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2025]178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19:18: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120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便携式发电机救生渑铁锹
联系方式
  • 马兰琴:0575-85682119
  • 孙昱晶:13735289091

正文内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 应急救援设备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178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中标单位: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取消中标结果 变更理由:投诉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群贤路16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兰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682119 质疑联系人: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68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浦江路3号2号楼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昱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289091 质疑联系人:刘国清 质疑联系方式:18257507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财政决定书.pdf1.0M 财政决定书.pdf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绍柯财执法[2025]17号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邴家湾村马家庄社235号被投诉人1: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浦江路3号2号楼301室被投诉人2: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群贤路1661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4403(集群注册)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2025]1782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8日受理。-1-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一、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开标,并于2025年06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内显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并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显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型号为“AE330-B”,由于“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此类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于是我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获得了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查询过程中我公司发现“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QC24001451093”,同时在查询结果-2-中发现该证书显示只有申请人和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是生产厂却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此情形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之规定相违背,此条规定用词“且使用该”很明显的表达了需满足的条件,本项目中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想享受相关政策,需满足“且使用该”的定义,但是所有证书上均明确写明了生产厂并非“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明显是与“且使用该”的定义相违背的,所以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至于代理机构的回复函内所述\"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AE330-B”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均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质疑方提出的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想表达的是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的为简约版的内容,更加详细的内容应在相关认证机构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而且我公司也已经在质疑函内附有认证机构的查询截图,清清楚楚的写明的是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所以我公司认为代理机构的回复不合理。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3-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1.暂停本项目的合同履约至调查完毕为止;2.对本项目作出无效中标处理;3.对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法律作出处罚。-4-2025年7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和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送达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副本发送通知书》。2025年7月10日,本机关收到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的答辩书。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辩称:现针对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产品型号为“AE330-B”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质疑作如下说明: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型号:AE330-B,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生产上述产品的行为,同样能够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作为中小企业的制造商,同时作为委托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的“制造”、“生产”并没有“自行加工产品”的语义限制,文件未明确提及,后文也没有明确规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指必须由中小企业自身完成加工产品的动作。但从条款强调“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来看,重点在于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这一事实,应理解若第三方受中小企业-5-委托,按照其要求生产并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应符合“制造”的要求。2.作为中小企业的委托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对“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规定,则将委托加工情形中的委托企业一方置于“生产者”的地位,因此在委托加工情形中,通常由委托方对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20修正)》,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且只有制造者才对相应产品的质量、性能负责。4.将委托加工情形排除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范围,背离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本义。该单位主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进一步解释为“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指货物必须由中小企业本身加工生产,应当排除采用委托-6-加工生产的情形。该观点将导致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的中小企业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而是否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并不影响对中小企业性质的认定,委托加工也不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将“委托加工”情形排除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范围,是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限缩性解释,减损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的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背离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初衷。本机关审查查明: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25]1782号),采购预算金额120万元,采购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6月5日发布采购文件更正,2025年6月23日开标并发布采购结果,共有7家供应商投标,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投诉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质疑函》;2025年7月1日,被投诉人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函》做出了回复。