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BZZPGP-2025-018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1 15:19: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邹平市公安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5.88万元
代理单位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秋季警用训练服装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ZZPGP-2025-0188 二、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681000202502000194 三、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品牌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清单 业绩公示 BZZPGP-2025-0188A01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 向尚 658800.00元 详见附件报价分析表 详见附件供应商业绩情况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 品牌:向尚 规格型号:根据订单生产 数量:976套 总价:658800.00   七、评审专家名单: 孙宝芹、任永斌、范国良 八、投标企业得分情况 BZZPGP-2025-0188A01 单位名称 得分1 得分2 得分3 邹平皇廷商贸有限公司 67.00 69.00 66.00 山东新博尔服饰有限公司 82.00 80.00 79.00 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 77.62 83.62 86.62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与采购人协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035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邹平市公安局 地 址:邹平市鹤伴二路与醴泉七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范国良 联系方式:1876966306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4025室 联 系 人:李晓 联系方式:15563011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 电   话:15563011006 十三、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西达威服饰有限公司:技术打分前的磋商环节,对四家供应商发起澄清。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回复,未对澄清内容做出响应,按照招标文件24.5条做废标处理。 2、邹平皇廷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内容不够详细,内容描述不完整导致综合得分较低)。 3、山东新博尔服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内容不够详细,内容描述不完整导致综合得分较低)。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供应商业绩情况.pdf小、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供应商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pdf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pdf节能产品明细表.pdf绿色产品明细表.pdf报价分析表.pdf【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pdf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 (四)供应商业绩情况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合同乙方名称标的1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校服采购项目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小学生夏季校服2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校服采购项目邹平市梁邹小学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小学生春秋校服3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校服采购项目邹平市魏桥实验学校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小学生春秋校服4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校服采购项目邹平市西董街道鹤伴中学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初中生冬季校服5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校服采购项目邹平市长山镇初级中学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初中生冬季校服(六)小、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邹平市公安局)的(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Polo衫,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9人,营业收入为8373.68万元,资产总额为9496.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裤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9人,营业收入为8373.68万元,资产总额为9496.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3.翻领夹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9人,营业收入为8373.68万元,资产总额为9496.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2、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3、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BZZPGP-2025-0188、A01,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1无23…合计说明:1、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于采购品目清单以外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保产品,参照品目清单内产品实行优先采购。2、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对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品目清单以外的产品,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证书(截图或电子件或扫描件)的,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环境标志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4、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成交供应商的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相应产品认证证书将作为附件一并发布。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五)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BZZPGP-2025-0188、A01,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是否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无2…合计说明:1、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节能产品,必须采购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且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截图或电子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以外的节能产品,采购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于采购品目清单以外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参照品目清单内产品实行优先采购。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对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品目清单以外的产品,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证书(截图或电子件或扫描件)的,评审时不予认可。4、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5、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成交供应商的节能产品明细表及相应产品认证证书将作为附件一并发布。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六)绿色产品明细表绿色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BZZPGP-2025-0188、A01,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1无23…合计说明:1、对于采购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绿色产品,参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2、如所投产品为绿色产品,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证书(截图或电子件或扫描件)的,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绿色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绿色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4、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成交供应商的绿色产品明细表及相应产品认证证书将作为附件一并发布。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报价分析表项目编号、包号:BZZPGP-2025-0188、A01,价格单位:元项123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Polo衫向尚运动、根据订单生产156.00976152256.002裤子向尚运动、根据订单生产225.00976219600.003翻领夹克向尚运动、根据订单生产325.00976317200.00产品费用小计7062928689056.00安装调试费用维护与技术支持费用培训费用备品备件费用运输与保险费用其他磋商报价689056.00说明: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分析表,否则将导致报价被拒绝。