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07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3:18: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苍溪县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四川顶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7.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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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8242025000076-1 二、合同名称: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076 四、项目名称: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 联系方式:13881913650 供应商(乙方):四川顶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欣然一街6号2栋1楼114号 联系方式:17711387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1(项) ¥1,476,265.20 ¥1,476,265.20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与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1,476,265.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贰角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施工合同.pdf 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09月10日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四川顶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苍溪县2025年唤马镇龙王镇石马镇月山乡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2.工程地点:龙王镇龙王场玉皇街:唤马镇教师街100号:月山乡姚家坪社区长梁街与政府街交叉口南40米:石马镇政府街1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苍发改投资【2025】38号。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5.工程内容:治漏屋顶525平方米、厕所32间,改造内外墙8000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唤马镇西侧幼儿园内外墙乳胶漆拆换、门窗更换、原瓦屋面拆除,重做钢结构合成树脂瓦屋面:红金大厦原清水房间装饰及水电安装:月山乡内墙及地面装饰拆换、外墙新增窗、原瓦屋面拆除,重做钢结构合成树脂瓦屋面、外墙重做水包水真石漆、卫生间装修:石马镇既有建筑(蜀味鲜)第四层门窗、地面、内墙、天棚拆除改建、石马镇政府办公楼西侧周转用房门窗、地面、内墙、天棚拆除改建:龙王镇部分房间改造为厨房及卫生间装饰改建等。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1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3.1工程技术满足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行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3.2质量标准及要求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贰角整(¥1476265.2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廷洲。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7月23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3发包人公音).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承包人(公章):四川顶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地址:苍溪县注南午道120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欣然一街6号2栋1楼114号20法定代表人(签字):吴童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55005604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路支行账号:账号:5105011019820000219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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