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项目编号2507-442000-04-01-51526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9-09 16:12: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年产塑料配件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板)环建表[2025]0023号 2025-09-09 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板芙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联系电话:0760-86502163传真: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5﹞0023号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D2FF3J):报来的《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一、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2000-04-01-515265)(以下简称“该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好景路3号1栋首层第5卡(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19′21.710″,北纬22°23′20.437″)。新建后项目用地面积为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玩具配件、小家电配件的生产,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含灯饰配件200万件、玩具配件350万件、小家电配件100万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该项目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废水的处理处置须符合《报告表》提出的控制要求,必须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转移等管理和记录工作。根据《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9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外排至石岐河;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表》建议值。废气排放口或车间排风口须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注塑成型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甲基丙烯酸甲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基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你司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该项目营运期间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塑料粒(PP、ABS、PMMA塑料粒)包装废料、色母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采取的措施包括:①做好化学品仓、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区地面的防渗措施,进出口设置围堰等防泄漏措施;②厂房进出口设置围堰,配置事故废水收集与储存设施;③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④配备应急物资,加强隐患排查。(六)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七)你司必须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和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放污染物。项目新建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502吨/年。三、该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并予以落实。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批复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按其适用范围执行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六、该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须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益可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