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HNJY2025-6-4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6-04-24 16:03: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海南省电化教育馆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67.27万元
代理单位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
联系方式
  • :0898-66779295
  • 孙工:0898-66757906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JY2025-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3(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包1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第13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书面放弃中标资格,并于2026年4月1日递交了弃标函。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书面放弃中标资格,并与2026年4月18日递交了弃标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征询采购人意见,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顺延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3(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包13)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更正为: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3(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包13)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6,268,122.00元,更正为:6,672,768.89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3(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包13)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6,268,122.00元,更正为:6,672,768.89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3(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包13)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7.17,更正为:95.5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包1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八层8B18室 6,672,768.89元 95.54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电化教育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方式:0898-6677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2-8号 联系方式:0898-6675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898-66757906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合同包13:中小企业声明函(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pdf 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 合同包13:中小企业声明函(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pdf 相关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说明:此项不适用。我公司为小型企业,本项目所投部分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单位名称)的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14807.1506万元,资产总额为,,8189.44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1日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说明:此项不适用。我公司为小型企业,本项目所投部分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单位名称)的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14807.1506万元,资产总额为,,8189.44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南蓝点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11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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