2、报价分析表中磋商报价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电子公章: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1日滨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ZPGP-2025-0188包号:A01采购人:邹平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磋商保证金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六、开启七、磋商步骤和要求八、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十、签订合同十一、抄告、询问和质疑十二、保密和披露第四部分项目说明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其他附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00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ZPGP-2025-0188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SDGP37168100020250200019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37168100002613420250052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9.00万元最高限价:69.00万元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采购秋季警用训练服装,包括男女士上衣、T恤、裤子,共计976套。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4、质量标准:合格,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未办理注册的供应商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企业入口”栏目免费注册。其他说明:除采购人自行委托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将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项目立项、备案信息、确定结果、录入合同等相关程序操作。该种情况下,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需要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务必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具体登记注册事宜请各供应商联系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办理。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4日17:00前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逾期无法下载且不得参与磋商报价。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四、响应文件提交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相关办理请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办理咨询电话:0543-316553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http://jypt.bz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五、开启1.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至09:30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http://jypt.bz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签到解密”栏目进行远程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及视频教程》,技术咨询电话:0543-3165525。2.发布媒体:《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pt.bzggzyjy.cn/bzweb/)《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邹平市公安局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与醴泉七路交汇处联系方式:187696630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邹平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4025室联系方式:15563011006邮箱:shandongshuaijie@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晓(采购人):范国良电话(采购代理机构):15563011006(采购人):187696630652025年10月17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采购人邹平市公安局2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3.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412.1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封面(1)响应文件封面;商务部分(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自然人报价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2025年07月0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外注册的需附开启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非自我声明类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5)供应商业绩情况: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业绩”评分点要求,对照所提供合同填报《业绩情况一览表》;未如实填报的,对应合同不予认可、不予赋分;(6)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的评分标准所述内容,提供评审时所需合同、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仅在《业绩情况一览表》中填报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对应评分点不得分;(7)小、微型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供应商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部(8)★报价一览表;(9)★报价分析表;(10)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分(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2)节能产品明细表;(13)绿色产品明细表;技术部分(14)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响应文件;服务部分(15)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响应文件。53.6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是。☑否。注:接受联合体报价且由联合体报价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交纳保证金等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报价被拒绝。68.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710.1答疑澄清2025年10月24日17: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可以通过下列任一方式提交询问或澄清要求:(1)以书面形式,提交纸质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问”栏目提出,同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询问或澄清要求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后,应当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询问或澄清要求可能不予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BZCF),710.1答疑澄清请供应商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完成上传并参与报价。812.2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9项)注:为确保电子响应文件顺利完成上传及解密评审,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0M,且不得打开多个浏览器同时上传。供应商认为参与报价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912.2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ztf),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前往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驱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更新通知”进行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5.3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分析表填报要求(1)为方便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报价一览表”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填报:☑按规定格式自行填写,无特殊要求。□磋商报价处填写“”,价格单位填写“”。□其他填写要求:。(2)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在“标书信息确认”弹窗中填报磋商报价、项目经理、服务期限以及其他规定内容(如有),用于公开唱标。(3)按照制作工具的系统要求完成上述内容填报的同时,供应商还需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和报价分析表,并确保内容一致。当填写的内容与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在“标书信息确认”弹窗中填报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按照制作工具系统要求在“标书信息确认”弹窗中填报的内容即公开唱标的内容为准,并进行修订。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4)其他内容请供应商自行填写。1013.3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允许的货物为{}。☑否。1113.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214.