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04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1:55: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绥宁县人民医院预算金额11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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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钱先生:13036739116
  • 严亮:13874280955

正文内容

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项目概况: 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项目编号: HNSZZFCG-2026-0049 ,代理编号:SZC-2025-02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 2、项目名称: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项目预算: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年 5、最高限价: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年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日历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1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1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品目编码 简要需求 采购预算单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C21040000 详见采购需求 1100000.00/年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026年2月5日17:00时止。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填写投标信息”等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s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五、开启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供应商未在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疑问及质疑 (1)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征路42号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13036739116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亮 电话:13874280955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439号4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亮 电话:13874280955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000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绥宁县财政局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2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磋商文件.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采购人:绥宁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049代理编号:SZC-2025-0205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磋商须知....................7磋商须知前附表....................7一、说明....................13二、磋商文件....................17三、响应文件....................1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0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4七、其他规定....................25第三章磋商办法....................25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一节项目概况31第二节技术要求....................31第三节商务要求3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1一、合同草案条款....................41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3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9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51第一部分商务文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5第二部分技术文件68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74第一章磋商邀请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049,代理编号:SZC-2025-02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2、项目名称: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采购项目预算: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年5、最高限价:1100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年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日历日)起服务期限一年。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品目编码简要需求采购预算单价(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01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C21040000详见采购需求1100000.00/年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026年2月5日17:00时止。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填写投标信息”等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s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响应文件提交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五、开启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3、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供应商未在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六、公告期限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七、其他补充事宜1、疑问及质疑(1)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绥宁县人民医院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东征路42号联系人:钱先生电话:130367391162、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严亮电话:13874280955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439号4栋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严亮电话:13874280955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0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绥宁县财政局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绥宁县人民医院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征路42号联系人:钱先生电 话:13036739116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严亮电话:13874280955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439号4栋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第二章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第二章第9.3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二章第9.7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相关信息。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8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服务要求(参数),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6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100000.00.00元人民币/年。