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08:27: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8.2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临时停车场劳务外包
联系方式
  • 黄工:020-81865691
  • 王工:020-87578511

正文内容

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6 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五、采购金额 金额:¥182831.32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竞投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 6 月  17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 6 月  21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21  日16: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1865691 采购方: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6日 询价文件-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doc 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询价文件询价单位: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询价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为更好地择优选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的承办单位,我司受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委托,拟开展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单位询价,请报价单位于规定时间前将报价资料交与我司,逾期视为放弃报价。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2、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采购限价1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1项人民币182831.32元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二、报名要求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应当在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递交报价文件,本询价报名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三、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在授权单位的参保证明(报价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5、报价书(附件一格式);6、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7、具有承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8、服务方案;9、报价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报价人须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如有缺漏视为文件不合格,报价无效。2、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3、报价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报价人必须随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报价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因采购人归档需要,建议报价人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先扫描,再装订。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示。四、服务内容1、依据采购人的工作委托要求,协助采购人解决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的停车场系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安保、保洁的人员需求,直至完成该项目为止。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各项劳务工作。2、服务期为6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人员数量为4人,人工成本总费用暂定158983.76元;人员数量及人工成本总费用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据实结算,人工成本总费用及劳务管理费用总额合共不超过182831.32元。报价为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要求的所有人员单月人工成本总费用(含工资、体检、奖金、五险一金、税金等)的劳务管理服务费,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最高费率限价为15%,所有参与询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3、人员要求:(1)共4名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专科或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②能用粤语交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知识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③有机动车C1或以上驾驶证的优先;④熟悉电脑操作和停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流程,具有收费系统维保的基本知识及其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⑤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⑥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优先,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⑦其中需要满足安保、保洁人员的要求;(2)如需增加项目人员或停车场系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安保、保洁人员的,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专业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素质要求。额外增加费用按实结算,但增加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更换项目人员和停车场系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安保、保洁人员。五、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费用计算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将双方确认的费用支付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含劳务外包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支付的人力资源外包费用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经双方确认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采购人,发票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费。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六、定标原则1、在满足资质条件和项目需求前提下,原则上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定标,如遇到报价相同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业绩、资质、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选出合适的成交供应商。2、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3000元的服务费。(包含场地费及采购过程中的发生的其他费用)七、采购人及询价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1865691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293号四楼询价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12房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757851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报价书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明心路西侧临时停车场(二期)劳务外包项目序号报价(费率%)总报价(元)服务期限12注: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总报价=158983.76元*(1+费率)。注:1.报价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费率小于等于15%。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合同范本新荔城公司地块劳务外包服务协议甲方(发包单位):乙方(外包单位):纳税人类型:纳税人类型: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甲方为提升核心业务的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率,决定将部分岗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外包范围1、乙方劳务项目服务外包的具体概括包括如下:(1)外包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人员,并保证其按甲方劳务项目的内容及标准,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外包范围:;(3)外包工作人数:具体人数以及岗位根据双方最后签订《劳务外包服务需求书》为准,以下简称《需求书》。(4)外包人员的工作时间:以甲方的工作安排为准。2、甲方对岗位外包的详细内容、要求、风险防范,可向乙方提供详细的《需求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可委派现场督导员(小组),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相关事宜,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可根据甲方意见现场整改。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延续协议期限的,应提前30日续订。三、业务外包服务形式1、乙方业务外包服务形式为:乙方根据甲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及具体岗位人员需要,配置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2、乙方配置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员工均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法律关系,无论乙方为甲方所配置的外包员工是否直接或间接接受甲方的指令或任务安排。3、甲方通过双方约定的联系人发送工作任务及指令,在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的前提下,甲方也有权直接向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发出指令,乙方应确保其人员听从指挥并服从安排。4、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设备、劳动场所,并按季节或周期提供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甲方应保障乙方提供的设备安全。5、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乙方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另行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外包人员,不得因乙方的员工离职影响甲方的工作。