望海康信(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 通过对医院物流的采购计划管理、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代销材料管理、耐用品管理、应付款管理、采购统计分析、账务管理、信息维护等功能,规范医院物流管理,体现“适时、适量、适价、适质”的先进采购管理思想,并以最经济的资金占用率,保证物资的充分供应,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加快库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物流管理水平。(其余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通过对医院物流的采购计划管理、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代销材料管理、耐用品管理、应付款管理、采购统计分析、账务管理、信息维护等功能,规范医院物流管理,体现“适时、适量、适价、适质”的先进采购管理思想,并以最经济的资金占用率,保证物资的充分供应,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加快库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物流管理水平。(其余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小英、张鹤亭、夏杰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40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日友好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         联系方式:夏沁芳010-84206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梅建伟、 曹武宁010-62108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建伟、 曹武宁 电 话:  010-6210827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中日友好医院 行政区域 朝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3: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小英、张鹤亭、夏杰峰 总成交金额 ¥2.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梅建伟、 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108274 采购单位 中日友好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夏沁芳010-84206087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梅建伟、 曹武宁010-62108274 附件: 附件1 TC240V9PK单一来源—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终稿).docx 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号:TC240V9PK采购人:中日友好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协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5第四章合同条款17第五章附件23第一章采购邀请致:望海康信(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日友好医院的委托,对“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单一来源协商会议。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40V9PK项目预算金额:2.7万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4.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11:00,具体时间待协商后另行通知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5.凡对单一来源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电话:010-62108274/8225传真:010-62108074E-mail:meijianwei@cntcitc.com.cn邮政编码:100081联系人:梅建伟、曹武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第二章协商供应商须知协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协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中日友好医院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联系方式:010-842060872.1(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无2.1(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否2.2(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6.1(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采购需求应答。6.1(5)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共同谈判协议)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2、协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3、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原件;5、符合协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4)款、第2.2(8)款(如有)。6.1(7)响应文件其他内容:无8.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9.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其中正本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11.1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数额:0.05万元线上缴纳: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注:采用线上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协商供应商可采用以下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按下述方式联系: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1.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2.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12.(3)采购人认可的情形:1、出现本章第21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的;13.1认可的情形:1、协商小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的。15.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2.1是否由成交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万元支付形式:支票、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支付适用于协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一总则1.项目简介1.1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第一章。1.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公司”)。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1.6采购预算:见第一章。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2.1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协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单一来源协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2.2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协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协商。(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协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5)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3.适用法律和协商费用3.1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协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协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协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4.