第二章第18.1款交易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第二章第20.1款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网络传输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https://ggzy.shaoyang.gov.cn/)”,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3款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响应模块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8.2款现场磋商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第二章第30.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湖南邵阳政府采购网http://shaoyang.ccgp-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sggzy.com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元。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响应供应商须到交易现场进行磋商和报价,请供应商准备好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后续报价均应使用同一CA证书)),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后,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价,如因供应商相关工具准备不齐备导致不能及时报价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审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3、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开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响应供应商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盖单位公章;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甄别结果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或截图。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3.1.7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磋商邀请公告(附录1)或磋商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9.1优先采购: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9.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9.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投标。(3)【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供应商应按本章第9.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9.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响应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多于采购文件规定数量将导致无效响应(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6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载明的方式领取和下载采购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商务文件封面1、磋商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4、商务、合同响应与偏离表5、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和商务评分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封面8、服务方案9、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10、响应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磋商报价(本部分为交易系统内容)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交易平台将全程保留所以信息。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保证金18.1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供响应承诺。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承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承诺的,其投标无效。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均须签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编制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1.1.2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21.1.3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1.1.4电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1.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21.1.6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21.1.7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23.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邵阳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8.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6)现场磋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在磋商地点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或符合本磋商文件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8.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在所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后,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解密公开,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2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0条的规定。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由另一家参加的供应商提供或推荐参与以及2家供应商为同一人投资或参股成立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0.签订合同40.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41.1本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收取代理服务费。41.2交易服务费:无。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30条的规定。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索引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资格检查内容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面材料(1.1、1.2、1.3、1.4、1.5之一):1.1 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1.