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凤凰机场三期T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 16:56:4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1.7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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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琼发改审批函〔2023〕721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民航中南局〔2023〕243号),项目业主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省财政资金安排5亿元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除申请民航发展资金外,均由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二线口岸”封关相关设备设施列项不列投资,明确说明该项费用单独申请专项资金,不计入凤凰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 为满足凤凰机场投运需求,拟在最大化利用凤凰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设施的基础上,建设凤凰机场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1189.78万元。资金来源初步考虑项目全部资金拟通过财政资金出资解决,其中海南专项资金占比80%,省财政资金占比20%,最终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出资方案为准。建设地点位于三亚市凤凰机场,现诚挚邀请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 一、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为推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实现博鳌机场T2航站楼“一线口岸”及“二线口岸”运行。 一、 采购范围 结合海南“十四五”口岸发展现实需求、机场总体规划与现场实际,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对口岸监管的客观要求,编制形成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符合《民用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项目前期工作报批的要求。 二、 采购方式 非公开自主采购(公开征集)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且备案项目咨询专业包含民航专业。 (三)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曾承担一项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场工程或机场工程及运行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五)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 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61.72万元。 2.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无效,按作废处理。 3.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暂按6%计取,投标人税率与之不一致的自行换算。 六、 评标定标办法 1. 本次评标采用中间值法,即以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作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以价格低者排名优先,报价相同的以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2. 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 中标结果经审批后确定中标人。     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公开自主采购投标邀请书.docx 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定稿.docx 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公开自主采购投标邀请书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琼发改审批函〔2023〕721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民航中南局〔2023〕243号),项目业主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省财政资金安排5亿元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除申请民航发展资金外,均由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二线口岸”封关相关设备设施列项不列投资,明确说明该项费用单独申请专项资金,不计入凤凰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为满足凤凰机场投运需求,拟在最大化利用凤凰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设施的基础上,建设凤凰机场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1189.78万元。资金来源初步考虑项目全部资金拟通过财政资金出资解决,其中海南专项资金占比80%,省财政资金占比20%,最终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出资方案为准。建设地点位于三亚市凤凰机场,现诚挚邀请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1、项目概况为推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实现凤凰机场T3航站楼“二线口岸”运行,相关建设内容如下:(一)人员管控1.国内居民继续保持现有模式,持国内居民有效乘机证件的旅客自由通行,不额外增加检查流程,其中涉恐、涉毒等布控人员依然采取措施进行查控。被大数据判定为存在走私嫌疑的人员,通过安检信息系统进行布控,列为重点关注人群,海关重点进行检查。2.来琼外国旅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联勤联动,协同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机场安检等单位,将海南省公安厅外国人服务平台、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入境信息系统、机场安检信息系统等数据打通,通过筛查,形成弹窗报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不仅可以对59国旅客进行全方位管理,还可以对持用伪假证件、“三非”等违法违规外国人做好全面管控,确保二线口岸安全,全面优化社会安全环境。(二)货物管控1.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对现有旅检通道X光机设备加装符合海关要求的“智能审图模块”,将智能审图的报警结果和图像统一接入到海关监管的集中审图工作站。海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可疑物品通过报警按钮控制安检通道的行李,对旅客随身行李进行开包复核,查到禁止出岛的物品移交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处理。2.旅客交运的行李物品为海关开包间新购CT安检机。利用现有交运行李安检系统,对原有交运行李安检机加装符合海关要求的“智能判图模块”,所有发现可疑物品处置流程与旅检保持一致,海关开包间仅处理报警行李物品。(三)通关流程1.申报环节出岛旅客可根据携带物品情况视情自行选择是否申报,可通过线上或者在旅检现场申报区域办理申报手续。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将申报信息分送至海关、民航安检、公安(边检)等部门,供各部门在系统后台开展风险分析和研判。2.查验环节出岛旅客在值机柜台刷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值机手续。若旅客需托运行李,则在安检海关联合查验区域通过X光机/CT机“一机双屏”模式对旅客托运行李进行判图。若托运行李安检异常,则由安检人员进行开包检查。若触发海关布控指令或行李物品图像异常,则由海关进行开包查验。旅客完成值机手续和托运行李后,前往安检海关联合查验通道。在安检海关联合查验通道,旅客通过刷有效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人证票核验,确保人证票统一。相关信息通过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同步推送至海关、公安(边检)等部门,相关部门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在系统后台进行风险分析和研判。旅客在检查通道的行李分拣线放置随身行李物品,并通过人体检查设备。海关和民航安检部门通过X光机/CT机“一机双屏”模式对旅客随身行李物品进行判图。若随身行李物品安检异常,则由安检人员进行开包检查。若触发海关布控指令或行李物品图像异常,则由海关引导至海关开包间进行开包查验。针对需缴纳税款的行李物品,通过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旅客信息,即时生成缴税信息并通过手机APP实现税款快捷缴纳,完税后放行。3.放行环节旅客安检无异常,海关无布控,予以放行。布控旅客由现场海关根据查验结果直接放行或者进行相关处置后放行,放行的旅客,可通过安检区前往候机区。主要设施设备包括海关查验设备、信息化设施及人脸识别系统;边检查验设备、信息化设施、人脸识别系统及执法办案系统等。2、采购范围结合海南“十四五”口岸发展现实需求、机场总体规划与现场实际,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对口岸监管的客观要求,编制形成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符合《民用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项目前期工作报批的要求。