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6年“走出去”小分队精准招商活动项目(北京分队招商活动)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MGZCS-C-F-26033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7 11:26: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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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雨果乐行(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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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MGZCS-C-F-260335-HT-2626486 二、合同名称:2026年“走出去”小分队精准招商活动项目 (北京?分队招商活动)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CS-C-F-260335 四、项目名称:2026年“走出去”小分队精准招商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7号数码大厦7层 联系方式:6618129 供应商(乙方):雨果乐行(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楼5层503室 联系方式:182047601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北京小分队招商活动 1(项) ¥142,000.00 ¥142,000.00 【无】 合同金额: 14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21日至2026年07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北京小分队合作协议(1).pdf 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 2026年06月27日 2026年“走出去”小分队精准招商活动项目(北京小分队招商活动)服务合同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7号数码大厦7层乙方:雨果乐行(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楼5层503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年“走出去”小分队精准招商活动项目(北京小分队招商活动)(项目名称)NMGZCS-C-F-260335(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1、负责北京小分队招商活动的全流程策划与执行,包括活动方案细化、流程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2、负责会议场地预订:按参会规模(约100人)预订活动场地,提供配有LED显示屏的会议场地。3、完成会场设施设备搭建服务:包括会场桌椅、桌签摆放,指引标牌设置及现场布置、展板等配套服务。4、提供设计服务:根据活动主题设计邀请函、会议手册、指引牌、嘉宾名卡、会议资料等会务资料,以及会议LED屏音视频动态展示等,并提供制作安装服务。5、提供现场会务保障:按照活动流程负责现场组织及彩排,包含活动现场礼仪、灯光音效等现场会务服务。6、提供配套宣传保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拍摄等,做好同期宣传预告、报道、内容发布等服务。7、提供其他保障服务:活动期间嘉宾和工作人员的酒店预订、交通等保障服务;座谈会期间嘉宾和其他人员自由交流环节的茶歇,以及提供一次会后工作餐;提供办公用品使用服务,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纸等会务工作所需用品。8、负责企业考察对接:按照活动考察需求设计相应考察线路,分组在活动地点范围内考察并做好考察车辆保障。9、活动结束后,系统整理活动方案、参会企业名单、对接成果、影像资料、总结报告等全部材料,汇编存档并按要求移交甲方。10、配合甲方完成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临时服务需求,确保活动按约定时间节点规范、安全、高效完成。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全部结束且验收合格止。(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存档资料并达到甲方要求。(三)服务地点:北京市歌华开元酒店。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符合甲方磋商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142,000.00元(小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贰佰元元整(小写:¥85,200.00元);2期:支付比例40%,活动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即大写: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56,800.00元)。(二)付款条件: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费用据实结算。(四)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雨果乐行(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银行账号:110949136510101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因乙方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甲方被索赔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九、违约条款(一)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三)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七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政府追责、声誉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乙方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足。(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保密乙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或接触到的甲方的活动方案、参会企业名单、对接成果、总结报告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披露、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相关信息公开或甲方书面同意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叁份,采购单位(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乙方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己方所有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本合同的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正文为准。甲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投资合作促进中心(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名称:雨果乐行(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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