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 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1.4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营利法人或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供应商名称实质性响应结论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分项报价表一般性偏离条款数<8项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采购文件★条款法人或其委托人到现场参与磋商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附表3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磋商报价0.20商务部分0.30技术部分0.50合计1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100分磋商报价100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拟低价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时准备好项目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须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安装、税收、较其他投标人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成本构成),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技术部分100分实施服务方案40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① 日常保洁作业指导书(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医院所有区域、家属楼及院外责任区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病房等环境具体清洁流程);② 清洁消毒与院感防控(针对医院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污水处理、传染病区及特殊科室(如手术室、ICU、血透室、产科、新生儿科等)的专项清洁消毒措施);③ 服务标准与量化指标(需符合附件1中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如地面干燥无垃圾、无污迹等);④ 整体策划与自身资源配置等内容。评分依据: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等院感要求的计40分。每存在一处缺漏扣10分,内容不完整或欠合理(如流程混乱、标准低于招标要求)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应急处理方案24供应商需根据医院项目特点提供全面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 突发事件应急(如水管爆裂、大面积呕吐物、传染病疫情爆发、职业暴露处置等);② 人员应急方案(如突发缺岗、员工冲突、罢工等的替补和处理机制);③ 设备应急方案(如垃圾清运设备故障、电梯故障时的应对)。评分依据:方案预案齐全、响应迅速、措施具体可行的计24分。每缺少一类应急情况扣8分,方案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人员管理方案24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人员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计划(需参照附件岗位配置表,人员数量、岗位职责明确,且有合理的排班计划,确保24小时负责制);② 人员培训体系(包含岗前培训、月度业务培训、院感防控专项培训、消防培训等,需有培训计划、教材和考核机制);③ 人员考核与激励(与医院考核制度接轨的内部奖惩机制,人员流失率控制措施);④ 管理制度(考勤、着装、行为规范等)。评分依据: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完全符合医院管理要求的计24分。方案欠完整(如缺项)的每处扣3分,有缺漏项、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处扣6分,扣完为止。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12供应商需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承诺(响应时间、返工时限);②质量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周检、月检制度,与医院科级、院级考评的对接机制);③ 质量改进措施(针对考核扣分、投诉的整改闭环管理);④ 对标附件1的达标承诺(承诺达到附件1中的各项卫生质量标准)。评分依据:承诺具体、措施有力、制度完善的计12分。方案欠完整的每处扣1分,有缺漏项、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100分业绩要求50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取得过医疗系统保洁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个计25分,最高计50分,不提供不计分。评分依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诚信50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1.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2.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劳动仲裁败诉案件;承诺书内容完整涵盖上述两项承诺、表述清晰具体的,得50分。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有缺失、表述模糊不清的,不得分。(注:如承诺不实,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综合评分表说明:(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按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3)供应商须根据各项评审因素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评委有权作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4)凡评委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5)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得到核实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磋商小组将对其所对应的评分项记0分。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将取消投标资格。(6)评审标准涉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7)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8)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所述投标人盖公章可为电子签章。第4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项目概况一、项目情况包号标的名称单位预算金额服务期限品目编码所属行业1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年110万元/年1年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第二节技术要求一、保洁服务项目范围1.医院(含体检中心1-4楼及院区)所有区域(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保管室除外)。2.医院家属楼公共区域。3.院外医院公共责任区域。二、保洁服务项目内容1.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各区域的保洁、消毒、控烟工作。2.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垃圾正确分类、收集、转运。3.医院区域内各科室大输液、血标本、大小便标本收送服务。4.医院区域内树木花草修枝剪叶、施肥、景观维护。5.负责医院内会场布置。6.负责科室加床的搬运管理。7.具体内容见附件(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三、保洁服务项目总体要求1.乙方必须服从医院的调度和管理,其员工必须服从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的安排和管理。2.随时保持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区域的清洁,及时清运垃圾。要求保洁员8小时在岗,24小时负责,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保洁任务。3.保洁员应穿保洁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套鞋、佩戴工作牌上岗,着装规范、整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不得穿保洁员工作服上街、进食堂等公共区域。4.乙方应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学习院感防控、单位规章制度、保洁相关操作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知识,确保保洁员能正确掌握日常保洁、消毒、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标本运送等工作。5.每年定期对院内树木花草进行修枝剪叶、施肥,使院区园林、景观美观。6.遇传染病疫情,乙方应遵照《传染病防治法》配合医院做好消毒防护工作,以及个人防护培训。7.凡上级部门对医院进行各项卫生检查时,乙方应无条件按标准提前完成。四、保洁服务要求1.负责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转运,保持保洁服务区域内清洁无污迹、地面干燥无垃圾、通道安全畅通,各项清洁消毒规范到位。2.根据医院要求及科室工作特点制定保洁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即上班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并经过医院领导审核后向各科室公布。3.负责科室大输液领取以及各种标本收送(时间为8:00-22:00),确保送检及时准确,标本交接有双方签名。如因送检不及时或丢失标本等所造成的一切医疗纠纷和赔偿均由乙方负全责。4.设置保洁机动岗,负责正常上班时间外的保洁工作,且能随时需要随时到岗。必须保持医院主干道、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大厅、花园等公共区域24小时干净整洁,如发现垃圾,随时清理干净。手术室、产科、ICU、急诊科有值班保洁员24小时流动保洁。5.负责临床科室病房整洁,正确配置消毒液进行清洁消毒,无乱摆挂用物,在早上7点30分以前把陪护床收好,协助病人进行卫生处置。6.做好各科室垃圾(含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各类空瓶等)的回收、转运及登记核对工作,保证“三联单”医疗废物的重量数据正确一致,并安排1名保洁人员专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转运。