二、质疑阶段,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称: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7-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开标,并于2025年06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内显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并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显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型号为“AE330-B”,由于“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此类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于是我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获得了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查询过程中我公司发现“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QC24001451093”,同时在查询结果中发现该证书显示只有申请人和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是生产厂却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此情形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之规定相违背,此条规定用词“且使用该”很明显地表达了需满足的条件,本项目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8-司”,如果想享受相关政策,需满足“且使用该”的定义,但是所有证书上场明确写明了生产厂并非“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明显是与“且使用该”的定义相违背的,所以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附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来源:浙江天成项目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6-23测览次致:97、项目编号:[2025]1782号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应息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察镇密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4403(集群注册)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绍兴市同桥区绍兴市柯杭区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1155800应急管理应急防营理站揽质升级设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备采购项目北如0R201230007-10-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第二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通(货物)本公司联合注声明,担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库(20201国大司)市桥区应管R的兴m地日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明项。相关企业《含群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子(中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卫星电话底座+室外天线工业北京安信创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720828.0015665.00小型企业2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工业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4985.00小型企业3前线指挥部帐篷工业上海策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政984.14微型免业4便携式发电机工业上海东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9872096748.94小型企业5救生渑工业黄山博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805264.139141.41小型企业6救援伸缩扞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6855.03业7铁锹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机州)有限公司16855.0821.12微财业8高音喇叭工业沧州利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21211111.44微型企业9警戒带工业河北博铭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51200.00269000123先乾企业10移动照明平台工业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67213091214143761.82中型企业11除雪装备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6855.03621.12微型企业12隔膜泵工业台州金斯顿机械科899666617670.67小型企业12隔膜泵工业技有限公司899666617670.67小型企业13测电笔工业深圳市煜铖联合电子有限公司10194.57203.47微型企业14卷尺工业特安特救援料技(机州)有限公司16855.03621.12微型企业15绝缘手套工业天津双安劳保橡胶有限公司1631254.572263.47小型企业16防爆照相机工业北京朗仕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1238.811656.92微型企业17取样器工业北京朗仕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1238.811556.92微型企业18手摇报警器工业沧州利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2121.13111.44微型企业19望远镜工业安徽勒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782.50340.00微型企业20野外应急电源工业深圳市博结成科技有限公司660.64小型企业21便携式担架工业张家港捷康医疗器铖设备有限公司874.23微型企业22救生抛投器工业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8689.649.01微型企业23防洪子堤工业霸州优顿五金制品厂12555.00136.00微型企业24防水头灯工业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286548.921305.12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城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资在,投标人名称(盖章),北宾中科创新数援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06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文业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截图《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截图北京中料创新校找装备有限公司第一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兴市桥区应管局、集江天成项目管有限公司安N、L文地字,自力出要的和如你力技受本投标,我方家如下开环通编号:111时务局:一(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号名品牌(如有)格盟号拳价室外天线安A-SIP-200026套5500.00.小鱼昌逐A8330-BI套26000.003线指管CY-481备18000.00DOOON16台5000.00数生尚博32200.00白10000.0026000.0018000.0089800.00600.0011200.00基注(有)提仲杆特安特16700.00铁银特安特100把S0.00高春机利景80个260.00成带博铭达80个90.0010尚为S2529142套800000011隐智装备特安特TEMTE-C-031套1120.005000.0019200.007200.00160000.001120.00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12陌腹泵金斯锁JSD-4080EV3个13000001000.0128个0.0013测电笔ADGY08070.0014卷尺特安特TEARTE-jo128个20.0018绝缘手套双安双安、FKV128套62680.0016烟服相机京朗佳特21323016个1382200E00n取器京仕特LST27716个7301368018千报警器利景S-10096个20019200.0099复铁歡勒B-0J-5016个1100.17600.0020野外应急电原BJCBUC-60OF-DEL16套10000.00160000.0021里摈式料JEXAGTJK-H220.00米3c00168220.00米3c0022教生融股器P085-1350525亚斯安3套140000oatie22900.0023防子提优顿D-031套8300.008300.0024助水头灯FD-PSP240/aa1鑫光众128个200.0025800.00600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0元禁投标人名称北京中创新备有限公司电电名北京中创新备有限公司挂::2225年0月22日1、投标人罱技本表格式城写,香用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施接学-13-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截图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截图:P-em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贵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1782号)的质疑函,本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6月25日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回复如下: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AE330-B”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均为上海赛连-14-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质疑方提出的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事实依据: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如下:商特此回复。浙江天应项目有2025年为日三、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相关中标产品包括: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品牌:小鱼易联,规格型号:AE330-B,数量:一套。-15-五、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在其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显示:2.移动视频终端设备;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数28人,营业收入20512.71万元,资产总额5498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六、评审报告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62.7分,报价得分27.27分,总分89.97分,排序第一;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本机关认为: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包括“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品牌“小鱼易连”,型号“AE330-B”,并在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承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查明,上述产品由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生产,而非由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生产。故,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前述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按招标文件规定,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评审报告载明,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合格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16-司投标无效后,本项目采购结果改变,且不具备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条件。