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C2024-0166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4-11-13 18:28: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金额13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陶家勇:13062589668
  • 张舒:025-69613997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C2024-01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2、更正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六、磋商报价明细表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备注说明。请供应商下载查看最新文件。 更正日期:2024-11-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 联系人:陶家勇 联系电话:13062589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A区3楼 联系人:张舒 联系电话:025-69613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舒 电话:025-69613997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JSZC-320115-JZCG-C2024-0166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C2024-016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2024年11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C2024-01662.项目名称: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3.预算金额:132万元/年4.最高限价:132万元/年。5.采购需求(简介):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工作、保洁工作和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两次,每年预算采购金额为132万元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联系人:陶家勇联系方式:130625896682.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A区3楼联系人:张舒联系电话:025-696139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响应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12.2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4.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7.3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响应文件的拒收1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响应文件的撤回19.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2响应文件的修改19.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21.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4.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4.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4.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4.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4.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4.3.11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24.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5.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1磋商程序25.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25.2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2.1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2.2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3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25.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2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3.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4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六、成交26.确定成交单位2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6.4.2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3与其他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6.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2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29.标的物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0.1成交供应商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30.2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为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联系人:陶家勇,联系电话:13062589668交易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业务受理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业务受理科”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A区3楼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A314业务受理科,联系电话:025-69634313。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的质疑,采购人将《质疑答复函》抄送交易中心。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两次,每年预算采购金额为132万元整。1.5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行方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磋商文件接受分包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25%。8.1.2尾款支付时间:经采购人考核完成并将考核扣除的费用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后,分别于合同签订后第六个月、第九个月、第十二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8.1.3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结论的参考。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采购文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的5‰每日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磋商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1.坐落位置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和小龙湾路18号。2.使用面积建筑面积:11000m²。3.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用房,该房屋不得从事任何与本物业服务无关活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该房屋用途进行调整与变更。4.配套设施1栋建筑物,主出入口2个(竹山路311号办公点和小龙湾路18号办公点各1个出入口)。5.