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NK2025F03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0:42: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开大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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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董丽静:022-23503580
  • :186490401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2025570GCK0008 二、合同名称: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NK2025F036 四、项目名称: 南开大学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开大学审计处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联系方式:董丽静 022-23503580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132号(寿安里11门底商)101、103室 联系方式:程冰洁 18649040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全过程审计服务委托开始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结束,南开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化学大楼全过程审计合同.pdf 化学大楼全过程审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20550GCK00036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南开大学审计处受托方(乙方):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共同恪守。一、委托审计服务范围委托审计服务范围为对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化学大楼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服务。二、委托审计服务期限委托审计服务期限自全过程审计服务委托开始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结束。三、全过程审计服务内容1.接受审计处委托的审计任务。根据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提出并编制实施方案。2.提出审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报审的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该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审核(含编制)施工工程量清单,审核(含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审核该项目的监理、施工合同。4.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发现风险点并提供风险控4制意见。5.审核需调整价款的分包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招标控制价(含编制)、分包合同。6.驻场审计人员应随时跟踪工程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施工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图纸、承诺书(如有)的要求,每日巡场记录,每两周进行书面跟踪汇报。7.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8.审核工程签证现场工程量。9.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及各项专题会议。10.审核索赔费用,提出反索赔建议。11.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12.根据全过程审计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取证,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的咨询意见与建议。13.编制全过程审计总结报告。1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四、全过程审计服务人员1.审计负责人:程冰洁2.审计土建专业负责人:罗桃香3.审计安装专业负责人:程冰洁4.审计人员:罗桃香、杨凯、刘博、周银花、阎靖、王焕德、4许殿明5.审计负责人及审计人员在服务期间内相对固定,未经审计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五、组成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2.补充合同(如有)3.项目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及承诺书5.中标通知书六、质量标准全过程审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七、计取报酬及支付方式1.支付标准:审计费用由基本费和审减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费费率为2%,审减费费率为5%。备注:基本费以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基本费=工程施工中标价×基本费费率)。审减费以工程最终竣工结算审减金额为取费基数。2.支付方式:支付次数费用名称支付时间支付条件L1基本费完成清单及控制价审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基本费的30%2基本费工程竣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基本费的40%3基本费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7日内支付剩余基本费4审减费审计完成完成全过程审计工作后一次性支付审减费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委托的工程项目。2.甲方向乙方委托审计事项时,应同时向乙方提出审计需求、目的及服务标准。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工程相关资料等事宜。4.甲方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协调乙方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相应审计程序,主要包括现场查勘等。5.甲方在实施委托审计的过程中,不得示意乙方做出不当的、不实的审计报告。6.甲方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7.乙方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发生不良行为的,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终止本合同,并禁止其1-3年内参加学校招标采购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实行永久禁入。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甲方委托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2.乙方应保证安排充足的审计人员接受甲方委托的任务,不得出现无故不接受审计任务的情况。3.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每一个工程都应进行现场查勘,做好并保留现场查勘的相关记录。4.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无故不能如期出具审计报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酬金。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的,乙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6.乙方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资料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有权不予接受。7.乙方需要查阅委托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工程项目的业务现场和设施,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8.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及时与甲方沟通通报审计项目进度及相关信息。9.乙方在实施审计时,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L.10.乙方在审计服务期内不得参与学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开展的造价咨询活动。11.乙方保证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和法规要求组织审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如在审计工作中,审核人员接受影响公正执业的单方宴请、娱乐活动或索贿受贿,一经查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处罚。12.乙方在完成全过程审计所有工作后,需要接受甲方的履约评价,如履约评价不合格,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处罚。十、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增减或解除,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十二、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解决。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4.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专委托方(甲方):(公章)受托方(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132号(寿安里11门底商)101、103室邮政编码:300071邮政编码:300052电话:022-23503580电话:邮箱:sjc@nankai.edu.cn邮箱:202年1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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