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协商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4.2协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协商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中招公司或者协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招公司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协商供应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中招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知,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3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协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协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协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的构成6.1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协商供应商编制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1)报价函;(2)参考报价表;(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见前附表要求;(4)合同条款应答表;(5)资格证明文件:见前附表要求;(6)保证金:单独递交,见本章第五条要求;(7)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7.报价7.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协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协商小组的要求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7.2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8.1响应文件应自首次提交之日起,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9.1协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9.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协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9.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中招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4供应商根据协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协商中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9.2款要求。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协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中招公司将拒收。五保证金11.保证金的提交11.1协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中招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和数额见前附表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保证金的没收1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前附表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中招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向中招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3.保证金的退还13.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属于前附表认可的情形的,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协商情况退出协商,保证金将及时予以退还。13.2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中招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后及时联系中招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4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六评审和协商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14.1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协商的供应商。14.2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14.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14.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3.2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1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未在协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协商小组将予以拒绝。15.协商15.1采购人、中招公司将组织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15.2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商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对照各协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参加本项目的协商供应商;16.保密原则16.1协商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和协商情况。七最后报价17.最后报价的提交17.1协商结束后,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应在协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18.1最后报价须在协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协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19.1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最后的报价,且报价合理(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20.签订合同20.1中招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20.2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21.采购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九中介服务费22.中介服务费2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招公司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费率见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技术要求1项目简介:中日友好医院(以下称甲方)目前运行的“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医院物流管理系统+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是由望海康信(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乙方)研发和实施的。甲乙双方曾于2020年8月签订了中日友好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总金额为肆万贰仟元整(小写¥42,000.00元),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已经于2021年7月底到期,需要续约下一年度服务。上述系统自上线正式运行到现在,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以及为了乙方及时、有效地为上述系统提供售后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望海康信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续保合同。合同涵盖的内容分别为:物流管理系统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1物流管理系统:通过对医院物流的采购计划管理、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代销材料管理、耐用品管理、应付款管理、采购统计分析、账务管理、信息维护等功能,规范医院物流管理,体现“适时、适量、适价、适质”的先进采购管理思想,并以最经济的资金占用率,保证物资的充分供应,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加快库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物流管理水平。项目建设内容物流管理系统功能清单序号系统功能菜单功能菜单描述L1首页提示保质期预警、安全库存预警、超高限预警、短缺货预警、材料证件效期预警以及供应商证件效期预警等相关信息。L2采购计划管理主要包含科室需求计划编制,支持需求科室自编计划与职能部门代为编制全院需求计划两种模式。对物资库房提供了需求计划汇总功能,审核后形成采购计划,并可根据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L3订单管理主要用于订单的查询、审核、中止,可灵活支持订单的合并与添加。同时提供了订单信息查询、订单执行查询、生成并打印催货单等功能。L4库存材料管理提供采购入出库、专购品入出库、材料移库的库存物资管理方式,提供盘点及材料库存分布查询、领用消耗查询。