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15.6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技术部分的全部内容纳入“暗标”评审。暗标的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2)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右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自行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段前段后0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段前段后0行间距。(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不准设置下划线、着重号,不能出现任意颜色的突出显示文本。1315.6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4)标题要求:最多使用三级标题,形式为1、1.1、1.1.1,不允许出现其他形式的标题。(5)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供应商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报价被拒绝。(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其他要求}。1416.1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具体要求如下:{}1518.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内容:{}。(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样品不能带有供应商的标识,如有,请各供应商及时自行处理或遮掩。评审时发现样品带有上述未处理或遮掩标识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将按无效报价处理。(4)样品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随机编号;(5)送样开始时间:20{}年{}月{}日{}时{}分;送样截止时间(逾期不予接收):20{}年{}月{}日{}时{}分;(6)送样地点:{}。(7)送样联系人:{};联系电话:{}。1624.2提交最后报价的具体要求☑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及评审情况确定。□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报价时长:{}报价形式:{各供应商提报总价,对应单价按比例调整。/各供应商提报总价和各分项报价,并确保分项报价之和等于总价。}1624.2提交最后报价的具体要求未提交最后报价处理方式:{视为将磋商文件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并退出磋商,将不再予以评审。}报价有效性:{1.未按规定格式提报最后报价的,所报最后报价无效,视为将磋商文件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按大写修正小写,但大写明显出现书写错误的除外。}注: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725.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3家,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4.2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为2家。相同品牌产品相关问题本包项目为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当多家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品牌相同时,按照下列情形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低的一方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一方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确定,且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825.2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策执行(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执行。(2)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节能产品,必须采购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且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截图或电子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对节能(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环保、绿色产品分别给予扶持优惠,优惠幅度为10%。(4)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成交供应商的节能、环境标志、绿色产品明细表及相应产品认证证书将作为附件一并发布进行公示。1925.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如“供应商资格要求”明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1925.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否则按如下幅度进行价格扣除:①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要求为:☑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并在技术文件中予以明确。2025.3陈述和演示☑不需要□需要,陈述和演示要求如下:(1)陈述内容:{系统开发项目可以要求进行系统原型演示,但需要明确具体演示内容及要求}。(2)陈述人员:{}。(3)陈述时限:{}分钟。(4)陈述形式:{}。2125.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28.1是否收取履约保☑不收取。2228.1证金□收取,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形式:{如果收取,供应商可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2)交纳时间:{}(3)交纳金额:{}(4)退还时间、方式和条件:{}(5)不予退还的情形:{}(6)逾期退还违约责任:{}2329.1代理服务费□不交纳。☑交纳,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2)交纳标准或金额:¥10350.00(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叁佰伍拾元整)(3)收款单位: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滨州邹平支行(5)银行账号:5439008752107012429.1是否委托公证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不委托。□委托。公证费收取情况如下:(1)交纳金额:{大小写}(2)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3)联系人、地点和联系方式:{}25/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额的30%,全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5%,剩余5%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27/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27/交货日期并验收合格。2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3035.4投诉处理部门邹平市财政局31/争议的解决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32/分包及预算☑本包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37168100002613420250052□本包项目为采购人自行委托项目☑本项目一个包,预算为69.00万元,最高限价69.00万元。□本项目分为{}包,供应商兼投可以兼中。本包为A{}包,预算为{}。□本项目分为{}包,供应商兼投不可以兼中。本包为A{}包,预算为{}。当供应商为多个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时,按照下述第{}条原则处理:(1)该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某一包段成交,即主动放弃其他包的成交资格;(2)由磋商小组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包段,即取消其他包的成交资格;(3){采购人依法自主确定的其他原则}。33/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范本(试行)》(财办库〔2024〕84号)执行□按照《滨州市政府采购货物竞争性磋商项目合同条款》(详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条款》)执行☑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有关附件执行3422.4机器码、标识码一致性的判定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3422.4机器码、标识码一致性的判定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将导致该等情形供应商的报价均被拒绝。其他约定/(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件(可以为原件扫描件、原件照片、下载的电子件或网页截图,且内容清晰可辨、无造假痕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启时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件,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部—办事须知”),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并在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内针对投报的每个包段进行远程解密;每包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如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当分支机构参加时,磋商文件中所述法定代表人均指供应商的负责人。(5)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中所列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的评分标准,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所报内容进行认定和评分;供应商相关响应材料未列入“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即对应评分点不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供应商业绩情况”部分将一并进行公示。