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序号309棕色木质雕刻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5-30 21:02: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60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产品棕色木质雕刻品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46/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刑】序号309拍品为棕色木质雕刻品,棕色底座。 材质:香枝木 (黄花梨)尺寸约60cm 评估价:3600元;起拍价:3600元,保证金:360元,增价幅度:10元。 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备注:拍品为扣押的被执行人持有财产,无法提供购买时发票。拍品存放时间未知,存放环境一般。拍品质量仅为评估报告质量,具体质量以实际为准。拍品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拍品不安排现场看样。 拍卖成交后,本院不提供邮寄服务,不接受委托,买受人需在尾款缴清后凭身份证至我院指定交付地点现场办理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取的,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法院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不予以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数量规格、品质真伪等承担保证责任。本次拍卖提供的拍品图片、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对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接受该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市场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 标的物经拍卖成交后,法院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购买,拍卖人及法院不做任何拍品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数量规格、品质真伪等售后保证。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其他相关条件:买受人须承诺,在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通知的期限内自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如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提取标的物,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方式为自提,自提地点为东营市涉案财务集中管理中心。 八、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6月24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5执恢38号序号309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62284013470548058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88606771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63879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