L5代销材料管理提供代销物资的出库、入库、移库、借库、盘点等功能;通过代销出库的管理实现专购品管理功能;提供代销库存明细查询、代销材料库存分布查询等功。L6耐用品管理提供耐用品的领用、报废、退库等功能,还提供耐用品盘点、耐用品明细账查询、全院耐用品分布查询等功能。L7消毒包管理能够定义消毒包的初始数据,管理消毒包的定额,记录消毒包的入库、请领、发包、收包、消毒、盘点、报废等管理过程;提供消毒包的工作量统计以及消毒包的分布查询等功能。L8条形码管理主要为物资材料在院内的流通管理提供品种条码生成和打印功能。L9应付款管理提供与库房入库业务联动的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功能。并提供丰富的应付款查询报表,如应付款查询明细表,货到票未到明细表、票到款未付明细表。L10采购统计分析按照供应商、物资类别等对采购物资进行统计,可以对物资的采购价格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对价格变动的信息进行记录。L11账务管理要求满足新会计制度要求实现了按照仓库、物资类别和业务类型对物资明细的收发存汇总查询。同时支持保质期预警、安全库存预警、超高限预警、短缺货预警、证件效期预警、ABC 成本分析、等分析方法和分析统计内容。L12综合分析提供费用差异分析、物资储备分析等多种统计分析内容。L13信息维护提供物流管理系统的基本数据规则和参数的设置,能够对物流管理系统相关基础字典信息进行维护。2维保要求服务期限为3年,按年度签订维护合同,按年度维护费进行报价。2.1服务内容要求(一)日常维护①稳定运行保障: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功能的完整及正确性,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证系统运行的高效、稳定。一旦发生模块或接口运行故障导致相应业务处理或管理工作无法进行,保证尽快排除故障。②程序错误修改: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错误(程序bug),尽快改正程序错误。③系统数据修复: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使用过程中,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数据错误,尽快查明原因和修复数据。④统计报表数据解释: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乙方负责及时查出原因并向甲方解释说明。(二)软件修改①接口需求:当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甲方购买的第三方软件等,因政策、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改变,要求甲方修改对应接口时,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口的修改工作(限本合同签订前甲方从乙方采购的接口),保证接口正常运行,上级平台及第三方软件能正常提取医院乙方软件数据。②功能需求:针对甲方从乙方采购的各软件模块的现有功能及另外的逻辑上可以归属到甲方从乙方采购的各软件模块内的功能需求,在系统结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甲方管理和业务变化做出必要的流程变更、功能新增、调整和修改。(三)系统数据库维护服务①系统巡检:合同期内针对甲方所有支撑乙方开发的应用系统运行的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四次全面巡检(每季度1次),详细检查其操作系统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行状态,并出具详细的《巡检报告》。进行必要的性能调优和及时处理检查时发现的系统软件问题。必要时向甲方提出硬件改进意见。②数据备份策略部署,合同期内针对所有甲方使用的乙方开发的应用系统的数据库备份进行备份策略部署。如备份数据不可用,随时向甲方提出备份改进意见(包括改变备份策略和增加备份设备)。③系统恢复:如因特殊情况,甲方运行的支撑乙方开发的应用系统运行的数据库服务器发生硬件故障,负责使用甲方备份数据和备用服务器尽快重建系统。尽量减小因服务器硬件故障对甲方业务运转和管理工作的影响程度。2.2服务方式与响应时间要求(一)服务方式:合同服务方式包含以下的电话指导、远程维护、现场服务①电话指导:在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情况下乙方技术人员可电话指导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处理。②远程维护:是指乙方技术服务工程师通过网络连接到需要进行维护管理的目标计算机或信息系统,在本地对远程系统进行安装、配置、维护、监控以及管理等操作。③现场服务:如果甲方遇到较为复杂的问题,电话和远程联机不足以解决,乙方将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安排工程师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对于通过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乙方应在8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第一时间内对系统进行处理,使系统重新恢复运行。④驻场服务:乙方派驻__0__名工程师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地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二)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①非驻场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随时电话响应(一般性维护服务5*8小时响应,紧急情况无论周末或节假日均保证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②驻场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对于甲方反映的问题应立即进行解答和技术处理;不能立即解答及解决的问题应给出解决时间预期。③乙方应派指定固定的运维工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持。2.3服务验收要求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由系统维保提供方向中日友好医院信息部提出验收申请,按信息部要求形成验收文档得到用户认可后方可验收。第四章合同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维保合同合同前附表合同编号合同产品名称医院物流管理系统售后服务合同甲方(买方)名称中日友好医院地址:朝阳区樱花东街电话:010-84206087传真:010-84206087乙方(卖方)名称XX公司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合同签署地北京市朝阳区合同签署时间年 月 日目录1、背景-4-2、甲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4-3、乙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4-4、乙方工程师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5-5、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所服务的范围-6-6、费用及支付方式-7-7、索赔与罚款-7-8、损害赔偿的排除-8-9、保密-8-10、责任限制-9-11、系统的使用-9-12、不可抗力-9-13、禁止招揽雇佣-10-14、争议的解决办法-10-15、应急条款-10-16、其它-10-附件一:本合同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清单-13-附件二:新需求和升级工作标准工作流程-15-附件三:需求单-16-附件四:计划单-17-附件五:变更发布申请单-18-附件六:优先级定义说明-19-1、背景甲乙双方曾于2020年7月签订了中日友好医院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护服务合同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肆万贰仟元整(小写¥42000),合同所约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已经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为了及时、有效地为中日友好医院物流管理系统提供售后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物流管理系统维保合同。2、甲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项目经理和其他工程师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包括办公场所、直拨电话、电脑、打印机、互联网接口等)和测试环境。1.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流程调研和需求分析。1.3)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交统一格式的需求单(见附件三)以及乙方需求管理系统。1.4)在乙方程序测试员进行测试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程序系统测试。3、乙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的总任务:为本合同附件一所约定的系统提供日常维护和保证它们正常稳定运行。2)对于驻场服务项目,乙方派遣有经验的1名实施工程师作为本项目固定的项目经理,其工作作息时间为每周5*8小时。除特殊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外,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3)乙方项目经理及其他工程师在为本项目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做好交接工作。5)乙方应提交程序操作手册并完成对甲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6)提供应急服务保障。7)项目经理应保证稳定性,至少服务周期为1年。4、乙方工程师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1)乙方项目经理岗位职责①遵照附件二的约定处理甲方的新需求和系统升级工作。②接收甲方需求单后,根据需求优先级要求(优先级的具体解释见附件六),及时上报公司,请求相关技术支持。③每日监督需求完成进展情况,保障其按计划完成。