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WXYB2025-TP-0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09:56:0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预算金额120万元
中标单位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9.20万元
代理单位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环保监测设备监测设备
联系方式
  • :15114926836
  • 庄工:13279124581

正文内容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XYB2025-TP--08 二、项目名称: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纬二十六路369号中交科技城西区13号楼 1,192,000.00元 1,1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 货物类(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保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00(项) 1,192,000.00 1,1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飞(采购人代表)、丁彩虹、石景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相关规定标准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 1.653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 联系方式:1511492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榆路四季名苑2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方式:13279124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工 电话:13279124581 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08-谈判文件.pdf 附件-副本.pdf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项目编码:WXYB2025-TP--0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192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环保监测设备监测设备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00项1,192,000.001,192,000.00-第1页-项目编号:WXYB2025-TP-08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代理机构: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月温馨提示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须知,避免因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六部分评审方法第七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XYB2025-TP-08项目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2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保监测设备监测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12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根据相关政策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格式后附);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6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注:各供应商开标当天自行在电脑上进行二次报价。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联系方式:151149268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榆路四季名苑2号楼1单元902室联系方式:13279124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工电话:1327912458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2.项目编号WXYB2025-TP-083.采购人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电话:15114926836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鑫云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建榆路四季名苑2号楼1单元902室联系人:庄工电话:132791245815.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6.采购预算1200000.00元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谈判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9.资质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9.资质要求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格式后附);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注:以上资格证文明文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0.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1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12.质保期一年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15.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根据榆林市财政局下发的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进行承诺公示,将公示后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16.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0月16日13时30分00秒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8.是否接受分包19.是否电子标是20.是否进口产品21.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含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因复印件不清晰而可能导致资料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2.是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参与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货物、货物类(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类(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与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5%,微型企业扣除5%。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2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4.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行业划分标准具体为: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4.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5.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见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货物类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00以下26.谈判说明谈判报价轮次: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多轮(投标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谈判不见面开标会议为第二轮)谈判说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代表使用腾讯会议参加谈判活动,本项目谈判会议将在规定的评标地点及“腾讯会议”app上进行谈判,各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应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在谈判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前输入会议号(#腾讯会议:627-200-672)进入腾讯会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检查结果。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检查结果。谈判采取背对背“腾讯会议”的方式。即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双方经过谈判,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才具有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一轮报价时间:开标会议在线或手机通知(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最后报价通知,各供应商在CA锁-网上报价进行最后报价。)27.现场勘探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需要现场踏勘的,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费用自理。