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SZFCGZX(2024)GK-C00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JSZFCGZX(2024)GK-CO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4:33: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41.15万元
代理单位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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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92-8503731

正文内容

[JJSZFCGZX(2024)GK-C001]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浔购2023J001068066 二、合同名称: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JJSZFCGZX(2024)GK-C001 四、项目名称: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塔岭南路48号 联系方式:0792-8503731 供应商(乙方):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3 栋 3 层 联系方式:183702137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外包服务(八里湖总院) 物业服务 标准化服务 24个月 国家标准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外包服务(活水院) 物业服务 标准化服务 24个月 国家标准 合同金额:24411559.68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中标通知书.jpg 合同.tmp_09.jpg 合同.tmp_07.jpg 合同.tmp_01.jpg 合同.tmp_05.jpg 合同.tmp_08.jpg 合同.tmp_00.jpg 合同.tmp_03.jpg 合同.tmp_02.jpg 合同.tmp_06.jpg 合同.tmp_04.jpg 成交通知书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JSZFCGZX(2024)GK-C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位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得购2023J001068066勤外包服务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活水院)项物业管理服务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4411559,6800得购2023J001068067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外包服务(八里湖总院)项物业管理服务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4411559,68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心日期:4年03月日5004010080053乙方(盖章):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款帐户: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账号:812482623510001经办人:2024年3月22日(有关附件:1、招标文件;2、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及考核要求;3、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911.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任何一方未能按照11.1条约定及时通知对方,扩大或加重了对方造成的损失的除外。12.通知: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13.其他13.1甲方就本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制的《招标文件》、《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及要求》、《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和乙方响应本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备法律效力。13.2本合同期内,甲方将权属甲方的部分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作办公室、储物间(办公区域水电及办公电器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公共服务区域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侵占甲方场地,及在甲方场地进行与物业服务内容无关的营利性活动,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作为违约金。13.3严禁乙方在甲方场所使用违规电器(取暖器、电饭煲、热得快、电磁炉等),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作为违约金。13.4乙方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电梯班长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起重机械(Q1)指挥证上岗,作业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设备上岗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项目代号:G1);消防控制室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以上资格证书。无证每次每人扣罚5000元作为违约金。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招标编号:JJSZFCGZX(2024)GK-CO01),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2.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活水院区占地面积42253.9m,包括门诊大楼、外科大楼、活水楼、活水苑、急诊创伤大楼、医技楼、敬思园、发热和肠道门诊楼、八一分部、家属区及外场、花果园社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康复医院)等区域;八里湖总院区占地面积147740m,包括门急诊、医技楼、科教楼、外科楼、6号楼、康复楼、内科楼、高压氧舱(9号楼)、感染科(10号楼)、仁德宝塔、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外围和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病区6.2.1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项目。6.2.2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的规定、制度,不给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的损失。6.2.3项目的执行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6.2.4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乙方所使用人员的各种保险义务。6.2.5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清洁设备:(不限于翻新机、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三速地坪/地毯吹干机、高压清洗机、吸尘吸水机、升降机、多用途清洁手推车、垃圾车、单桶作水车、高压水枪等)。设备不到位将给予处罚,按每台设备每天200元承担违约金。7.转让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8.违约责任8.1如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万分之零点二的违约金。8.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内容或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均构成违约,以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发生任意3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3.5为了履约的廉洁性,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进行私下交往,一经发现视为乙方以不正当的手段影响服务的考核,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医院,甲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14生效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14.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办人:2024年3月22日8【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服务合同江西·九江及要求”“医院安保人员工作细则”3.合同有效期、服务地点3.1合同有效期:贰年。服务管理期限:自2024年3月12日始至2026年3月11日止。3.2服务地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生命活水院区(含花果园社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含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合同价款4.1考评核算前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用每月为壹佰零壹万柒仟壹佰肆拾捌元叁角贰分(¥1017148.32元),全年为壹仟贰佰贰拾万伍任柒佰柒拾玖元捌角肆分(¥12205779.84_元);甲方每月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工作的执行内容和标准(见附件),对乙方进行考评、核算后确定最终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并予以支付。4.2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开放科室的范围及其工作量由双方核定的当月定编人数及现招标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若出现岗位空编,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兼岗期不超七天)还未满编的,甲方将按当月空编岗位数:管理人员、配送人员和医废回收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2450元)/岗位,保洁人员、电梯人员和保安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元整(¥2150元)/岗位,应急队员单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岗位,在当月费用中进行扣减并给予每个岗位1000元处罚(违约金)后,将由甲方自行聘请人员来填补空编岗位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要求岗3门禁管理及大厅电梯的门禁管理工作、配送搬运服务、疏通工作、安保和车辆管理、电梯司乘服务、处置突发情况应急队服务、鱼缸管理服务、死胎死婴处理、终末消毒处理服务、新入院患者的被服床单位准备工作、PVC和硬地面打蜡、抛光、保养及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和临时性任务(配合创文、创卫、控烟工作)等。具体服务范围:活水院区包括门诊大楼、外科大楼、活水楼、活水苑、急诊创伤大楼、医技楼、敬思园、发热和肠道门诊楼、八一分部、家属区及外场、花果园社区门诊部和城西分院(康复医院)等区域;八里湖总院区包括门急诊、医技楼、科教楼、外科楼、6号楼、康复楼、内科楼、高压氧舱(9号楼)、感染科(10号楼)、仁德宝塔、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外围和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院建筑红线范围内区域。具体部位为:①各楼层室内所有地面、天棚、墙面、支架、楼梯、电梯、门、窗、卫生洁具、家俱、病房床单元设施、垃圾箱、指示牌、灯具、设备、电器等各类设施表面。②PVC塑胶地板、大理石地面、花岗岩地面、水磨石地面等。③所有建筑物屋面及构架。④仁德宝塔。5室外(含老院区家属区)路面、休闲区域,石台椅、水池、自行车棚、垃圾箱、垃圾池、医废暂存间、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排水沟等。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工作的执行标准和考核标准以及培训管理办法。(见附件:“保洁、安保等劳动服务内容29.1乙方同意甲方在履约3个月后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没有履约能力,乙方同意甲方单方终止与乙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医院,甲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9.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9.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10.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10.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11.不可抗力11.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6位增编,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审批报告增编数为结算依据并在甲方规定之时限内安排上岗的,甲方将按当月增编岗位数:管理人员、配送人员和医废回收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元整(¥2450元)/岗位,保洁人员、电梯人员和保安人员单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元整(¥2150元)/岗位,应急队员单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岗位,进行增补。4.3合同期内如遇物价上涨、政府强制性政策等因素导致管理成本明显上涨,或新开放科室、病床、病人数增幅超过10%以上等工作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调整费用,变更费用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同样,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强制性政策等客观因素导致床位数减少,工作量不饱和情形,由双方协商调整费用,变更费用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5.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每月12日对乙方服务质量、岗位等进行考评、核算,并对考评、核算结果签字盖章确认实际费用,然后在当月30日之前支付本月的合同款项(乙方同意按甲方考评核定的实际费用支付),付款前先由乙方根据实际费用开具正规发票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构成违约。6.检验6.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标准完成服务项目,并保证所有的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6.2检验标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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