④协助甲方人员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并将解决办法告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更新配置。2)乙方开发工程师岗位职责①深入理解甲方需求,多与相关负责人沟通。②认真做好程序变更发布前的测试工作,并提交测试报告及操作手册。3)乙方项目经理操作守则①对于驻场维护项目,工程师日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禁止迟到早退。②进行数据及程序变更前必须经甲方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通知相关使用部门确认发布时间。4)乙方开发人员操作守则①变更发布必须通过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备案可查。②程序变更发布前必须在甲方测试环境进行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③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正式环境调试程序变更。④程序变更发布后至少在上午8:00-下午5:00之间观察4小时后,方可离开甲方信息中心。一旦出现与程序变更发布相关的事件,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解决。5、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所服务的范围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1)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所包含的应用系统清单为运行于甲方的医院物流管理系统,详细清单参见附件一。2)非本公司产品不在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内。3)甲方新需求所需的工作日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4)由于本协议之目的在于保障现有运行系统的稳定安全,故超过本合同约定范围的需求或工作量的开发需另外签订合同。5)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以下:(一)日常维护①稳定运行保障: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功能的完整及正确性,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证系统运行的高效、稳定。一旦发生模块或接口运行故障导致相应业务处理或管理工作无法进行,保证尽快排除故障。②程序错误修改: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错误(程序bug),尽快改正程序错误。③系统数据修复:乙方保证各软件模块和接口使用过程中,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数据错误,尽快查明原因和修复数据。④统计报表数据解释: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乙方负责及时查出原因并向甲方解释说明。(二)软件修改①接口需求:当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甲方购买的第三方软件等,因政策、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改变,要求甲方修改对应接口时,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口的修改工作(限本合同签订前甲方从乙方采购的接口),保证接口正常运行,上级平台及第三方软件能正常提取医院乙方软件数据。②功能需求:针对甲方从乙方采购的各软件模块的现有功能及另外的逻辑上可以归属到甲方从乙方采购的各软件模块内的功能需求,在系统结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甲方管理和业务变化做出必要的流程变更、功能新增、调整和修改。6)服务方式与响应时间要求(一)服务方式:合同服务方式为驻场服务①驻场服务:乙方派驻名1名工程师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地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二)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①驻场工程师服务响应时间:对于甲方反映的问题应立即进行解答和技术处理;不能立即解答及解决的问题应给出解决时间预期。6、费用及支付方式针对本合同附件一所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产品,经双方协商,收取人民币元(小写:¥元)为年服务费。(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款方式:选择①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的前提下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期满后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文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余款。②合同期满后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文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7、索赔与罚款1)一旦出现明显系统故障(甲方用户操作失误除外),查明原因后,乙方应在1周内以书面方式解释错误原因;如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须予以赔偿;赔付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7天内不能做出书面应答,视为乙方接受了甲方的索赔要求。2)出现上述条款约定的情形,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负有恢复系统全部数据或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至完全正常使用状态的不可撤销的责任。3)乙方工程师违反上述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时,乙方应在1周内向甲方缴纳罚款。每次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情节重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情节轻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如乙方工程师未按照约定维修或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提醒甲方进行续约,否则由于逾期续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工作人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维护义务,违约行为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预付部分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损害赔偿的排除除上述第7条规定的全部补偿外,各方明确同意任何一方对意外的、附带的、或惩罚性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上述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损失、生产损失、利润损失、利息损失、收入损失,以及信息或数据损失,不论违约方是否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或本应意识到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9、保密1)甲乙双方应严格保持本条款和条件以及一切与另一方的业务、病人、雇员、关联方、发展计划、程序、文件、技术、商业秘密、系统和专有技术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的保密性,除非因法律要求,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2)甲方有权在需要知晓的基础上向其雇员、顾问披露本合同产品、技术文档和其它乙方信息,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在该等披露之前,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应保证所有该等雇员、顾问已经与甲方签署了保密合同,承担不低于本合同第9条第1款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3)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五年内继续有效。10、责任限制乙方仅对由于乙方、乙方雇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违约或者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甲方货物或财产的灭失或损坏负责。无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通过赔偿或其它方式),除非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乙方的上述责任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补救措施由乙方进行修理、重作或更换。如果乙方的修理、重作或更换不能补救该等违约或修理、重作或更换的补偿不适用,乙方应就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对于乙方之外的其他方进行的改造或配置提出索赔请求,乙方不负责任。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条对甲方因任何原因向乙方提出的补偿要求作了声明,不论其诉讼形式如何,也不论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严格赔偿责任或任何其它法律理论。本合同各方已经相互同意了有关费用并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限制及对担保及损害的免责订立本合同,各方同意该等责任限制和免责构成了各方当事人交易的重要基础。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以任何形式、不用任何名目向甲方任何科室或任何人员进行商业贿赂。