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安全保管工作,严防污染和泄露,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应严格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列》、《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依法进行收集、储存、分类并按序号登记、转运,医疗垃圾须用垃圾转运车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严禁交由没有资质的医疗环保公司处置,严禁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则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7.对不同区域的保洁工具应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分区使用及正确消毒,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拖把应悬挂,确保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8.做好保洁区域内外所有地面、地板的维护和保养,保持雨天室外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同时做好室内防滑工作。9.保洁员所需的保洁工具和消毒剂按要求到相应科室进行领取,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只能用于科室保洁,不得另做他用。10.负责医院大、小会场布置,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及会后整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工作,如搬桌椅、板凳及卫生等。11.负责检验科玻片及试管的清洗,白天负责将检验报告单送至临床各科室。12.负责临床各科室加床管理(包括搬进和搬出);负责筒装氧气的更换与搬运。13.特殊科室以科室要求为准(手术室送病人、血透室配药等)。14.乙方应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与管理,每月应至少1次对每个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打分。五、物业保洁公司及保洁人员要求(一)乙方必须具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保洁员只与乙方存在用人关系,与医院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必须根据工作强度及工作内容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决定工资级别。(二)保洁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和所在科室相关规定。对表现差的人员要进行更换,直到符合科室工作要求为止。(更换人员其间不准影响到科室工作开展,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必须交纳工伤保险,所有劳动争议、意外事故等一系列问题依法由乙方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的保洁人员在工作中不规范操作,导致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的意外事故,应由乙方与受伤害当事人沟通,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乙方应全力配合我县各项创建及巡检等工作,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若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或经整改不到位或不执行整改,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影响,赔偿医院的一切经济损失。(六)乙方每月应按时发放保洁员工资(在医院付给乙方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发放到位),未按时发放工资,无故拖欠工资2次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医院的一切经济损失。(七)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任何单(八)随着医院的发展需求及科技的不断提高,乙方应提高智能化设备的投入,提升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六、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保障(一)为保障保洁项目服务质量,特制定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二)保洁员必须经院方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特别是院感防控培训),如使用不合格人员上岗的,一但发现立即停岗。待培训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同时对乙方予以500元/人次的扣款。(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段内保洁员迟到、早退每次依据时间长短扣供应商10-100元、缺岗扣100元,院感督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及以上扣款。(四)乙方人员不得与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起冲突,如引起冲突的,视乙方情节轻重进行扣款。如果性质恶劣,产生严重后果的,可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七、质量监督与考核1.根据医院外包业务管理制度按考核标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由归口部门结合上月不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及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医院各归口部门外包业务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内容进行评价打分(90≧为合格,﹤90分为不合格)。考核方法按百分制评分,分科级考评、院级考评。科级考评:各相关科室对保洁质量及服务态度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不得低于90分,若低于该分值的科室,扣除中标方当月服务费200元,限期整改。若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分管院长对中标方进行约谈。院级考评:总务科每月对每个科室保洁质量及服务态度进行考核,考核总评分平均分不得低于90分,否则分管院长对保洁质量及服务态度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如连续三次院级考评不合格,终止合同。2.该检查扣分不能直接扣在保洁员身上,更不允许保洁员找医院管理者麻烦,否则每次扣款300元。扣分(扣款)情况由总务科进行汇总并上报至财务科。附件1:保洁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及评分方法评分方法为百分制,每个科室每月考评不得低于90分,否则每张低于90分的考评表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200元。(一)保洁员及护工素质要求内 容要求评分方法保洁员及护工素质要求保洁员应身心健康,男不能大于60周岁,女不能大于55周岁。入职体检(由医院按照规定安排体检项目,乙方公司负责相关费用)合格者上岗。未达要求,每项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5-10分;与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起冲突的扣15分;缺席每次扣20分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尊重病、陪人;服从管理,听从科室负责人安排,不得与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起冲突。规范着装,工作服清洁、长发要盘发,按医院要求穿保洁员工作服、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穿套鞋等,做好个人防护,不穿高跟响底鞋及拖鞋,无长指甲、黑指甲,正确执行手卫生,掌握“七步”洗手方法,正确配置消毒液,上班无迟到、早退,不在公共场所吃东西,不做私事。(二)通用部分卫生质量要求内 容要求评分方法候诊椅、自助机清抹1次/每天,消毒1次/每周,无灰尘、无污渍。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值班室1扫1拖/每日,消毒1次/每周,每周大清扫、更换被子,随时保持床铺整洁。未达要求,每处1分。饮水机清抹1次/每天,消毒2次/每周,无灰尘、无污渍。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中央空调出风口非使用季节保持外机清洁,使用季节每月清洗1-2次,重点部门按科室要求清洗。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电视机清抹1次/每天,无灰尘。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开关、灭火器、消防栓清抹1次/每天,无灰尘、无污渍、水渍,干净清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天花板、灯、打扫或清抹2次/月,无污溃、无蜘蛛网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指示牌、宣传牌、宣传栏、宣传窗清抹2次/每周,无尘、无污渍未达要求,每处1分。水池刷洗1次/每天,消毒1次/每周,随时保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平车、推车、轮椅平车、推车、轮椅每周清洁保持干净,消毒1次/每周,无灰尘、无血迹污垢,重点部门按科室要求清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垃圾桶每天更换垃圾袋2次,确保清洁,无臭;每周清洗消毒垃圾桶,保证垃圾桶表面清洁无污溃。