如需踏勘,请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现场勘踏不到位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28.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29.其他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28信用承诺公示要求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28信用承诺公示要求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交易主体,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各相关交易主体注册、登陆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信用承诺操作相关事宜如下:(1)进入信用中国“陕西榆林”页面,点击信用承诺,右上角显示主动上报,在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的名称为原纸质版的标题名称。(2)承诺时间为当日,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供应商只需上传四项信用承诺:①投标人信用承诺;②投标信用承诺书。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④《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4)所有账号问题在政务网中咨询或拨打02987382893、029-87382894。注:如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信用承诺公示迟报、漏报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后果自负。投标人请将申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附件中,如不执行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信用承诺上报操作指南。投标人请将申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30.特别提醒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30.特别提醒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111.20.184.126:8081/BidOpeningHallCS/bidhall/default/login;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3)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IE11浏览器2、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应与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CA相同;注:竞争性谈判方式解密时间为30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4、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中标供应商补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word版U盘)贰份备案用)。5、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6、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下载。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7“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1“福利性企业”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载明的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3.4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人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B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的政府采购政策。5.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审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5.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2.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2.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2.7《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5.2.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2.9《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澄清6.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对采购活动事项有质疑,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则视为对谈判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8.现场勘踏各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疑问,尽快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联系。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现场勘踏不到位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9.解释权归属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C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10.谈判语言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1.1竞争性谈判函、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12.1.2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出具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2.1.3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出具的投标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2.1.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1.5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竞争性谈判函”、“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品牌型号、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14.谈判报价14.1供应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谈判报价,不得将其中所列的货物及服务内容合并或拆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旦成交,谈判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14.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4.2.1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及服务交货价是全部货物及服务之总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14.3凡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允许)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报价),若报价时未报或未在“谈判报价表”中予以说明,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记取,并包含在总报价中(项目内容、项目量调整除外)。供应商按上述14.2款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4.4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唯一谈判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谈判响应方案,否则,其谈判将被作投标无效处理。14.5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6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15.投标货币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投标货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6.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入选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1.1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材料;16.1.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16.1.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由卖方在工程地点提供安装、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6.1.4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资质或质量的认证、报告等其他文件。17.货物符合谈判要求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7.2提交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纸、图片等资料,并须提供:17.2.1产品相关证明及技术资料;17.2.2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18.