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SYGDL2024-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13:36: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47.7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产业路硬化
联系方式
  • 董旭涛:15097122423
  • 孙丽萍:18009346997

正文内容

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HSYGDL2024-1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董旭涛 联系电话 15097122423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21 13: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23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 GSHSYGDL2024-12 工程-施工 477218.63(元)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已由合水县农业农村局以合农发【2024】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 2.2项目编号:GSHSYGDL2024-12 2.3建设地点:合水县老城镇庙庄村 2.4工程内容:原有混凝土硬化刨毛处理1192.7㎡,新做混凝土硬化 2433.63㎡,新做沥青混凝土硬化 1192.7㎡,回填路肩48.36m3。 2.5招标控制价:477218.63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7日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方式 4.1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08月21日13时30分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8月23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水县老城镇街道 联系人:董旭涛 联系电话:150971224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水县乐城国际六楼651室 联 系 人:孙丽萍 联系电话:18009346997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SHSYGDL2024-12招标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已由合水县农业农村局以合农发【2024】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2.2项目编号:GSHSYGDL2024-122.3建设地点:合水县老城镇庙庄村2.4工程内容:原有混凝土硬化刨毛处理1192.7㎡,新做混凝土硬化2433.63㎡,新做沥青混凝土硬化1192.7㎡,回填路肩48.36m³。2.5招标控制价:477218.63元。2.6质量标准:合格。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2.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7日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四、招标方式4.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08月21日13时30分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08月23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七、结果公示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合水县老城镇街道联系人:董旭涛联系电话:15097122423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水县乐城国际六楼651室联系人:孙丽萍联系电话:180093469972024年8月2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合水县老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合水县老城镇街道联系人:董旭涛联系电话:15097122423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司:甘肃合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水县乐城国际六楼651室联系人:孙丽萍联系电话:180093469971.1.4项目名称老城镇庙庄村产业路硬化项目1.1.5建设地点合水县老城镇庙庄村1.1.6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原有混凝土硬化刨毛处理1192.7㎡,新做混凝土硬化2433.63㎡,新做沥青混凝土硬化1192.7㎡,回填路肩48.36m³。1.2.1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7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2.1投标造价文件编制方式清单计价方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必须合法有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竞价结束时间开标地点: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网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3评标办法最低价法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的金额:/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5)投标文件格式(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资格审查资料(11)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3.1其他材料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编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致:(招标采购人)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涉及建造师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承诺并用“√”勾选“是”,无需承诺的勾选“否”,未选择或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特别提示:1.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或私自修改承诺内容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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