楼层功能竹山路311号办公楼共5层,每层功能具体情况如下:一层:值班室、机房、档案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二层: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其他公共区域;三楼: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四楼: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五楼: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小龙湾路18号共3层,每层功能具体情况如下:一层:服务大厅、档案室、值班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二层:食堂、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文印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三层:巡回法庭、仲裁庭、调解室、办事大厅、办公室、档案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二)服务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三、项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类型属性备注1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1项物业管理服务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要求1.1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江宁区人社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视、门岗执勤;工作时间段内的大厅以及整个物业区域的安全防范;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指挥车库车辆的有序停放及按规定通行,为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人身及其财产的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做好访客问询、登记和限定区域接待等服务工作;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应有处置和防止不良势态扩展的措施和方案,并及时向采购人有关部门报告;做好有关报刊杂志的签收工作。(2)保洁工作物业服务区域内部公共区域及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每日卫生清洁工作和门前三包范围内与卫生清洁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如扫雪);大厅、值班室、走廊、楼梯、墙壁、玻璃干净明亮,无纸屑、果皮和明显垃圾、无烟头,扶手、栏杆干净无灰尘、污渍,墙面、天花板、灯具、风扇等无灰尘、蜘蛛网;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箱)内垃圾体积不超过三分之二,垃圾桶及附近地面干净,清运垃圾无洒落;其中对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必须实行零干扰服务;其他约定保洁的办公室实行酒店式保洁服务;负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负责排水管道和排水沟的清掏以及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到指定地点;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卫生清洁用具等应存放到储物间或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放。(3)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给排水、强弱电、空调、消防、监控等所有系统的设备、设施(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除外)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维护的内容:①空调、消防等由第三方专业维保公司维保,供应商负责跟踪管理;②未与有关厂商签定维护协议的设备、设施的维护);负责各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能耗控制;负责相关设备、设施检修、维保计划的编制以及受采购人委托与有关单位联系年检、专业维修等工作。(4)会务工作负责采购人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接待的各项服务工作。(5)特别约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小维修、零星维修,单项单次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供应商负责组织人、财、物进行维修,并建立维修台账。单项单次500元以上以及大中修更新改造项目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供应商负责安装或委托供应商采购并安装。对于采购人委托供应商采购的配件,供应商采购配件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处以3倍罚款。从第三方采购的配件或设备,由第三方实施安装的,供应商有责任义务全程协调监督,并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修工同时兼小龙湾18号办公点的维修。1.2服务标准:(1)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负责大楼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施24小时治安保卫制度,检查大楼内外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的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及时报备;(2)对大楼各楼层、车库、关键部位及大楼周边定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外来人员、物资出入实施严格的登记验证制度,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和交接班记录,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严查外来车辆,避免非单位人员车辆混入长期停放;高峰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指挥,发生拥堵及时疏导;当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现象;对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治安警、火警及争吵斗殴、群访闹访等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警和报告,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必要时与***门联系。(3)保持值班室的清洁,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大楼内外、院落、辅楼及地下室等公共部位的所有地面、车库、车棚、附属设施、设备、器具的保洁服务。所有楼层会议室(含会议茶水服务)、接待室、电梯厅、电梯轿厢、卫生间、开水间及其他辅助房等;所有楼层楼梯、公共过道、安全楼道、扶手、楼顶、窗台、平台、空调风口、其他辅助设施及所有楼层的内玻璃;所有楼层的会议座椅、电器(空调、饮水机、开水炉)、灯具及开关、电源盒、消防器材、公告栏、指示版、房间门牌、烟灰筒、地垫、洗手池、纸盒、镜面、台面、水池、尿斗、厕位、垃圾桶(篓);所有设备机房的地面、墙面、顶面;大楼周边道路、停车场、绿地保洁,落叶清理,沟、渠、池、井清洁;所有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分类、外运,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早班前各项全面保洁应完成,而后实施定时保洁项目;全年节假日保洁保障;遇雨雪天气,主要出入门采取放置踏垫等防滑措施,并定期对踏垫拍打或洗涤;雪天必须立即组织对门前三包范围、院内道路、通道进行积雪清扫。按照门前三包标准,做好大楼周边三包范围内的保洁工作。(4)提供配电值班服务:负责配电房的日常保障和运行管理;日常保持正常双路供电,遇单向线路停电或故障,须五分钟内完成电源切换并恢复供电。除双路供电线路停电外,超过十分钟断电不能恢复正常的,属于供电管理责任事故,追究责任;负责配电房的运行记录以及资料、图纸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按规定做好配电房继电保护、变压器试验、高压隔离开关、避雷器、电容器、接地、安全操作工具等耐压试验。保证配电房常用配件齐全;所有配电房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办公大楼内工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运行,协调维保工作,负责随工监理;保证每个工作日对相关设备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巡查、值班记录;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随喊随到,及时报修,对一般性故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应急调整、修复;设备台帐、图纸档案、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完整,保证运行正常;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各设备房及公共场所、场地,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5)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第三方消防维保公司维修。2.服务人员配备要求(竹山路和小龙湾路)序号岗位工作内容需求人数素质要求1项目经理对接采购单位负责人、总管项目1人项目经理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会操作电脑,使用办公软件,能按采购人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热爱本职工作,训练有素,精于专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2主管对接采购单位负责人、分管项目并负责会务工作1人主管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会操作电脑,使用办公软件,能按采购人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热爱本职工作,训练有素,精于专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3保洁员具体保洁工作:负责各楼层卫生间、地面、墙面、公共过道、安全楼道、扶手、电梯间、窗台、电梯轿厢等,垃圾分类放置。8人(竹山路3人,小龙湾路5人)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协调配合,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4保安12小时工作制2 班轮换,负责人员车辆进出检查、协调、安保工作;12人(竹山路3人,小龙湾路9人)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协调配合,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5维修电工负责配电室值 班、大楼水电和其他零星维修等。1人维修电工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协调配合,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压电工作业证》。