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综合实验室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编号GB36600-2018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31 14:32: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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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综合实验室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综合实验室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大陆村、仓前街道高桥村,良睦路东侧、苏嘉路南侧。地块边界东侧为水域(东海港),南、西、北侧均为农田。根据地块选址预审,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A0),地块总面积10000 m2。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文件精神,属于甲类地块的(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走访和会谈以及资料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文件,编制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报告结论显示: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综合实验室地块历史上主要是农用地。目前地块已被征收,地块目前是农田,无疑似污染物。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乔木林地及部分河流区域,无疑似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第二阶段污染状况调查。即第一阶段调查就可结束,满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的相关要求。 综上,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综合实验室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用途要求,可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A0)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