(6)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货物”指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2.7“电子响应文件”指使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并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报价。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规定的资格条件。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可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5供应商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报价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报价活动,并承担报价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报价,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报价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牵头人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报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应当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规定。(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联合体参加报价的,上述3.4、3.5款中所述供应商为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3.7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的报价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或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组成7.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部分的内容组成。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的规定。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9.知识产权9.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理解和接受,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就变更后的报价截止时间发出通知。10.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或修改,即刻发生效力,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向供应商进行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当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其他通知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报价予以拒绝。12.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12.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内容组织响应文件。1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第9项的规定。12.2.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供应商使用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BZZF)或答疑后的采购文件(文件格式.BZCF)时,文件中嵌入的可编辑文档(嵌入格式为WORD)应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报。为方便供应商参加磋商,可编辑文档中可能写有部分文字以供使用,已写入内容可删改。当已写入内容与电子采购文件中嵌入的PDF格式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PDF格式文件为准。12.2.2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12.2.3电子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12.2.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一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PDF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自行查阅。13.响应报价13.1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3.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0项的规定。13.4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1项的规定。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3.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一览表、报价分析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4.报价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2项的规定。报价有效期自开启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15.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5.3响应文件应当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没有修订格式或批注。报价一览表为在开启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本项目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分析表填报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9项的规定。15.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5.6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3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供应商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否则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四、磋商保证金16.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16.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上传17.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的上传。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有要求,供应商应当将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并邮寄或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未到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的规定。如须提供,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供应商应当在送样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样品送达送样地点并登记,逾期未送达的部分将拒绝接收。样品递交时间以供应商持样品到达送样地点并完成登记的时间为准。登记后,送达的样品可以进行组装,组装时间不受限制,但应在开启时间前完成组装。(2)送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其递交的样品进行更换,但重新递交的样品必须在送样截止时间前送达并重新进行登记,否则将拒绝接收。(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接近样品存放区域,不得干扰评审秩序。如有上述行为且不听从劝阻者,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4)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所供货物不得低于样品质量;未成交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请自行取回,当天未取回的,自行承担损坏、遗失等损失和责任。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9.2如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后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这种补充、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六、开启20.开启20.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启仪式。20.2开启前,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验标并在线“公布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组织实施。开启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内,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签到解密”栏目,完成所投包段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解密的其报价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完成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招标人解密,解密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报价并进入评审阶段;但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招标人解密失败时,对应包段项目作废标处理且不再进行开启。七、磋商步骤和要求21.组建磋商小组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磋商。21.3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具备继续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磋商。22.初步评审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滨州(http://credit.binzhou.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信用滨州选取一个查询),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屏幕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无效。22.