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测绘工程院倾斜航空摄影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X2024-B-02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0:22: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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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湖北省测绘工程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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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湖北省测绘工程院倾斜航空摄影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000-2024-05510 二、合同名称:倾斜航空摄影合同 三、项目编号:ZCX 2024-B-027 四、项目名称:倾斜航空摄影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测绘工程院 2、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39号 3、联系方式:13707116470 4、供应商(乙方):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7号 6、联系方式:090922330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倾斜航空摄影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17000元 5、合同金额:11.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30日;履约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551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F13倾斜航飞、合同.pdf 倾斜航空摄影合同合同名称:倾斜航空摄影合同甲方:湖北省测绘工程院乙方: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含税):¥117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柒仟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25平方公里倾斜航空摄影服务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小计(元)1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25平方公里倾斜摄影服务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25平方公里倾斜摄影服务1项¥117000.00合同金额(含税)合同金额(含税)大写:壹拾壹万柒仟元整大写:壹拾壹万柒仟元整大写: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7000.00二、合同期限、服务地点:(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7月30日前。(二)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三、服务内容:(一)工作内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25平方公里倾斜摄影,具体范围以甲方划定的红线范围为准。(二)技术指标要求(1)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经线为81°。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2影像数据格式:航摄产品为数字航空彩色影像,影像为*.jpg图片格式;(3)影像地面分辨率:下视相机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05m;(4)影像时相:满足《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自然资发[2023]31号)对影像时相的要求;(5)摄影季节:选择地表植被正常生长及其它覆盖物对影像影响相对较小、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季节:(6)像控点精度:像控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超过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1/5。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基本等高距的1/10。(7)飞行质量:①像片重叠度:航向重叠度不低于70%、旁向重叠度不低于65%;②像片倾角:垂直影像倾角不大于6°;③像片旋角:垂直影像旋角不超过25°,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④航线弯曲度:航线弯曲度应不大于1%,当航线长度小于5000米时,航线弯曲度最大不大于3%:⑤航高差:同一航线上相邻影像的航高差不大于30米,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大于50米,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大于50米。(8)漏洞补摄: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①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出漏洞外两条基线。②必须采用同一焦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③补飞时需至少重叠7张像片。(9)影像质量:①倾斜摄影侧视影像分辨率与下视影像分辨率应基本一致,侧视影像分辨率基本满足项目分辨率要求。②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③高层建筑物的阴影长度偏大的,阴影内的地物、地貌应清晰可辨。④影像上有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时,位于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处下的地物地貌,应在其他像片上清晰辨别。(10)GNSS数据解算精度指标采用差分GNSS定位,解算的平面、高程和速度偏差应满足下表要求。平面偏差限值(m)高程偏差限值(m)速度偏差限值(m/s)0.080.30.4四、提交成果(一)数据成果:(1)影像成果:按不同分辨率分类存放,按航线编号。提供快拼示意图、航线示意图、航片等;(2)控制点成果:像控点、检查点成果两套(地理坐标CGCS2000和投影坐标CGCS200081E)、展点图、像控点位信息表、测量仪器鉴定证书;(3)POS成果:GNSS解算成果、展点图;(4)文档资料扫描件。(二)文档成果:(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2)飞行记录表;(3)相机鉴定参数报告(4)航空摄影质量检查报告:(5)航空摄影技术总结:(6)航摄资料移交书;用号同合五、项目验收:服务完成后,乙方按规定提交服务成果,甲方负责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服务是否与甲方需求、乙方的投标方案以及采购合同的服务相符;乙方是否按照合同上的时间、地点适时提供服务等,验收合格后,出具履约验收表。六、费用支付:项目分二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如下:(一)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40%,计¥46800.00(大写:人民币肆万陆仟捌佰元整)的正规等额发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一期服务费至乙方指定账户。(二)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并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60%,计¥70200.00(大写:人民币柒万零贰佰元整)的正规等额发票,经甲方对项目验收评定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余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三)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靖;手机:15209090991。(四)双方开票、账户信息1.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湖北省测绘工程院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200017551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39号电话:027-87459249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武汉市关山支行32020068090000578432.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2701MA7GBTDN4H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7号电话:0909-2233011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博乐市北京路支行108293524953七、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利益)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属甲方;(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服务工作:1(3)合同签订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基础资料:章(4)保证服务费用按时到位,以保证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可以利用服务成果展开对外服务,但不能侵犯甲方权益;(3)按时完成服务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服务成果;(4)乙方确保测绘过程及成果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5)乙方应当保证服务过程合法合规进行,保障己方人员的人身安全;(6)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7)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服务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转让。八、违约责任:(一)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如未按时付款,则每日按欠付合同额的1‰向乙方给付违约金。(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完成服务工作,甲方不按期提供资料,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未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不可随意解除合同。若任意一方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随意解除本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九、保密责任:乙方保证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保密性资料、数据和文件,不以任何方式、任何时间向第三方泄露: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把甲方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并保证销毁其他一切形式的副本,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完结。十、解决纠纷: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允许本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或减少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十二、其他:(一)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二)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湖北省测绘工程院乙方(公章):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20日期:2024年6月26日期:2024年6月26日甲方(公章):湖北省测绘工程院乙方(公章):博乐市晨欣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20日期:2024年6月26日期: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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