谈判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19.谈判有效期19.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90天。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19.2成交单位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20.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规定的顺序编排、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统一装订(胶装)成册。20.2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20.3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投标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20.4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20.5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及签署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D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21.1供应商应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word文件U盘)贰份、谈判报价表壹份及资格证明文件壹套。21.1.1供应商应将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每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21.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分别密封,全部电子版标书及谈判报价表应分别单独密封后装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袋内。21.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全部电子版、谈判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开启等字样。21.2.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必须用封条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的开口处完全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印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2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2出现第6.1款因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2.4无论投标供应商中标与否或者废标,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E开标/评审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采购方和所有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参加。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3开标程序:23.3.1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出席会议的领导及相关人员;23.3.2宣读会议纪律,所有参会人员签署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23.3.3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检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领取本单位的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23.3.4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递交响应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23.3.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等进行记录,并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监标人核对签字;23.3.6进入评审阶段;23.3.7宣布暂时休会,所有供应商离场;23.3.8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3.3.8.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3.3.8.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公布。该谈判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3.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9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23.3.10投标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4开标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23.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3.4.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4.4单价金额小数点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4.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word或PDF文件U盘)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3.4.7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23.4.8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24.谈判小组24.1谈判小组的组成: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专家成员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需求管理系统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标代表授权函。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人数应占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以上。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4.2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对各投标供应商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2.2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评价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供应商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标处理:24.2.2.1投标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24.2.2.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24.2.2.3投标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不符的;24.2.2.4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24.2.2.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4.2.2.6投标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24.2.2.7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24.2.2.8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4.2.2.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24.2.2.10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24.2.2.11投标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24.2.2.12投标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24.2.2.13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24.2.2.14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4评标程序:24.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性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必备资质复印件进行审查,签字确认检查结果。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24.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4.4.2.1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完整、合理、有效、分项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分项报价表)、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等商务评审内容。24.4.2.2技术响应评审内容: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偏离等技术评审内容,任何对于不确定技术要求、覆盖范围或方案模糊的为不响应技术要求。24.4.3凡未通过资格性和商务符合性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24.4.3.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4.3.