病房及卫生间垃圾桶每周刷洗消毒1次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电梯2扫2拖,随时保洁,消毒2次/每周,无垃圾,无污渍、水渍,干净整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步行梯(消防通道)2扫1拖/每日,随时保洁,无垃圾,无污渍、水渍,地面干燥干净整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扶手(楼梯、走廊)清抹1次/每天,无污渍、水渍,消毒1次/每周,干净整洁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仪器清洁保养对科内仪器设备进行清理保养,消毒1次/每周,做到清洁、无锈、无血迹等。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洗手间地面2扫2拖,随时保洁,消毒2次/每周,无垃圾,无污、水渍,干净整洁,保持干燥,做好防滑措施。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门抹洗1次,消毒2次/周,无尘、无污渍。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便池(便器)清洗数次,无异味,每月用洁厕净清洗一次,消毒1次/每周,干净、无异味。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墙面、洗手盆、管道龙头清洗一次/每天,消毒2次/每周,干净,无污渍。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卫生工具卫生工具完整齐全,分类使用,使用后消毒,一床一巾,悬挂晾晒,固定放置。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污物间物品摆放整洁,无乱堆乱挂现象,可回收垃圾及时处理,无医疗废物截留现象。不得把个人生活用品与医疗垃圾及消毒用品混放。未达要求,每处1分,截留医疗废物扣10分,造成后果负全责。区域内容要求评分方法普通病房(含阳台,五官科含门诊医生各诊室内墙每半月抹洗1次,病人出院后床单位周围墙面彻底抹洗消毒,无污垢、无灰尘、无蜘蛛网。未达要求,每处1分。地面每日5扫1拖2消毒;每月刷洗1次墙角,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垃圾篓及时倾倒。未达要求,每处1分。柜、凳、床、各种开关每日抹消毒柜面台面1次(要求1床1抹布)每周抹柜凳脚1次,病人出院后及时拆除被子后彻底清洗消毒柜、凳、床1次(含阳台柜子),保持清洁无污迹。未做到要求,每项每处扣1分。普通病房(含阳台),五官科含门诊医生各诊室门、门把手、窗台、电视机每周抹2次,消毒1次/每周,清洁,无污迹。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窗帘、床帘保证窗帘、床帘无污渍、血迹,每半年一次(负责拆、装)。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床头柜每日一抹洗一消毒,只摆放茶杯、餐纸、手机,物品分类进柜。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收取陪护床协助病人家属上午7点30分前收走陪护床,保持病房整洁。未做每次扣1分。走廊墙面每月打扫1次(可湿抹处每月抹洗1次)无污迹,无蜘蛛网。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地面每日2拖6扫2消毒,每月刷洗1次墙角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无垃圾,无水渍。未达要求,每处1分。处置室领取大输液每天按科室单据到药库领取大输液,按要求摆放至治疗室,并保证数量正确无误。负责到药房临时性取药。不能保证供应扣5-10分,数量不对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空瓶回收每天及时将各科室输液空瓶回收至暂存处并记录。未达要求每次扣1 分。垃圾转运每天清洗垃圾桶,垃圾分类清楚,按要求转运到暂存处并记录,保证科室与暂存处的数据一致。未达要求每次扣2 分。卫生间地面、便池保持干燥,做好防滑措施,无异味,每日清扫拖地2次便池;每日1次消毒并保持清洁,无污垢;每周大清扫。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便器架每日冲洗消毒1次,每月彻底刷洗1次,无垃圾、无污垢、无臭味、干燥。未达要求每次扣1 分。卫生工具卫生工具完整,分类消毒使用,悬挂晾晒,固定放置。未达要求每次扣1 分。墙面、洗手盆、管道龙头每周清洗消毒墙面及水管龙头及管道1次;每天清洗消毒洗手盆1次;保持无污垢。未达要求每次扣1 分。标本收送按时收送各类标本负责每天22:00以前各种标本的送检,保证标本勿混淆、弄丢、损坏等。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及时接应电话保持电话畅通,服务态度好,加急标本10分钟到达指定科室。如有投诉经查实扣5分。正确转运标本按医院要求采取标本保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任何差错事故。未达要求,每项扣1分,导致标本丢失或损坏扣5分,引起其他后果承包方负全责。特殊病区:含新生儿科、神经外科、血透室、ICU、手术室、产科、传染病房(含多重耐药)地面保持干燥,做好防滑措施;随时保洁,消毒1-2次/天;采样结果符合院感要求。未达要求,每处扣2分。墙面、窗台、床、床头柜、门随时保洁,每天消毒液擦拭;采样结果符合院感要求。拖把、抹布专用,使用后浸泡消毒(备用)采样结果符合院感要求其他科室根据院感需要再具体增加保洁及消毒次数,保洁服务公司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及时派出保洁员做好保洁及消毒工作。(三)室外卫生质量要求区域要求主干道室外环境卫生每日打扫二次,上午8:00以前清扫完主要道路,保持干净,无垃圾。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沟渠定期清理排水沟的垃圾,保持排水畅通,做到无淤泥、无堵塞、无垃圾,每月不少于1次.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绿化带草地垃圾及时清除,清扫时注意保护草坪及树木,定期修剪树木(每季度不少于1次)。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家属楼室外环境卫生每日打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保持干净,无垃圾。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公共责任区室外环境卫生每日打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保持干净,无垃圾。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外围立地可清洗的外墙保持清洁,特别是空调使用季节及时对立地可清洗墙面及时抹洗。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屋顶平台及遮雨棚台面(门诊、内外科)保持干净无垃圾,排水通畅无淤泥。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太平间严格按照院感要求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及设备的清洁,每周对环境进行消毒。做好接收、领取逝者的登记。未达要求,每次每处扣1分,未记录扣2分垃圾回收暂存管理严格按照院感要求管理,保持暂存处卫生清洁,垃圾安全分类堆放,及时清洗消毒使用后的转运工具,并严格与各科室及有资质公司完成交接转移手续,不得私自截留和买卖。未及时回收扣1分,未记录扣2分输液空瓶暂存管理保持暂存处卫生清洁,定时消毒,空瓶安全分类堆放,输液空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交接转移手续,不得私自截留和买卖输液空瓶。私自截留和买卖输液空瓶扣20分,并按规定另行处罚,交接手续不全、记录不全、不规范扣5分,卫生不清洁、堆放不规范附件2:绥宁县人民医院年月外包业务考核评分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洗涤、保洁区域项目得分备注外科楼一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二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三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四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五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六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七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八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九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十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十一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十二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外科楼十三、十四楼物业保洁医技一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医技二楼物业保洁医技三楼物业保洁医技四楼物业保洁医技五、六楼物业保洁门诊楼一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门诊楼二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门诊楼三楼门诊楼四楼内科楼二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一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二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三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四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五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六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内科楼七楼物业保洁布草洗涤医院外围物业保洁平均分物业保洁布草洗涤注:考核评分低于90分的,按医院外包业务考核制度每张不合格(﹤90分)的考核单扣200元。