3、采购方式非公开自主采购(公开征集)4、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且备案项目咨询专业包含民航专业。(三)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曾承担一项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场工程或机场工程及运行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五)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服务期限:30日历天6、控制价及报价要求1.本项目控制价为61.72万元。2.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无效,按作废处理。3.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暂按6%计取,投标人税率与之不一致的自行换算。7、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中间值法,即以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作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以价格低者排名优先,报价相同的以抽签决定排名顺序。2.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中标结果经审批后确定中标人。8、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格式参照咨询服务合同文本编制9、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至2025年月日时(北京时间),登录海南控股招采门户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2/n4n399k4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十一、投标所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报价函2.提供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且备案项目咨询专业包含民航专业的证明材料。3.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曾承担一项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场工程或机场工程及运行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废处理。10、文件的递交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控股招采门户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2/n4n399k4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海南控股友云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衍康电话:18208901793电子邮件:yk-luo@hnaport.com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3月2日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报价函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司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暂按6%计取.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服务质量达到合格。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合同编号: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名称: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委 托 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受 托 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甲方(委托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1.2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1.3项目概况:为推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实现凤凰机场T3航站楼“二线口岸”运行,相关建设内容如下:(一)人员管控(1)国内居民继续保持现有模式,持国内居民有效乘机证件的旅客自由通行,不额外增加检查流程,其中涉恐、涉毒等布控人员依然采取措施进行查控。被大数据判定为存在走私嫌疑的人员,通过安检信息系统进行布控,列为重点关注人群,海关重点进行检查。(2)来琼外国旅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联勤联动,协同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机场安检等单位,将海南省公安厅外国人服务平台、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入境信息系统、机场安检信息系统等数据打通,通过筛查,形成弹窗报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不仅可以对59国旅客进行全方位管理,还可以对持用伪假证件、“三非”等违法违规外国人做好全面管控,确保二线口岸安全,全面优化社会安全环境。(二)货物管控(1)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对现有旅检通道X光机设备加装符合海关要求的“智能审图模块”,将智能审图的报警结果和图像统一接入到海关监管的集中审图工作站。海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可疑物品通过报警按钮控制安检通道的行李,对旅客随身行李进行开包复核,查到禁止出岛的物品移交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处理。(2)旅客交运的行李物品为海关开包间新购CT安检机。利用现有交运行李安检系统,对原有交运行李安检机加装符合海关要求的“智能判图模块”,所有发现可疑物品处置流程与旅检保持一致,海关开包间仅处理报警行李物品。(三)通关流程(1)申报环节出岛旅客可根据携带物品情况视情自行选择是否申报,可通过线上或者在旅检现场申报区域办理申报手续。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将申报信息分送至海关、民航安检、公安(边检)等部门,供各部门在系统后台开展风险分析和研判。(2)查验环节出岛旅客在值机柜台刷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值机手续。若旅客需托运行李,则在安检海关联合查验区域通过X光机/CT机“一机双屏”模式对旅客托运行李进行判图。若托运行李安检异常,则由安检人员进行开包检查。若触发海关布控指令或行李物品图像异常,则由海关进行开包查验。旅客完成值机手续和托运行李后,前往安检海关联合查验通道。在安检海关联合查验通道,旅客通过刷有效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人证票核验,确保人证票统一。相关信息通过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同步推送至海关、公安(边检)等部门,相关部门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在系统后台进行风险分析和研判。旅客在检查通道的行李分拣线放置随身行李物品,并通过人体检查设备。海关和民航安检部门通过X光机/CT机“一机双屏”模式对旅客随身行李物品进行判图。若随身行李物品安检异常,则由安检人员进行开包检查。若触发海关布控指令或行李物品图像异常,则由海关引导至海关开包间进行开包查验。针对需缴纳税款的行李物品,通过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旅客信息,即时生成缴税信息并通过手机APP实现税款快捷缴纳,完税后放行。(3)放行环节旅客安检无异常,海关无布控,予以放行。布控旅客由现场海关根据查验结果直接放行或者进行相关处置后放行,放行的旅客,可通过安检区前往候机区。主要设施设备包括海关查验设备、信息化设施及人脸识别系统;边检查验设备、信息化设施、人脸识别系统及执法办案系统等。。1.4服务范围:结合海南“十四五”口岸发展现实需求、机场总体规划与现场实际,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对口岸监管的客观要求,编制形成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符合《民用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项目前期工作报批的要求。2、服务周期及成果文件要求2.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正式版报告。2.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并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面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书、图纸、资料、规范、图片等),其中,文本不少于12套,电子文档2套。提供PDF、WORD格式(无加密、可编制版)电子文档;光盘2套。3、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3.1计价方式:固定总价3.2合同总价为:元整(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税率%,增值税按最新的计税方法计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后续涉及税率政策调整,按不含税总价不变原则计税。3.3付款方式3.3.1本合同无预付款。3.3.2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可研批复文件后,向甲方提交完整付款申请资料并经甲方认可后后30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咨询服务费100%。