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24.4.3.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盖章的,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4.4.3.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4.3.5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及内容(付款方式、交货期)要求填写的或附加了采购方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款项的;24.4.3.6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有重大缺项漏项,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4.4.3.7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24.4.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24.4.3.9投标报价大于项目预算或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24.5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谈判25.1谈判25.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5.1.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1.3谈判实行两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其第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且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5.2确定成交供应商25.2.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5.2.2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26.询标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供应商质询并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谈判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谈判小组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及供应商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发布成交公告之前,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6.2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发布成交公告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8.定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27.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复函”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质疑提出与答复(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质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备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1、联系人:庄工2、联系电话:13279124581F合同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项目合同将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签订。31、代理服务费31.1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1.2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32、成交通知书32.1在本章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成交供应商公示,公示期为1日。32.2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未接到行政监督部门通知采购人在招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3.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4、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谈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2)通过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3)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G纪律和监督35、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7、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8、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9、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40、其他1、依据陕财办采资〔2018〕2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项目,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谈判小组审核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且同意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2、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后,实行多轮报价,谈判报价为一次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可再次报价。3、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4、政采贷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政采贷10001-3年3.45%72小时魏众151091239512中信政采E贷10001-3年3.45%24小时李靖155091251173光大政采贷10001-3年3.45%72小时刘波188091254684交通秦政贷10001年3.45%24小时张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24小时马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2000万元1年3.8%72小时朱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年3.45%-3.85%24小时杨尧13325409313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备注:银行排名不分先后。如产品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发生改变,以银行解释为准。H其它事项1)谈判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后,供应商现场填报的谈判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谈判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谈判小组有权决定谈判失败。3)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市城市规划建设面积、人口数量和密度等都较站点设置初期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站点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不能客观全面反映整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一步提升神木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补充现有监测网络空白,提高城南区域监测覆盖率。根据“十四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案要求,经研究决定新建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二、主要内容新建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标准监测站房及附属设施;购置六项参数监测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运行维护(一年)。三、技术参数序号名称数量/套技术参数1NO-NO2-NOX分析仪1/台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2.1主机2.2含过滤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3.2量程:0~10、0~20、0~50、0~100、0~5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3.3最低检测限(60秒平均):≤0.40ppb3.4零漂(24小时):≤0.5ppbF.S.3.5跨漂(24小时):≤2%F.S.3.6线性:≤1%F.S.1NO-NO2-NOX分析仪1/台3.7转换效率:≥96%3.8重现性:≤1%读数3.9响应时间:≤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3.10诊断功能: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3.11电源要求:220±10%V,50Hz3.12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3.13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接口、VPN实时传输、智能维护、质控系统接口)3.14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3.15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化学发光法),可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2SO2分析仪1/台1用途:用于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