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10:48: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预算金额240万元
中标单位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9.80万元
代理单位青海兴和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科研机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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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44000104X20261601 二、合同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6 四、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971-8134640 供应商(乙方):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0号 联系方式:134663634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14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4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包一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6采购项目编号:QHXHY-2026-006(包一)采购合同编号:包号,包一(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术支撑)合同金额(人民币):1,49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采购人(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电标人(Z,方):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买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信体成员)采购日期:2026年3月24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单位)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3月24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6)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包一),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同通用条款;4.成交通知书(包一);5.实施方案。二、合同组成1.合同通用条款;2.青海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3.成交通知书(包一);4.联合体协议书。4三、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内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策部署,深入贯彻《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等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要求及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等关于双碳工作的目标要求,一!是全面评估青海省发电、水泥、钢铁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的问题与风险点,提出符合青海省情、科学规范且可操作性强的碳排放数据质量能力提升策略,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企业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管理体系试点评价工作,以此为省1内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管理的清晰路径,规范企业碳管理流程:二是系统梳理《青海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深入剖析面临的问题,开展中期评估,为后续调整优化重点任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聚焦青海省优势特色产业,选取1个特色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为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统一规范,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特色产业发挥绿色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与低碳发展水平。2.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成果:(1)青海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能力提升研究报告(1套);(2)青海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报告(1份);(3)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XX产品(草案)(1份)。以上成果均需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四、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完成。2.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实施。五、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9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04,060.00元(大写:柒拾万肆仟零陆拾元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93,940.00元(大写:柒拾玖万叁仟玖佰肆拾元整)。2.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分三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749,000.00元(大写:柒拾肆万玖仟元整),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自留352,030.00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零叁拾元整),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支付人民币396,970.00元(大写:叁拾玖万陆仟玖佰柒拾元整);2(2)乙方提交项目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599,2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自留281,624.00元(大写:贰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肆元整),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支付人民币317576.00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陆元整);(3)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及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资料,通过甲方自验收后,甲方向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149,8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自留70,406.00元(大写:柒万零肆佰零陆元整),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支付人民币79,394.00元(大写:柒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出版、删除、11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七、保密条款乙方应严格遵守数据保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任何书面或电子的资料、文件、数据以及为甲方服务形成的数据、资料、成果等,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乙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3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I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玖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柒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乙方(盖章):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1和环保技术中心(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16号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0号联系人:罗梦超联系人:卓岳联系电话:0971-8134640联系电话:1346636343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安外支行西宁南山路东支行账号:91070154800003005账号:63001483605050002306乙方(盖章):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联系人:王慧丽I联系电话:188010880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8864291001865签约时间:2026年4月10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和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6年斗月10日5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J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6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2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7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1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J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8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11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0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1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76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13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913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14青海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BUYPLANSP[2026]00212备案日期:2026年03月06日采购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采购编号JH630001[202602]00350项目名称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项目预算总金额(元)2,4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采购计划总金额(元)2,4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代理机构青海兴和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类别服务实施形式一般项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巍联系电话0971-8239734相关政策执行是否高校、科研机构设备采购香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是否PPP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沫:当前项目的采购计划已1i2026年03月061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的完成备案。!采购单位:青海省生态环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签章)案日期:2086年03月06111177青海兴和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单)我公司采购代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你单位为成交供应商。请你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6-006包号包一项目类别服务类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成交价小写:149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成交内容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需附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6年03月24日采购内容序号包名称采购品目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是否采购进口产品2青海省“十五五”上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制保护规划编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青海省“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保护规划编制1项900,000.00否1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术支撑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术支撑1项1,500,000.00否联合体协议书(国地方矿有限公司、生态环培部环境规划院)自愿组成(中国地万煤矿有限公司与出太环培部环棓规划院关千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木支撑项目联省体,共奓加(生太环培保护规划与政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十五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规划编制)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为(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天于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排放管理技术支撑项目联合体)牵头人。OH人件名成昌招头人代夷合体参加磋商活动,签署文件,提父和接收相天资科、信自及宗进行会同到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技木质童,以及处埋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2HA休头人在顶日由签的一切文件机处理的一场事宜,联合体各成贝丁以承认。人成昌格亚枚按照送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厦行义务,开回米购人承担迎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中国地方世矿有限公司工作量占总体工作比例约47%,承担以下工作:1项目块调与管理,负贵联合体整体项目统筹、进度管控、沟通对接及成果汇总验收。(2)行业数据评估与试占支控:全面评估青海省发电、水泥、钢铁和铝治炼仃业里点排放单位排放数据的问题与凤险点,提出符合青海省情、科学规范且可操作性强的排成效掂质量能力提升策略,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企业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管理体系试点评价工作,以此为省内重占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管理的清晰路径,规范企业碳管理流程。(3)招标方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内容。(4)提交成果:1青海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能力提升研究报告(1套);生太环培部环堷规划院工作量占总体工作比例约53%,承担以下工作:I(1)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期评估:系统梳理《青海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深入剖析面临的问题,开展中期评估,为后续调整优化重点任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特色产业碳足迹标准研究:聚焦青海省优势特色产业,选取1个特色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为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统一规范,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特色产业发挥绿色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与低碳发展水平。(3)提交成果:①青海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报告(1份);②《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XX产品(草案)(1份)5.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把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中国煤矿有限公司(盖单位章)6R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透(签字)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盖单位章)慧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3月24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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