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ZH漳招[2024]第012号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18:24: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福建正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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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杨女士:0596-8222319
  • 小陈:0596-2161020

正文内容

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漳招【2024】第012号(招标文件编号:ZH漳招【2024】第012号) 二、项目名称: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2栋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2.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丽娜(业主专家)、姜伟烽 、林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唐泰路1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596822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66号新城苑北区1幢2809室             联系方式:小陈、小沈0596-2161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沈 电 话:  0596-2161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17: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丽娜(业主专家)、姜伟烽 、林璋 总成交金额 ¥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小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2161020 采购单位 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唐泰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0596822231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正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66号新城苑北区1幢28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小沈0596-2161020 附件: 附件1 三年无重大.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pdf 附件3-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8月13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41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陈巷镇于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陈巷镇干部职工饮用水净水过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21.947027万元,资产总额为115.65911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甘滋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13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0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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