3.3.3在乙方向甲方每次申请支付合同款前,须先行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付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申请书等),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3.4合同价格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需求对接、制定工作计划、市场与资源调研、收集整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原始资料、技术与工程评估、财务与经济分析、方案整合与报告撰写、协助甲方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所发生人力成本、专家咨询、数据采集、差旅交通、住宿费、会议费以及管理、税金等一切费用。4、质量要求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应符合行业规范,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并取得可研批复文件。5、双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权利和义务5.1.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机场项目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及图纸等)及有关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资料负责。5.1.2尽可能为乙方在现场工作提供方便。5.1.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5.1.4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5.1.5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5.1.6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2乙方权利和义务5.2.1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5.2.2乙方承诺按现行有效的《民用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规定的要求和深度开展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5.2.3安排并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技术经济方案进行调查、研究、比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与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比选、总图布置方案及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估算、风险分析和评价、研究结论与建议。5.2.4乙方应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机场总体规划、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对口岸监管的客观要求,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符合安全、经济、实用、美观、节约用地原则。投资估算编制客观、全面、准确。5.2.5乙方负责收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关原始资料。5.2.6乙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负责。6、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6.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6.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可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6.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工作结束时,应将载有保密内容的各类介质归还甲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信息泄密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1)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7、违约责任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7.2乙方必须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和深度,并应对所提交的文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提供必需的机场资料延迟引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提交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相应编制工作时间给予顺延,但服务费用不予增加。7.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故推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并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提交报告成果无法取得政府批复,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迟一日,需承担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4乙方应自行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不得擅自将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若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需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如项目延期损失、重新委托费用等)。7.5乙方承诺具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资质及专业能力,若乙方实际不具备资质或无法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需在3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8、验收标准和方式8.1本合同相应成果文件符合行业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作为验收标准。九、其他事项9.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乙方无须提交履约担保。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若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以后签字盖章一方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9.4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及相关审计部门就本合同出具的审计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总价等,或者审计结论认定本合同无效等情形,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前述审计结论执行。9.5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和协商处理。9.6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附件1:廉政责任书委托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人单位名称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发宣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60100MAA97Y5E0E联系人——受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通讯地址开户银行账户全称账号联系人附件1:廉政责任书甲方(委托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人):为加强工程建设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技术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委托人责任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约定:2.1不得向受托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受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受托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受托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准向受托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受托人责任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受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凤凰机场三期T3航站楼“二线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下称“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同主合同有效期。六、举报渠道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6楼海南机场股份纪委纪检室举报电话:0898-699603763委托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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