合计23人3.项目实施要求3.1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岗位工作标准、作业流程、保洁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等;(2)物业管理单位决策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水平应与机关形象和活动相匹配。(3)保安工作落实相关的安防标准,执行公司规章制度。(4)维修工作服从统筹安排,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5)保洁工作安排应做到严格培训,且有应急可靠方案。(6)突击性工作与长效管理张驰有致,并且与单位作息、计划相配合。(7)做好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保洁管理。(8)有义务协助单位搞好突击性后勤辅助工作。(9)人员配备科学合理,按照合同足额按岗配备人员,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明显工作标识,工作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熟知本岗位职责要求和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10)物业主管每天组织巡查,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对服务区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1)出现人员更换/调动,管理制度补充/更新等情况,需提前与局办公室沟通汇报,若出现人员不符合要求,按照中心要求及时调换。(12)各类物业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期间不得玩手机、打游戏、刷短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3.2档案资料管理要求(1)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实施规范。(2)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3)运用检查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保存完好。(4)卫生消毒记录完整。3.3员工教育培训要求(1)具备岗前和岗位培训制度;保洁、保安、会务、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保洁、保安、维修电工的上岗前、上岗中的职业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生产安全教育例会(2)劳动纪律与劳动保护:包括职工规范培训、专业培训、应急培训;负责员工的纪律规范培训检查,员工劳动职责与劳动保护培训。★(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员工工资:根据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报价中的员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减免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相应说明,未说明且报价中社保、公积金等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成交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③法定节假日工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供应商应依法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并充分考虑到磋商报价中。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3人,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④法定税费: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⑤其他费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2)报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结算时按实支付,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①清洁耗材费。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抽纸、洗手液、厕所卷纸、消毒液、洁厕灵等。②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小维修、零星维修。单项单次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供应商负责组织人、财、物进行维修,并建立维修台账。(3)供应商未按政策规定报价、未依法缴纳税费,或者《磋商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分项报价为“零”或负数的(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按无效响应处理。因供应商疏忽、计算错误,导致报价表中数据错误或缺漏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合计”应当与系统《磋商报价表》中“总报价”一致,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付款条件(1)以第三章合同文本要求为准。3.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两次,每年预算采购金额为132万元整。(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考核要求4.1每季度由采购人对服务项目全面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得分作为当季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2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项,扣除物业服务费500---1000元。(1)发生有较大影响的责任事件,如与来访人员等辱骂、打架;上班期间喝酒、脱岗、监守自盗等。(2)整改期限内整改未按要求完成的。(3)发生同样问题3次(含)以上的。(4)服务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对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的。(5)有效投诉:投诉内容经双方核实,确认有效,必要时对责任人调离或辞退。(6)对发生重大有影响责任事件(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物品失窃和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和法律责任。4.3供应商在日常服务中对采购商服务有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和鼓励。4.4在续一下年合同前,采购人和供应商互相交换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服务的改进、质量的提高,以及双方配合的默契与协调。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成员采用综合评分法独立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审标准中2.1-2.2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50(小数点保留两位)50价格分2服务2.1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物业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进场交接流程、服务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等内容)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质量标准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得4分;(2)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质量标准基本明确,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3)方案内容不全面,质量标准不明确,缺乏合理性、可操作性,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评分:1、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全面,但针对性不强或和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吻合的得2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够全面,且针对性不强,或和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吻合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2.3保安、水电维修服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安、水电维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方案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措施有力。