11、系统的使用甲方应对本合同约定服务产品中各个应用软件的使用以及用做处理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和适当性全权负责。甲方应就其病人的护理和健康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任何依赖本合同约定服务产品中某一应用软件的行为不应减小该等责任。12、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不对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义务履行迟延或未能履行义务负责,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或灾难性事件如核事故、火灾、洪水、台风或地震;政府行为,如外汇限制、取消或暂停进出口许可、政府对材料或劳动力使用的强制命令、分配或限制;战争、暴乱、恐怖行动,破坏活动或革命。因为乙方的供应商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迟延交付,应当视为乙方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地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此类事件对于合同履行的影响。13、禁止招揽雇佣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或由本合同引发的售后服务合同的执行期间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除非获得对方的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招揽雇佣对方当事人的雇员。14、争议的解决办法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友好协商。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15、应急条款当甲方因物流管理系统出现应急情况,需要乙方支持时,乙方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合同范围内相应的服务支持,直到系统恢复稳定运行。16、其它1)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共有六个:附件一:本合同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清单附件二:新需求和升级工作标准工作流程附件三:需求单附件四:计划单附件五:变更发布申请单附件六:优先级定义说明3)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解决。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中日友好医院乙方: 地址:朝阳区樱花东街邮编: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行: 帐 号: 联行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本合同所服务的应用系统清单序号分类具体信息系统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医院物流管理系统1附件二:新需求和升级工作标准工作流程1)甲方相关负责人填写需求单(见附件三),甲乙双方项目经理共同手工签字后,由乙方项目经理及时上报乙方公司。2)乙方根据优先级要求(见附件六)和工作量,填写计划单(见附件四),计划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备案。3)乙方项目经理和甲方相关负责人共同监督完成进度。4)乙方开发人员完成需求相关程序的编写和测试后,向甲方相关负责人递交测试报告及操作手册。5)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组织甲方测试,向乙方项目经理提交修改意见,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甲方测试成功。6)甲方编写业务操作手册并组织直接用户的培训。7)乙方项目经理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提交程序发布申请单(见附件五),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进行程序变更发布。附件三:需求单需求单单号:填写日期:模块名称:优先级:目前存在问题:需求建议:要求完成日期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附件四:计划单计划单单号:填写日期:模块名称:EXE名称:优先级:需求内容:开发方案:承诺完成日期乙方设计组负责人签字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附件五:变更发布申请单变更发布申请单单号:填写日期:模块名称:EXE名称:优先级:变更原因:变更方案:计划发布时间乙方设计组负责人签字乙方产品经理签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附件六:优先级定义说明优先级级别乙方项目经理上报最长时间乙方制定完成计划最长时间乙方开发人员到场最长时间预计程序变更最长合理完成时间1类5分钟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2类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240分钟3类1小时24小时可以不到现场1周4类24小时24小时可以不到现场2周以上优先级级别的定义及内容:a)1类级别定义为:影响全院系统正常工作的软件系统问题,造成业务停止,混乱情况。b)2类级别定义为:影响部分主要业务科室正常运行,造成部分业务停滞或极度缓慢的情况。c)3类级别定义为:程序缺陷或错误,不影响主要业务正常进行,但可能造成部分数据问题或影响个别业务的顺畅。d)4类级别定义为:新的业务需求用来满足业务变更,业务扩展,经乙方项目经理跟医院相关人员讨论确认后,甲乙方领导均同意开发的内容。此合同的服务优先级为:1类(以下无正文)第五章附件(协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报价函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审阅了(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C)(包括确已收到的第X号补充修改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的货物或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协商后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天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出具日期:授权代表签字:职务:公章:附件二:参考报价表项目编号:TC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说明:1、参考报价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协商供应商认为合适的价格。2、参考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出具日期:授权代表签字:公章:附件三采购需求响应文件附件四合同条款应答表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差注:凡对合同条款有偏离的必须在此表中反应,正、负偏差均应描述。出具日期:授权代表签字:公章: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协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TC)协商报价活动,全权处理协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Email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二)协商供应商情况表协商供应商:(公章)填表日期: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主营范围及优势和特长 单 位 概 况职工总数人生产工人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万元净值 万元非生产性万元企业财务状况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年年年主要产品(供货)情况产品/项目名称上年销售值(万元)(三)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四)近期协商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五)近期协商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六)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七)协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件)(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九)其他必要的内容附件六:报价函(最后报价时提交)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审阅了(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C)(包括确已收到的第X号补充修改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的最后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的货物或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协商后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天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出具日期:授权代表签字:职务:公章:附件七: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TC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其它相关承诺:出具日期:授权代表签字:公章:附件八: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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