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是指与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所投标的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或服务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性满足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部分缺失或无效的;(5)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6)磋商文件未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提供了进口产品的;(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有效期不足的;(9)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满足正常报价、磋商使用功能的;(10)规定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11)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12)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下载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1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3在资格审查环节,对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且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启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凭据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该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评审活动结束前无法提供,将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无效。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其报价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供应商生成的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账号未生成视为账号不同)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同一个磋商保证金账号的。其中,针对本条第(1)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4项规定执行。22.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但在其他要求方面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6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分析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2.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3.澄清23.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会话”栏目组织实施。有关澄清内容和要求以系统所列具体事项为准。23.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会话”栏目做出答复,且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3.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4.综合评审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具体要求按照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的规定执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预算的,为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2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前述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4磋商小组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4.5初步评审、综合评审时,供应商参与有关澄清、磋商、报价等事宜,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供应商应当在开启后确保登录交易平台并时刻关注“在线会话”和“在线报价”栏目,严格按照平台所发“会话”及“报价”要求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活动。建议供应商核实、确认远程解密时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开启后至评审结束前相关联系方式畅通。(2)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有关澄清、磋商和报价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其中,未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报最后报价的,视为该等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权利,将按照系统要求最后报价处理规则进行评审。(3)供应商可以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在线会话和在线报价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以供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澄清、磋商、报价有关形式和界面,具体事宜应当以活动现场的要求为准,按照所发系统要求参加澄清、磋商、报价等活动。(4)通过“在线会话”和“在线报价”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可为图片、文本等)均具有法律效力,视为书面形式的确认。一旦作出回复后视为无条件承诺按所作回复进行响应和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2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第19项规定。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报价。磋商小组认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绿色产品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后,除强制节能产品外,在价格、技术部分分别给予扶持优惠,供应商相应政策计算公式如下:(1)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报价*(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扣除幅度。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价格扣除=节能产品报价*(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优惠幅度。环保产品价格扣除=环保产品报价*(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优惠幅度。绿色产品价格扣除=绿色产品报价*(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优惠幅度。最终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节能产品价格扣除-环保产品价格扣除-绿色产品价格扣除。(2)加分支持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评审报价)×{价格权值}×100。最终技术得分=技术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下同)+(节能产品价格/磋商文件报价)*优惠幅度*技术得分+(环保产品价格/磋商文件报价)*优惠幅度*技术得分+(绿色产品价格/磋商文件报价)*优惠幅度*技术得分。(3)同一产品分别认定为节能、环保、绿色产品的,分别执行环保节能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并累加计算作为享受的最终扶持力度。(4)执行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时,各项加分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有第三位及以上小数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处理。(5)供应商应当对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真伪负责。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如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存在疑问,可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复核。对未查询到或者查询不符的相关认证证书,磋商小组应当不予认可。25.3本项目是否组织陈述和演示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供应商可放弃陈述和演示的机会,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规定。如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确认函。25.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评审过程要求26.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电子报价、评审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暂停开启。已在系统内开启、磋商评审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采购项目废标2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上述第24.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八、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2项规定。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29.代理服务费、公证费29.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3项和第24项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签订合同30.成交通知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成交通知书在线电子签章、通过系统推送成交供应商自主打印服务。采购人应当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电子签章生成的成交通知书,并推送至成交供应商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由成交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主打印。30.