四、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1.甲乙双方共同加强外包现场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管理,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外包现场员工生命和设备安全,做到项目施工现场合理有序。2.甲方提供安全生产与质量操作规程,乙方按照甲方规程进行操作,甲乙双方共同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培训和教育;甲方现场监督乙方外包人员操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操作的指令。3.甲方按照项目提供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乙方根据甲方质量要求深入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标准应符合同业及国家标准实际情况。4.甲方应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条例》,乙方照章执行。五、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提供业务外包服务的质量,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纠正;(2)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需要对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时间作相应调整的,乙方及其配置的外包人员须接受相应调整。如调整超出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的,双方另行协商超出部分的收费事宜;(3)为顺利完成所承接的劳务项目,甲方有义务按照项目要求提供必备的条件(包括设备、场地、用品等),使乙方能正常安全履行双方约定的项目任务。(4)甲方可根据外包岗位要求、标准,向乙方提供所制订的外包业务相应规章制度、业务开展流程、考核标准、建议和意见;(5)乙方配置的外包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送伤者就医,相关费用由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报。社会保险免赔部分或由于缴费基数原因产生的赔付差额部分及按照规定由乙方与当事方进行协商处理;(6)甲方按协议支付外包费用给乙方;(7)保守在合作过程所获得的及可能所获得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8)如甲方纳税人类型为一般纳税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应一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交乙方。(9)为方便甲乙双方之间的工作对接,规范资料文件传递,做好服务跟踪,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提供专业服务而收取约定费用的权利;(2)乙方保证其具备从事所约定的专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所应具备的资质劳务分包、业务承揽、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条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相关损失;(3)乙方应当对为甲方配置的外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4)乙方应当与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尽力避免与提供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相关业务的开展;(5)乙方应及时发放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人员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6)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履行外包岗位的服务义务,对甲方的指令及工作指派应及时传达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7)对配置到甲方指定场所的外包人员,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并参考甲方的现场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完成标准等)予以规范,以加强管理;(8)乙方应组织对所配置到甲方工作的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须确保外包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9)为方便甲乙双方之间的工作对接,规范资料文件传递,做好服务跟踪。六、业务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按照成本加成的模式计算并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用,外包服务费用包含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的用工风险费、酬金、税费;本协议所约定的业务外包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外包员工的成本开支+管理费(含风险金、酬金、税费)1、外包员工的成本开支包括以下开支:(1)乙方需支付给外包员工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相关补贴、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病假工资及工伤医疗期内工资;(2)按照法律规定需乙方支付给外包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开支,暂按照广州最低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2、乙方管理费用使用包含以下几部份:(1)解除或终止外包员工劳动合同时,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或赔偿金由乙方和乙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协商妥善处理。(2)外包服务人员商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费用、过节费用、两年一度的体检费用、办理退休的所有费用等。(3)乙方日常人员招聘、培训等费用。(4)乙方服务酬金费用。3、乙方每月管理费用计算标准为:每月管理费=(外包员工的成本开支部分)*%(含6.75%税费)。乙方领取每月管理费即履行上述第2点的相关费用。4、甲方将视乙方实际配置的外包员工的岗位情况、提供服务的考核情况及产生的风险情形确定当月人力资源外包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期间,国家法规或政策等要求对相关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标准进行上浮时,经双方协商,人力资源外包费用应相应调整。5、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期限如下:协议期内,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用计算清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认可后,由甲方于每月日前将双方确认的费用支付乙方指定的银行(含外包岗位员工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当月社保费、当月公积金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力资源外包费用后日内,向甲方提供经双方确认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发票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费。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名称:如乙方变更了其银行名称和账号,应及时在甲方付款到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如不能即时告知甲方其正确的银行信息,则需承担由于支付延误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乙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资金拨转费用。6、甲方需按以下方式支付首次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凡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征缴期限前(如广州地区为当月18号)支付人力资源外包费用的,且甲方首次增员月份为当月的,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当月社保费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社保费用后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双方首次确认应收应缴所属月份为月;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如需要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上级部门文件的规定,需要对本协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调整;但如明显超出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3、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本协议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书面协定提前30日终止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4)本协议项目下的条款内容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本协议完全无法执行时提前终止。(5)其他非因双方过错导致合同终止的。4、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乙方应确保其外包人员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交接工作,并继续承担有关保密义务。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应在15日内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和说明。违约方应赔偿因己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结算服务外包费的,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超过30日未支付结算服务外包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合作;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完成情况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业务要求标准,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业务流程;(2)因乙方原因产生客户投诉或纠纷诉讼、劳动争议等,导致甲方经济利益或商业信誉受到损害;(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4)其他有损甲方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九、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各项下义务的,可视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如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应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实现本合同根本目的,且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三十日时,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争议与解决1、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有效性、存续性的纠纷或者诉讼条款有效性的争议。2、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等相关信息,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则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十二、其他事项本协议是专为所约定服务外包专项服务而拟定,是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的特别协议,并非格式合同。本协议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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