2.1主机2.2含过滤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3.2量程:0-0.05,0.1,0.2,0.5,1,2,5,10,20,50,100ppm或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3.3最低检测限:≤0.5ppb(60秒平均)3.4精度:±1%满量程3.5重现性:≤2%3.6零漂(24小时):≤1.0ppb3.7跨漂(24小时):≤1.0%F.S.2SO2分析仪1/台3.8响应时间:≤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3.9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3.10噪声:0.5ppbRMS(60秒时间)3.11电源要求:220±10%V,50Hz3.12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3.13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3.14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3/15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紫外荧光法),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3CO分析仪1/台1用途:用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2.1主机2.2含过滤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红外吸收相关法(气体滤光相关法)3.1量程:0-1,2,5,10,20,50,100,200,500,1000,2000,5000ppm等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3.2最低检测限:≤0.1ppm3.3零点漂移(24小时):≤100ppb3.4跨漂(24小时):±1%满量程3.5重现性:≤100ppb或读数的1%3.6线性:±1%满量程3.7响应时间:≤18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3.8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3CO分析仪1/台3.9电源要求:220±10%V,50Hz3.10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3.11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接口、VPN实时传输、智能维护、质控系统接口)3.12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3.13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4O3分析仪1/台1用途:用于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2.1主机2.2含过滤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3.2量程:0-0.05,0.1,0.2,0.5,1,2,5,10,20,50,100,200ppm等更多可选量程,具有量程自动切换功能3.3最低检测限:≤0.5ppb3.4重现性:≤1%满量程或1ppb3.5线性:±1%满量程3.6零漂(24小时):≤2ppb3.7跨漂(24小时):±1%满量程3.8响应时间:≤300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3.9诊断功能:仪器有自诊断及报警功能3.10电源要求:220±10%V,50Hz3.11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4O3分析仪1/台20mA3.12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接口、VPN实时传输、智能维护、质控系统接口)3.13数据存储功能:独立内存,支持参数存储,可存储≥100天的15分钟均值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3.14校准:能够具有自动校零、校跨,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3.15所有接头材质为TEFLON3.16臭氧发生准确度:±2%3.17臭氧发生器输出范围在5L/min时:0.05~1ppm5PM10分析仪1/台1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2.1主机2.2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或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或微量震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方法,用于实时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0),可设秒数据、分钟数据3.2量程:(0~1、0~10)mg/m33.3采样流量:16.5L/min±2.5%3.4最低检测限:≤1μg/m3(24小时平均值)3.5测量周期:30min~1h(可设)3.6平行性:≤8%3.7存储:内置存储器,能够存储≥180天的数据3.8仪器发生故障时,仪器的数字输出量不得误导使用者的判断(如不得以量程内特定浓度数值来表征仪器异常状态)3.9测量方式:连续在线5PM10分析仪1/台3.10质量浓度平均时间:60-3600秒和24小时3.11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3.12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接口、VPN实时传输、智能维护、质控系统接口)3.13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3.14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磨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3.15通过国家级技术认证或国家同等技术认证。3.16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须符合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6PM2.5分析仪1/台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浓度的监测2配置要求:2.1主机2.2含切割头、采样滤膜等2.3标准配件包3技术参数: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或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或微量震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方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2.5),可设秒数据、分钟数据3.2量程:软件可调量程(0~1、0~10)mg/m33.3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3.4显示分辨率≤1μg/m33.5精度:±5μg/m3(24小时);平行性:≤15%3.6存储:内置存储器,能够存储≥180天的数据3.7仪器发生故障时,仪器的数字输出量不得误导使用者的判6PM2.5分析仪1/台断3.8测量方式:连续在线3.9质量浓度平均时间:60-3600秒和24小时3.10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3.11测量周期:30min~1h(可设)3.12长时间平均:≥24小时3.13采样系统:具有旋风式采样头,采样头和切割器符合行业标准;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为耐磨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3.14对于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或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采样管具备温度动态调整,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3.15采样流量:16.5L/min±2.5%3.16运行环境:﹣30~50℃3.17数字输出信号: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接口、VPN实时传输、智能维护、质控系统接口)3.18模拟输出信号:DC0~1.0V、0~5.0V、0~10.0V、0~20mA7动态校准仪1/台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的校准2配置要求:能够与子站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协调形成工作系统3技术参数:3.1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7动态校准仪1/台3.1流量计准确度:±1%满量程3.1质量流量测量重现性:±2%满量程3.1质量流量控制器最佳工作范围能够满足低浓度标准气需要3.1标气流量计量程:0~100mL/min3.1零气流量计量程:≥10L/min3.1自动计算稀释气流量或稀释比3.1标气接口:≥3个8零气发生器1/台1.用途:做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2技术参数:2.1压力:10~30psi2.2零气的纯度:SO2≤0.5ppb;NOx≤0.5ppb;CO≤0.02ppm;O3≤0.5ppb2.3配置高温炉9标气1/套标气:4升SO2、NO、CO标气SO2标气(50ppm)、NO标气(50ppm)、CO标气(3000ppm)10阀门1/套减压阀:气密性可靠,材质为不锈钢,对标气无污染,无吸附11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工控机)1/套机箱:工业级4U机箱。CPU:IntelI311代以上CPU或性能等效产品,四核及以上,主频3.0GHz以上。硬盘:1TB及以上。内存:8G及以上。端口:具备至少10个RS232/485、以太网等数字接口;至少2个RJ45数字接口鼠标/键盘:含常规的鼠标与键盘。电源:标准PS2ATX工业电源。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dows10及以上系统中文版。数据库软件:预装正版MSSQLServer标准版。11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工控机)1/套显示器:21英寸或以上。12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VPN)1/套IPSec加密最大流量≥160Mbps;IPSec并发隧道数≥3000;设备整机最大吞吐量≥1Gbps;设备整机最大并发会话数≥2250000;设备大小不小于1U;网口合计≥6个千兆电口;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算法芯片SM系列算法;专业VPN设备,采用标准SSL、TLS协议,同时支持IPSecVPN、SSLVPN、PPTPVPN、L2TPVPN,非插卡或防火墙带VPN模块设备。