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但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成交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和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2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确定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1.5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3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1.7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履约验收及付款32.1供应商可以通过平台“验收申请”栏目在线发起履约验收申请,生成验收建议书并推送采购人在线确认;如采购人在线生成发布《项目验收通知单》,供应商应当及时确认并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配合开展验收工作。32.2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验收意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可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栏目免费下载。32.3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书在线签订、电子签章服务,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上述功能模块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后进行电子签章,并自动推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32.4供应商可以通过平台“电子发票”栏目上传电子发票,并推送采购人在线处理;采购人在线完成支付信息备案后,有关情况将推送供应商知晓。32.5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32.6如需,供应商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贷款。供应商可以通过平台“中标贷申请”栏目跳转至“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融资保函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点击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大厅—融e办”进行办理。十一、抄告、询问和质疑33.抄告33.1针对采购人、供应商、磋商小组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其他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不良行为抄告单制度,如实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34.询问34.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质疑”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35.3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5.4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投拆。本项目投诉处理部门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0项规定。十二、保密和披露36.保密和披露36.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磋商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6.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一、商务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秋季练兵服装统一,体现队伍严肃活泼、雷厉风行的作风;展示队伍风采,展现队伍的训练成果,确保2025年秋季练兵活动顺利圆满完成。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4、本项目是否为预采购项目:否。二、执行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级(或行业)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三、技术要求1、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2、技术指标: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1Polo衫976套一、面料技术参数1.面料成分:棉含量≥75%,面料具有弹性;2.面料颜色:定制,成交后需与采购人确定面料颜色;3.面料工艺:抗皱等级需满足GB/T18863-2002标准;4.物理指标:面料克重≥210g/㎡(误差范围±5g/㎡),色牢度需符合GB/T3922-2013标准,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4级,版型包容性强,覆盖不同身形。1Polo衫976套二、定制印花参数1.印花位置:左前胸指定区域,成交后需与采购人确定印花位置。2.印花工艺:符合GB18401-2010B类安全标准,不含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3.色彩要求:印花色彩为银灰色,印花前应向采购人提供色卡,由采购人确定后方可印制,确定色号需与指定色卡匹配。4.印花要求:图案边缘清晰度,无锯齿、毛边,水洗后无脱落、起泡、变色现象。三、版型与设计参数1.款式设计:横机翻领,领口贴合颈部不易变形。2.门襟结构:单排3粒扣门襟,树脂扣。3.剪裁标准:剪裁误差范围≤±0.5cm。四、缝制与品控要求1.缝制工艺:线迹张力均匀,无浮线、跳线;2.验收要求:每批次产品需逐件验收,验收项目涵盖面料瑕疵、尺寸偏差、拉链性能、印花质量、缝制质量等,合格率需达到100%;3.耐用性:保证成衣无变形、褪色、缝线松动、印花脱落等问题。2裤子一、核心面料技术参数1.面料性能:面料克重≥170g/㎡(误差范围±5g/㎡),四面弹面料,面料抗皱等级需达到GB/T188863-2002标准;耐磨性能符合GB/T21196.2-2007标准,穿着轻盈透气。2.面料颜色:定制,成交后需与采购人确定面料颜色;3.外观与工艺:面料表面平整无瑕疵,色牢度符合GB/T3922-2013标准。二、关键结构与配件参数(一)口袋1.开线工艺:口袋开线角度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开线长度需按尺码合理退档,切口边缘无毛边、抽丝,外观规整。2.口袋内壁:配备拉链,与口袋内侧缝合紧密、无缝隙,无褶皱,口袋承重性能强,无撕裂。3.里料要求:面料需经过防静电处理,里料克重≥120g/㎡(误差范围±5g/㎡),手感亲肤顺滑,无刺痒感;里料与口袋面料缝合为暗线,无外露线头。(二)拉链1.拉链:使用寿命≥3年,拉链长度根据前门及口袋长度定制,拉链颜色均匀。2.拉链性能:拉链开合顺畅,往复开合无卡顿、无掉牙;拉链拉头为锌合金材质,抗氧化处理。3.安装工艺:拉链与口袋边缘缝合牢固。三、版型与细节工艺参数1.版型设计:常规基础版型,剪裁舒适利落,适配多种身形。2.腰绳设计:配备可调节腰绳。3.缝制工艺:线迹平整无跳线、浮线;裤脚进行卷边,车缝平整,无褶皱,裆部采用三角加固缝合。四、缝制与品控要求1.缝制工艺:线迹张力均匀,无浮线、跳线;2.验收要求:每批次产品需逐件验收,验收项目涵盖面料瑕疵、尺寸偏差、口袋工艺、拉链性能、印花质量、缝制质量等,合格率需达到100%;3.耐用性:保证成衣无变形、褪色、缝线松动、拉链故障等问题。3翻领夹克一、核心面料技术参数(一)外层面料参数1.性能指标:高回弹面料,面料抗皱等级需达到GB/T38195-2019标准;耐磨性能符合GB/T21196.2-2007标准;抗起球等级≥4级。2.外观要求:面料表面平整无疵点,色牢度需符合GB/T3922-2013标准,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需≥4.5级,面料克重≥220g/㎡(误差范围±5g/㎡)。3.面料颜色:定制,成交后需与采购人确定面料颜色;(二)里料参数1.基础属性:进行防静电处理,面料克重≥110g/㎡(误差范围±3g/㎡)。2.舒适性能:里料手感柔软亲肤,无刺痒感。3.耐用性能:里料耐水洗色牢度≥4级,水洗后无变形、褪色现象。4.里料颜色:定制,成交后需与采购人确定面料颜色;二、结构与口袋专项参数(一)胸兜1.位置与尺寸:服装内里左前胸设置开线口袋;2.工艺要求:线迹平整无跳线;(二)内胸兜1.工艺要求:兜体面料与里料需一致,缝合处做包边处理,提升穿着舒适度。三、设计与配件参数(一)款式设计参数1.翻领参数:翻领,领部衬里为高弹树脂衬,水洗后无变形、起皱。2.版型参数:整体为常规版型,袖型为插肩袖,袖窿弧度流畅,活动自由,无紧绷感。3翻领夹克(二)配件参数1.拉链参数:使用寿命≥3年,拉链开合顺畅,往复开合无卡顿、无掉牙;拉链拉头为锌合金材质,抗氧化处理,拉链与口袋边缘缝合牢固。2.袖口四合扣参数:袖口配备四合扣,防锈耐用,扣合后无松动、脱落;袖口可通过四合扣调节,调节范围3cm±0.2cm。四、印花专项技术参数1.印花位置与内容:左前胸印制邹平公安警徽图案。2.印花工艺:符合GB18401-2010B类安全标准,不含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3.印花要求:印花图案清晰完整,无模糊、漏印、渗色现象,印花表面平整,手感柔软,耐晒色牢度满足GB/T1864-2008标准,保证长期日晒无褪色。五、缝制与品控要求1.缝制工艺:线迹张力均匀,无浮线、跳线;2.验收要求:每批次产品需逐件验收,验收项目涵盖面料瑕疵、尺寸偏差、口袋工艺、拉链性能、印花质量、缝制质量等,合格率需达到100%;3.耐用性:保证成衣无变形、褪色、缝线松动、拉链故障、印花脱落等问题。3、货物要求:(1)所有货物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适用行业标准、规定。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2)所有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其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实行“三包”,从项目验收结束之后开始计算,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报的产品品牌一经中标,不得更换。若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4)货物运至现场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如出现货物本身原因造成的损伤情况(如有残损、开线以及出现污渍等),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如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穿着不舒适不得体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派出技术人员核实,如确实存在问题应负责收回返工或重做,返工或重做时间不得超过10日,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5)所有货物均需做预缩处理,保证通过正常洗涤干洗后不超标缩水。(6)所有货物加工过程中所用的面料、染料等必须安全、无毒、稳定,印染工艺能保证服装的色牢度,保证清洗不掉色,印花不起泡、不脱胶。(7)所有服装成品甲醛含量符合纺织品安全标准、符合服装环保要求。(8)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环保、卫生要求和国家相关的强制标准,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4、其他技术要求(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进一步沟通,明确样式、配置等要求后,待采购人确认后,再批量生产制作。供应商所报货物须选用优质面料、使用优质工艺生产,确保货物无异味、无污迹、做工优良和穿着舒适合体。供应商所报货物的面料应与实际供货时保持一致。如所供货物存在穿着不适、质量或款式存在差异,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该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派相关人员采集所有警员的尺码信息,确定所有尺寸规格。