另,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主动声明内容不包括货物的生产方式,故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2025]1782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绍兴市柯区财政局2025年7月25日-17-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绍柯财执法[2025]17号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邴家湾村马家庄社235号被投诉人1: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浦江路3号2号楼301室被投诉人2: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群贤路1661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4403(集群注册)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2025]1782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8日受理。-1-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一、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开标,并于2025年06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内显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并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显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型号为“AE330-B”,由于“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此类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于是我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获得了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查询过程中我公司发现“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QC24001451093”,同时在查询结果-2-中发现该证书显示只有申请人和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是生产厂却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此情形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之规定相违背,此条规定用词“且使用该”很明显的表达了需满足的条件,本项目中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想享受相关政策,需满足“且使用该”的定义,但是所有证书上均明确写明了生产厂并非“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明显是与“且使用该”的定义相违背的,所以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至于代理机构的回复函内所述\"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AE330-B”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均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质疑方提出的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想表达的是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的为简约版的内容,更加详细的内容应在相关认证机构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而且我公司也已经在质疑函内附有认证机构的查询截图,清清楚楚的写明的是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所以我公司认为代理机构的回复不合理。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3-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1.暂停本项目的合同履约至调查完毕为止;2.对本项目作出无效中标处理;3.对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法律作出处罚。-4-2025年7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和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送达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副本发送通知书》。2025年7月10日,本机关收到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的答辩书。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辩称:现针对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产品型号为“AE330-B”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质疑作如下说明: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型号:AE330-B,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生产上述产品的行为,同样能够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作为中小企业的制造商,同时作为委托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的“制造”、“生产”并没有“自行加工产品”的语义限制,文件未明确提及,后文也没有明确规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指必须由中小企业自身完成加工产品的动作。但从条款强调“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来看,重点在于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这一事实,应理解若第三方受中小企业-5-委托,按照其要求生产并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应符合“制造”的要求。2.作为中小企业的委托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对“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规定,则将委托加工情形中的委托企业一方置于“生产者”的地位,因此在委托加工情形中,通常由委托方对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20修正)》,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且只有制造者才对相应产品的质量、性能负责。4.将委托加工情形排除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范围,背离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本义。该单位主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进一步解释为“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指货物必须由中小企业本身加工生产,应当排除采用委托-6-加工生产的情形。该观点将导致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的中小企业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而是否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并不影响对中小企业性质的认定,委托加工也不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将“委托加工”情形排除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范围,是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限缩性解释,减损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货物的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背离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初衷。本机关审查查明: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25]1782号),采购预算金额120万元,采购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6月5日发布采购文件更正,2025年6月23日开标并发布采购结果,共有7家供应商投标,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6月25日,投诉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质疑函》;2025年7月1日,被投诉人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函》做出了回复。二、质疑阶段,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称: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7-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开标,并于2025年06月23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内显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并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采购人所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显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的型号为“AE330-B”,由于“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此类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于是我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获得了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查询过程中我公司发现“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QC24001451093”,同时在查询结果中发现该证书显示只有申请人和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是生产厂却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此情形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之规定相违背,此条规定用词“且使用该”很明显地表达了需满足的条件,本项目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8-司”,如果想享受相关政策,需满足“且使用该”的定义,但是所有证书上场明确写明了生产厂并非“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很明显是与“且使用该”的定义相违背的,所以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产品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附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来源:浙江天成项目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6-23测览次致:97、项目编号:[2025]1782号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应息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察镇密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4403(集群注册)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绍兴市同桥区绍兴市柯杭区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1155800应急管理应急防营理站揽质升级设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备采购项目北如0R201230007-10-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第二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通(货物)本公司联合注声明,担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库(20201国大司)市桥区应管R的兴m地日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明项。