含:三年产品质保、软件升级。产品应支持国家商用密码算法包括:SM1、SM2、SM3、SM4算法支持IPV6的接入;支持IPV6的浏览器访问IPV4的web资源;支持IPV6的windows端访问IPV4的l3VPN资源、TCP资源;支持IPV6/IPV4双协议栈。支持国产化终端使用,操作系统来登录SSLVPN系统,并完整支持该操作系统下的各种IP层以上的B/S和C/S应用支持终端使用包括IE6、7、8、10、11或其他IE内核的浏览器,以及最新版本的非IE内核浏览器,如WindowsEDGE,GoogleChrome,Firefox,Safari,Opera最新版登录SSLVPN系统,登录后可完整支持各种IP层以上的B/S和C/S应用。支持HTP快速传输协议,大幅优化无线环境(CDMA、GPRS、WIFI、3G)、高丢包、高延等恶劣网络环境下传输速度及效率;支持根据网络境自动选择并切换至最优的传输协议支持基于硬件指纹特征的认证方式(非MAC地址绑定),可实现用户与终端的绑定,支持终端接入审批,仅允许审批通过的终端接入VPN;支持用户自助审批;支持设置用户可允许接入的终端数量。支持非对称式部署的传输协议优化技术(单边加速),不用在用户终端上安装任何插件和软件,即可提升用户访问应12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VPN)1/套用服务的速度。支持WebAPI接口,无需定制,可轻松被第三方系统集成,实现对VPN用户、资源、在线情况进行统一管理运维。具备防火墙功能,可基于网络网络服务、源IP、目的IP、时间定义防火墙规则,可防范DOS攻击,可设置外网访问本机的权限、远程维护、升级维护、SSH维护。支持智能应用识别规则,支持应用分类,支持自定义应用,支持自定义应用类别;可以设置基于URL或应用维度,适用对象包括IP组和MAC组,根据VPN区域对象,设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允许或者拒绝的动作,来完成精细化的访问控制。支持对应用上行流速、下行流速、总流速进行展示,同时可以设置自动刷新频率。支持实时监控VPN隧道状态信息,包括连接状态、对端设备名称、对端设备类型、对端公网IP、对端内网IP、发送流速、接收流速、丢包、时延、抖动、传输类型、加密算法、MTU、最近接入时间等;设备自带ping包、DNS解析、ARP命令等工具,支持手动设置时间间隔,自动检测线路运行状态;支持优化链路丢包,支持动态自适应以及自定义条件的开启模式,保障在线路高丢包环境下的应用访问体验。产品支持VPN自适应,规避运营商对VPN连接封堵和协议封堵导致,以及运营商连接封堵或端口封堵造成的VPN连接不稳定或中断问题。基于智能识别应用并根据应用流量特征将应用划分为不同类别,设备动态探测多线路质量,根据应用特性与链路探测结果动态匹配,将业务智能负载至最优链路传输。支持基于时延、丢包、抖动实时检测链路的质量,选择质量最佳的链路进行数据转发,支持从时延、丢包、抖动三个维度设置线路切换条件。设备应具备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软件著作权。在负载均衡集群部署模式下,支持授权漂移,即当集群中一台设备宕机,该宕机设备中的并发授权自动迁移到其他正常的设备中,而无需额外购买授权。13城市环境综合摄影及视频监控系统1/套实现远程监控室内监测仪器、采样区的状态以及设备维护的全过程。用户通过联网平台能查看站房室内和采样区的实时与历史视频数据,并提供视频下载。(1)站房室内安防实时摄像监控每个站房配备一套本系统。参数如下:镜头:采用不低于200万像素星光轻智能网络高清球机,红外照射距离至少达到100米;支持人脸抓拍功能,可对经过设定区域的行人进行人脸检测和人脸跟踪,当检测到人脸后,可抓拍人脸图片;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00m;传感器类型:1/2.8"progressivescanCMOS;最低照度:彩色:0.005Lux@(F1.6,AGCON);黑白:0.001Lux@(F1.6,AGCON);0LuxwithIR;宽动态:120dB超宽动态;焦距:23倍光学变倍;主码流帧率分辨率:50Hz:25fps(1920×1080);60Hz:30fps(1920×1080);防护:IP66。(2)站房室外安防实时摄像监控每个站房配备一套本系统,参数如下:镜头:采用400万1/1.8CMOSAI智能人脸双目网络摄像机,红外照射距离至少达到10米;图像几何位置失真需≤5%;支持人脸抓拍功能,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人脸去误报、13城市环境综合摄影及视频监控系统1/套快速抓拍人脸;支持快速抓拍和最佳抓拍两种模式;最多同时检测60张人脸;支持人脸去重;支持人脸侦测功能,可对经过设定区域的行人进行人脸检测,当检测到人脸后,可联动抓拍人脸图片给出报警提示;支持最优抓拍模式、快速抓拍模式可选;支持人脸比对:支持前端人脸比对;支持最多10个人脸库的管理,最多15万张人脸的导入;支持合计人脸库的存储空间最大3GB,单张人脸不超过300KB;支持不同人脸库不同时间布防;支持黑名单比对成功报警输出;支持人脸属性功能,支持性别、年龄、年龄段、戴眼镜、戴口罩、表情、戴帽子属性;支持进入、离开区域的人员数量统计功能;支持人脸曝光功能;宽动态:120dB;防护等级:IP67。(3)站房采样区安防实时摄像监控每个站房配备两套本系统,参数如下:镜头:采用400万像素星光8寸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红外照射距离至少达到200米;在丢包率设置为20%且网络直连的环境下,网络延时设置为200ms,带宽限制为1Mbps情况下,画面预览正常不卡顿,且云台响应客户端控制命令的延时时间不大于200ms;支持GB35114安全加密;传感器类型:1/1.8"progressivescanCMOS内置GPU芯片最低照度:彩色:0.0005Lux@(F1.2,AGCON);黑白:0.0001Lux@(F1.2,AGCON);0LuxwithIR宽动态:120dB超宽动态焦距:32倍光学变倍防补光过曝:支持摄像机抓拍图片格式包括JPEG、JPEG2000、BMP、PNG及TIF;摄像机可在预览画面及抓拍图片中叠加人员和车辆的移动轨迹,轨迹颜色支持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及紫色,轨迹末尾具有一个方向箭头,指向目标离开的方向,抓拍图片大小不大于500KB;摄像机通过标定校准可检测当前镜头方向与地平面夹角,并根据夹角变化自动调整倍率;主码流帧率分辨率:50Hz:25fps(2560×1440),60Hz:30fps(2560×1440)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防护等级:IP67(4)智能硬盘录像机每个站房配备一台智能硬盘录像机。参数如下:支持web智能展示界面可展示多种目标和报警信息,如人体、非机动车、车辆检测、人脸抓拍、人脸人体关联、人脸比对成功、人脸比对失败、陌生人、高频报警、低频报警等;通道管理界面以当前通道缩略图形式显示;支持组合报警模式,可将物理报警接口的报警输入关联IPC的报警事件,只有当两个报警事件在预先设置的时间段内同时触发才能产生组合报警事件;组合报警支持IPC的遮挡报警、移动侦测、人脸侦测、人脸抓拍、车辆检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音频输入异常侦测等事件;2U标准机架式;2个HDMI,2个VGA,HDMI+VGA组内同源;2个千兆网口;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eSATA接口;支持RAID0、1、5、10,支持全局热备盘;存储容量:整机配备≥6TB容量硬盘。(5)系统集成摄像头视频流数据支持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联网平台、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联网监测平台远程实时查看与历史回放。14数据采集系统1/套(1)可视化首页界面软件主界面上展示详细的关键数据,包括污染物监测数据、气象数据、仪器状态,并针对设备连接不良、质控运行状态中的面板状态做样式区分。界面上还提供数据历史曲线和运行日志,帮助运维人员判断仪器的运作情况,及时排查问题。(2)执行规范系统统计与报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5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相关规范。(3)数据采集内容系统可采集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六参数(CO、NO/NO2/NOX、O3、SO2、PM10、PM2.5)的能力。同时,可采集气象五参数(风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WXYB2025-TP-08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NO-NO2-NOX分析仪赛默飞42i1台116800.00116800.002SO2分析仪赛默飞43i1台116500.00116500.003CO分析仪赛默飞48i1台116600.00116600.004O3分析仪赛默飞49i1台119800.00119800.005PM10分析仪赛默飞5030i1台152000.00152000.006PM2.5分析仪赛默飞5030i1台159000.00159000.007动态校准仪赛默飞146i1台79000.0079000.008零气发生器赛默飞1111台68000.0068000.009标气国产1套3500.003500.0010阀门国产1套2500.002500.0011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工控机)国产1套12000.0012000.0012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VPN)国产1套19000.0019000.0013城市环境综合摄影及视频监控系统国产1套32000.0032000.0014数据采集系统国产1套21000.0021000.0015智能监控系统设施国产1套15700.0015700.0016配套的采样系统和机架等国产1套26500.0026500.0017气象五参数国产LC系列1套12000.0012000.0018电力保障设施国产1套28700.0028700.0019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国产1套98000.0098000.00第10页共349页合计1198600.00注:1.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涉及的货物清单进行报价。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上述投标总报价包含了供应商为此项目所支付的其它一切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陕西新发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6日第11页共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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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货物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下载
  • 08-谈判文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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