(1)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4分;(2)方案比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4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包括设备及耗材工具的产品性能参数、实物图片、数量等内容)综合评分:(1)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分列完整详细合理、品种数量齐全、很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4分;(2)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分列较完整详细合理、品种数量较齐全、较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2分;(3)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基本满足需求的,得1分;(4)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不满足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分2.5日常维护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本次的采购范围、内容,结合项目现场的运行情况及要求,编制适合本项目的空调、电梯运行、停车场秩序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的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维护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4分;(2)方案比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3业绩3.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起始日期为准)以来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类)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保安、维修,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上传①服务合同扫描件②本项目开标前,业绩中委托方(甲方)支付业绩项目费用的任意一期的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凭证和发票为同一期)。若本次项目开标前,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的,则可提供委托方(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注: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得分。合同原件于签订合同时备查。)3客观分4履约能力4.1履约服务评价供应商提供符合上述3.1要求的业绩对应的履约评价,业主单位出具的物业服务好评(优秀、满意等同等级评价)材料(加盖甲方公章以及备注甲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6客观分4.2履约能力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1.具有5年(含)以上类似公共建筑或办公物业项目(服务内容不少于保安、保洁、工程维修服务中的三项)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提供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类似公共建筑或办公物业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获得业主好评的(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履约优秀评价材料只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注: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6客观分4.3履约能力2供应商拟派主管具有3年(含)以上物业工作经验的得4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5履约能力3供应商拟派维修电工具有3年(含)以上物业工作经验的得3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4.6服务承诺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明确供应商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的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客观分4.7服务承诺2供应商承诺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客观分合计10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50(小数点保留两位)50价格分2服务2.1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物业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设想及定位、服务重难点分析、进场交接流程、服务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等内容)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质量标准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得4分;(2)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质量标准基本明确,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3)方案内容不全面,质量标准不明确,缺乏合理性、可操作性,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评分:1、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全面,但针对性不强或和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吻合的得2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够全面,且针对性不强,或和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吻合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2.3保安、水电维修服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安、水电维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方案细致完整、针对性强、措施有力。(1)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4分;(2)方案比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4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包括设备及耗材工具的产品性能参数、实物图片、数量等内容)综合评分:(1)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分列完整详细合理、品种数量齐全、很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4分;(2)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分列较完整详细合理、品种数量较齐全、较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2分;(3)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基本满足需求的,得1分;(4)保洁设备及耗材工具配置不满足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分2.5日常维护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本次的采购范围、内容,结合项目现场的运行情况及要求,编制适合本项目的空调、电梯运行、停车场秩序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的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维护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4分;(2)方案比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3业绩3.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起始日期为准)以来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类)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保安、维修,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上传①服务合同扫描件②本项目开标前,业绩中委托方(甲方)支付业绩项目费用的任意一期的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凭证和发票为同一期)。若本次项目开标前,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的,则可提供委托方(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注: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得分。合同原件于签订合同时备查。)3客观分4履约能力4.1履约服务评价供应商提供符合上述3.1要求的业绩对应的履约评价,业主单位出具的物业服务好评(优秀、满意等同等级评价)材料(加盖甲方公章以及备注甲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6客观分4.2履约能力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1.