分管领导:审核人:考核人员:绥宁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岗位配置表序号岗位责任区域人数(名)备注1主管全院保洁服务管理12保洁员医院外围、非上班时间送标本33保洁员医院家属区域卫生保洁14保洁员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保洁25保洁员门诊楼二楼保洁26保洁员门诊楼三、四楼保洁27保洁员医技楼供应室18保洁员医技楼一、二、三楼保洁19保洁员医技楼四、五、六楼110保洁员医疗废物暂存处(垃圾站)111保洁员内科楼一楼112保洁员内科楼二楼、传染科213保洁员内科楼三楼114保洁员内科楼四楼115保洁员内科楼五楼116保洁员内科楼六楼117保洁员内科楼七楼118保洁员外科楼一楼119保洁员外科楼二楼320保洁员外科楼三楼221保洁员外科楼四楼122保洁员外科楼五楼123保洁员外科楼六楼124保洁员外科楼七楼325保洁员外科楼八楼126保洁员外科楼九楼127保洁员外科楼十楼128保洁员外科楼十一楼129保洁员外科楼十二楼130保洁员外科楼十三、十四楼131保洁员绿化及责任卫生区域132保洁员体检中心134合计43第三节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医院在下一个月10日内支付上个月的保洁服务费,每月考核扣服务费用在当月内结清。(二)乙方员工的食宿:由成交乙方自行解决。(三)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另行提出加价或其他要求,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四)公用水电费由医院承担费用(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保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电设备等各类用电),但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五)该保洁服务预算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含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劳保、服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六)乙方须承诺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采购人(全称):绥宁县人民医院(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214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为一年。地点:绥宁县人民医院方式:4.付款付款方式:医院在下一个月10日内支付上个月的保洁服务费,每月考核扣服务费用在当月内结清。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 服务内容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注: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后可对以上合同进行细化和修改。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文件封面1、磋商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4、商务、合同响应与偏离表5、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和商务评分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封面8、服务方案9、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10、响应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磋商报价(本部分为交易系统内容)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规定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持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报价小写(人民币):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年)项目负责人备注1、本表格为参考表格,具体按交易系统中格式要求填写。2、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应包括基本工资(含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劳保、服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注:1、响应供应商可参考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进行分项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应包括基本工资(含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劳保、服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报价金额合计:小写: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元/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合同响应与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采购文件章节条款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响应与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签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其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签章)附件6-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本项目没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件6-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符合要求资料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月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公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公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和商务评分相关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年月日八、服务方案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评审方法及标准表技术评分项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 服务内容 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 响应与偏离 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采购文件的其他技术要求要求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响应文件的响应”栏,供应商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定“均响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未响应。2、“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响应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二、磋商报价表报价轮次:第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分包编号”一份。附:《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磋商报价表》和《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无需编制入响应文件中,本项目磋商报价环节将在电子系统中的澄清系统中进行,投标人需填写此《磋商报价表》和《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打印并盖章,以pdf格式上传至澄清系统并电子签章进行磋商报价。2、磋商当日,响应供应商须到交易现场进行磋商和报价,请供应商准备好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后续报价均应使用同一CA证书);磋商当日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交易现场进行磋商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附件:《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轮次:第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1、响应供应商可参考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进行分项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所报最后磋商报价应包括基本工资(含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劳保、服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报价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元/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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