为方便采购人使用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要求的特殊尺码的服装定制。(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5、交货要求(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完整性,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从出厂到配送地点的运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4)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的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并现场记录。如有不符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如影响正常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现场记录作为验收文档之一。(5)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货物供货期间的人员、车辆等安全责任。6、人员配备要求(1)供应商拟派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保证货物及时到达指定地点。(2)运输人员应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3)运输、交货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工伤、劳动纠纷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7、应急保证措施(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风险评估组、应急处理组、信息传递组等,明确各层级责任分工,确保快速响应和协调资源。(2)组织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应急能力。(3)提供应急货物及人员的调用流程及维护记录,确保货物可用性。(4)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制定对应的响应机制和处置措施。(5)货物运输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6)特殊天气供货方案保障。四、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内货物由于测量、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等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以及更换部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且须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现场服务,予以免费更换或者予以修正到符合相关要求。(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诺7×24小时电话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8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如接到采购人要求后,无正当理由不予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其未履约的法律责任。2、验收方案:(1)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服务期的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本项目验收工作,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帮助解决问题。(2)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的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附件的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内容:①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或相关人员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②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配送,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4)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5)验收后,即使已经交付采购人使用,也不得以本项目已经通过验收为由拒绝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质量责任,任何证明文件不可以作为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不存在的理由。五、项目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30%,全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5%,剩余5%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2、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国家正规发票。六、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无论任何因素,成交的报价不再进行调整,本次采购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随市场行情波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的生产成本、运输费、人工费、验收费、辅材费、产品涨价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设备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代理服务费、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磋商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自身人员及其雇用人员、物品、设备等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予以赔偿。注:以上加“★”并注有“”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第五部分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审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分配商务部分(4分)业绩提供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指服装采购或合同内容包含服装采购。响应文件中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不清晰无法辨识的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54分)货物技术参数1、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填写偏离表并注明偏离情况:①全部响应无偏离的得满分6分;②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2、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装生产加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①服装面料使用;②服装加工工艺;③服装设计图样;④服装生产方案;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18技术部分(54分)供货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时间安排;②供货运输方案;③供货运输保障措施;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12货物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进行评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服装质量保障措施;②出厂质检及品控措施;③不合格产品退换;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12人员配备情况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情况;②人员岗位职责;③人员保障措施;满分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6应急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进行评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应急预案;②应急保障措施;满分6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6服务部分(12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承诺;②质保期内的产品维护措施;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清晰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8验收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人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①验收方案;②验收人员安排;满分4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出现一处表述不完整或描写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4价格分(30分)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30合计100注:1.磋商小组成员的各评分点分项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报价。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公示版)填表日期: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项目编号BZZPGP-2025-0188A01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秋季警用训练服装采购项目分包数量1采购人(招标人)邹平市公安局代理机构山东帅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90000.00中标成交金额658800.00评审地点邹平评标室3评审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31日12时20分46秒评审专家姓名评审劳务报酬误工补偿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扣减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签字备注任永斌470.00.0200.0670.0孙宝芹470.00.0200.0670.0合计940.00.0400.01340.0采购人(招标人)代表:范国良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晓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