具有5年(含)以上类似公共建筑或办公物业项目(服务内容不少于保安、保洁、工程维修服务中的三项)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提供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类似公共建筑或办公物业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获得业主好评的(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履约优秀评价材料只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注: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6客观分4.3履约能力2供应商拟派主管具有3年(含)以上物业工作经验的得4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4.5履约能力3供应商拟派维修电工具有3年(含)以上物业工作经验的得3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2024年04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4.6服务承诺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明确供应商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的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客观分4.7服务承诺2供应商承诺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客观分合计100分附件:考核评分标准单位:服务企业名称:指标序号基本项目主要考核内容分值评分细则扣分1规章制度(5分)建立管理服务制度与岗位职责2不符合不得分 1规章制度(5分)建立紧急事件预案措施,并有效运作3不符合不得分  2服务公开(3分)公布服务标准及内容2未公布不得分 2服务公开(3分)公布规章制度、制定管理规约1不符合不得分 3服务形象(10分)服务人员佩戴胸卡、严守岗位、举止文明、认真热情、熟悉区域情况3不符合不得分  3服务形象(10分)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纪录2不符合不得分不符合不得分3服务形象(10分)每天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业主或使用人报修24小时受理,急修半小时查看处理,小修三天内修复,投诉在二天内答复处理5不符合不得分,工单不满意一单扣2分4环境卫生(20分)环卫设施设备(含公厕)清洁完好5发现一处扣1分 4环境卫生(20分)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5发现一处扣1分 4环境卫生(20分)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5发现一处扣0.5分 4环境卫生(20分)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4发现一处扣0.5分 4环境卫生(20分)灭蝇、灭鼠等除四害设施完好1发现一处扣0.5分 5安全护卫(16分)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训练有素,举止规范2不符合不得分 5安全护卫(16分)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2发现一处扣0.5分 5安全护卫(16分)外来可疑车辆进出登记、盘查2发现一起扣0.5分 5安全护卫(16分)有门岗值班;有巡逻及巡视纪录3发现一处扣0.5分 5安全护卫(16分)车辆停放基本有序、无乱停占用消防通道及绿地现象5发现一处扣1分 5安全护卫(16分)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无黑屏坏屏2发现一处扣0.5分 6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8分)区域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明显,维护完好1不符合不得分 6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8分)水、电、气、路灯等设施设备保养完好,清洁卫生、运行正常5发现一处扣0.5分 6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8分)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报修、修理、回访记录齐全3不符合不得分  6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8分)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5发现一处扣1分 6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8分)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4发现一处扣1分  7执行力(8分)不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4发现一处扣1分 7执行力(8分)完成任务未达到要求且不能说明原因4发现一处扣1分 8服务效果(20)物业管理办公室评价20满意得20分;基本满意得10分、不满意不得分。    日常基本服务得分10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磋商响应函五、磋商报价表六、磋商报价明细表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我公司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成交,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作为我方就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总报价小写(元): 日期:六、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元/月)分项小计(元/年)备注1人员工资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经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主管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保洁员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4)保安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5)维修电工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23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社保公积金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减免政策的,该表后须附说明材料,未提供说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内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成交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1)社会保险社保费用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公积金公积金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且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项目要求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满足3人在岗,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参考计算公式:人员工资÷21.75天(平均月计薪天数)×3×人数×13天4其他待遇费用(1)人员福利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或员工必须享有的福利待遇。5行政办公费(1)办公用品费(2)培训费(3)交通费(4)通讯费(5)服装费6工具耗材及物资装备折旧费(1)清洁耗材费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抽纸、洗手液、厕所卷纸、消毒液、洁厕灵等。(2)物资装备折旧费7单项单次500元(含500元)以下小维修、零星维修费8利润9法定税费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0其他费用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11报价合计(元)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4)《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表》中“总报价”一致。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规定下表为目前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表1: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考)序号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月)备注1最低工资标准/24902社保单位计提费用缴费基数(≥4879)*缴费比例(≥24.7%)≥1205.1133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4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序号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月)备注1最低工资标准/24902社保单位计提费用缴费基数(≥4879)*缴费比例(≥24.7%)≥1205.1133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4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序号险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1养老保险16%8%2医疗保险7% 2%3工伤保险0.4%/4失业保险0.5%0.5%5生育保险0.8%/6大病医疗救助/10元/月相关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减免政策的说明材料。2.供应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项目清单中列示的所有服务,供应商须在声明函中逐项列示并明确承接企业的类型,如有缺失将按“不提供声明函”处理。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人名称: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质疑事项相关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由授权代表负责质疑事宜的,《质疑函》附件中应提交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质疑供应商针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明确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质疑函》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 JSZC-320115-JZCG-C2024-0166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