相关企业《含群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子(中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卫星电话底座+室外天线工业北京安信创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720828.0015665.00小型企业2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工业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4985.00小型企业3前线指挥部帐篷工业上海策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政984.14微型免业4便携式发电机工业上海东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9872096748.94小型企业5救生渑工业黄山博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805264.139141.41小型企业6救援伸缩扞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6855.03业7铁锹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机州)有限公司16855.0821.12微财业8高音喇叭工业沧州利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21211111.44微型企业9警戒带工业河北博铭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51200.00269000123先乾企业10移动照明平台工业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67213091214143761.82中型企业11除雪装备工业特安特救援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6855.03621.12微型企业12隔膜泵工业台州金斯顿机械科899666617670.67小型企业12隔膜泵工业技有限公司899666617670.67小型企业13测电笔工业深圳市煜铖联合电子有限公司10194.57203.47微型企业14卷尺工业特安特救援料技(机州)有限公司16855.03621.12微型企业15绝缘手套工业天津双安劳保橡胶有限公司1631254.572263.47小型企业16防爆照相机工业北京朗仕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1238.811656.92微型企业17取样器工业北京朗仕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1238.811556.92微型企业18手摇报警器工业沧州利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2121.13111.44微型企业19望远镜工业安徽勒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782.50340.00微型企业20野外应急电源工业深圳市博结成科技有限公司660.64小型企业21便携式担架工业张家港捷康医疗器铖设备有限公司874.23微型企业22救生抛投器工业江苏亚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8689.649.01微型企业23防洪子堤工业霸州优顿五金制品厂12555.00136.00微型企业24防水头灯工业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286548.921305.12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城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资在,投标人名称(盖章),北宾中科创新数援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06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文业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截图《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截图北京中料创新校找装备有限公司第一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兴市桥区应管局、集江天成项目管有限公司安N、L文地字,自力出要的和如你力技受本投标,我方家如下开环通编号:111时务局:一(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号名品牌(如有)格盟号拳价室外天线安A-SIP-200026套5500.00.小鱼昌逐A8330-BI套26000.003线指管CY-481备18000.00DOOON16台5000.00数生尚博32200.00白10000.0026000.0018000.0089800.00600.0011200.00基注(有)提仲杆特安特16700.00铁银特安特100把S0.00高春机利景80个260.00成带博铭达80个90.0010尚为S2529142套800000011隐智装备特安特TEMTE-C-031套1120.005000.0019200.007200.00160000.001120.00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12陌腹泵金斯锁JSD-4080EV3个13000001000.0128个0.0013测电笔ADGY08070.0014卷尺特安特TEARTE-jo128个20.0018绝缘手套双安双安、FKV128套62680.0016烟服相机京朗佳特21323016个1382200E00n取器京仕特LST27716个7301368018千报警器利景S-10096个20019200.0099复铁歡勒B-0J-5016个1100.17600.0020野外应急电原BJCBUC-60OF-DEL16套10000.00160000.0021里摈式料JEXAGTJK-H220.00米3c00168220.00米3c0022教生融股器P085-1350525亚斯安3套140000oatie22900.0023防子提优顿D-031套8300.008300.0024助水头灯FD-PSP240/aa1鑫光众128个200.0025800.00600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0元禁投标人名称北京中创新备有限公司电电名北京中创新备有限公司挂::2225年0月22日1、投标人罱技本表格式城写,香用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施接学-13-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截图型号为“AE330-B”的“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截图:P-em被投诉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贵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1782号)的质疑函,本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6月25日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回复如下: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AE330-B”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均为上海赛连-14-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质疑方提出的生产厂为“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事实依据: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如下:商特此回复。浙江天应项目有2025年为日三、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相关中标产品包括: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品牌:小鱼易联,规格型号:AE330-B,数量:一套。-15-五、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在其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显示:2.移动视频终端设备;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数28人,营业收入20512.71万元,资产总额5498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六、评审报告显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62.7分,报价得分27.27分,总分89.97分,排序第一;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本机关认为: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方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包括“移动视频终端设备”,品牌“小鱼易连”,型号“AE330-B”,并在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承诺移动视频终端设备的制造商为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查明,上述产品由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东莞安普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生产,而非由上海赛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生产。故,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前述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按招标文件规定,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评审报告载明,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合格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16-司投标无效后,本项目采购结果改变,且不具备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条件。另,北京中科创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主动声明内容不包括货物的生产方式,故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据此,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2025]1782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绍兴市柯区财政局2025年7月25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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