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林业局志丹县2021年度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SLGJ-C-2024-16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7:16: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志丹县林业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延安硕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8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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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SLGJ-C-2024-165. 二、合同名称:志丹县2021年度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 三、项目编号:SLGJ-C-2024-165. 四、项目名称:志丹县2021年度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志丹县林业局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方式:0911-6622348 供应商(乙方):延安硕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城街道办鲁艺二号院4楼1504室 联系方式:18109112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志丹县2021年度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二标段 1(项) ¥3,890,659.01 ¥3,890,659.01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合同金额: 3,890,659.01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零陆佰伍拾玖元零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1日至2029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项目实施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硕畅.pdf 志丹县林业局 2024年06月11日 合同编号:ZDCG2024-014HT志丹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志丹县林业局关于志丹县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二标段)施工合同项目编号:SLGJ-C-2024-165甲方:志丹县林业局乙方:延安硕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见证方: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施工合同甲方:志丹县林业局乙方:延安硕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见证方: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志丹县林业局关于志丹县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二标段),在志丹县财政局的监督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开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见证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志丹县林业局关于志丹县2021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营造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二标段)2、工程地点:志丹县3、造林面积及苗木数量:封山育林面积34769.6亩,造林总苗木需要量为532474株,小班包括:塔湾封育区1-53小班、梨山沟封育区1-85小班、牛沟封育区1-45小班,共183个小班。4、苗木规格:油松:营养袋苗,3年生,苗高W35cm,地径W0.5cm,第1页共9页苗木等级I、I侧柏:营养袋苗,3年生,苗高W35cm,地径W0.5cm,苗木等级I、I。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6、开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起7、工程质量:合格8、合同价款: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零陆佰伍拾玖元零壹分(¥3890659.01元)二、造林树种及整地栽植要求整地采取沿等高线先放线布点后开挖的办法,用生土筑埂,把熟土回填,整好后达到坑(穴)内无杂物,坑(穴)面左右水平、里低外高,栽植坑(穴)成“品”字型排列。各小班、各树种密度配置和混交形式详见设计文件。各树种每坑(穴)只栽1株,栽植时要做到苗端、根展(超长根应剪掉)分层填土踏实,实行“三埋两踩一提苗”栽植法,栽植后覆土厚度应高出地径2-3cm。营养钵苗栽植时应将苗木根部放入栽植坑后再去掉绑扎物或营养钵。油松、侧柏采用0.6米×0.3米×0.4米的鱼鳞坑整地。即鱼鳞坑长为0.6米,宽为0.3米,翻深0.4米。栽植后浇足定根水,并待水下渗后在覆土1-2cm湿土,以保墒。三、苗木调运要求:1、该项目造林所用苗木,必须在本县及周边县市选用,第2页共9页严禁长途调运。2、苗木调运前,各施工单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调苗地点、树种、苗木规格、数量等事项报项目各区块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起苗、调运。3、严禁带有病虫害的苗木进入造林地,严格执行苗木检疫制度,要求证随苗行,无证苗不下车。用本县苗木应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办理检疫证明手续。4、苗木运输时,根部必须朝前、树头向后装车,并用篷布覆盖,以免折支、风干。凡营养钵、土球破裂,营养钵过小、顶芽损坏、树杆机械损伤严重、枝条折断的苗木,一律不准验收栽植。不合格苗及时运出造林地。四、验收办法1、整地造林期间,甲方施工人员检查是否按设计标准要求施工(整地质量、密度、苗木质量、栽植质量等)。2、造林结束后,甲方组织业务人员按小班逐块进行验收。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工程任务,浇水覆土、林内卫生清理等栽后管理、管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伤害原有树木株数、破坏工程措施的恢复等事项。3、2024年10月底进行初次验收,初验合格率达到95%,并制定补植方案。4、2025年3-6月为补植期。5、2026年10月底进行交工验收。验收时,按小班、分第3页共9页树种规格进行随机布点打标准地进行验收成活率,并调查任务完成情况,病虫鼠害,管理管护情况等因子,按国家规定标准,成活率、保存率均达85%及以上为合格,付全款。按照各树种每亩单价计算后进行结算,对于成活率低于85%的栽植小班,未完成造林修复面积任务的,要按比例进行扣除。开工至交工,中间其他时间为管理期,均由施工企业负责实施。6、2026年10月-2029年10月为养护期。7、若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批建项目所损坏苗木,统计后按成活计算。五、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开工后,工人按时进场且上劳人数达到甲方要求,由乙方书面申请资金拨付,监理人员、甲方、项目工作专项指导组共同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工程措施完成后,经验收质量达标,对于其中机械围栏、人促措施费用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植苗、植播措施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次年经甲方验收达标后,机械围栏、人促费用支付至100%,植苗、植播措施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3、保存率达标后,支付剩余10%。4、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5、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甲方)第4页共9页到志丹县林业局办理结算。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排除作业区施工中的干扰和障碍。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苗木质量及施工全过程,有权对标段实施工程更改。1-3、甲方在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质量问题,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1-4、甲方要按设计做好施工作业技术指导服务工作。1-5、甲方要按期组织检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按合同及时付款。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损坏小树,破坏原有植被,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按时完成任务等)进行经济制裁。1-7、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合同公示。1-8、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履约验收公示。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必须按指定任务地块区域组织实施作业,否第5页共9页则对超范围实施的面积和株数及不合格苗木栽植,甲方不予认可。2-2、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对作业区内现有的管网等设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并注意防火和林内卫生。2-3、从造林施工作业开始到验收交工,这期间的苗木抚育、管理、管护、补植及林内卫生清理等工作均由乙方实施完成。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5、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2-6、乙方须按时付清民工工资,不得拖欠,不得出现因此造成的工人上访问题。2-7、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概无责任。2-9、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必须按时提供开工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对苗第6页共9页木和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验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1-2、工程结束后,甲方要及时组织验收付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放弃,造成的后果或责任由乙方承担。2-2、乙方不按时施工,甲方视为乙方放弃并取消施工。2-3、乙方须按合同要求采购调运苗木并组织栽植,否则,造成的苗木损失费由乙方承担。2-4、乙方须按作业设计和甲方要求施工,否则,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概不确认,损失由乙方承担。2-5、对损坏现有管网等设施,按油气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核价赔偿;若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栽植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比例扣除所完成工程造价同比款额。八、争议或纠纷处理1、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2、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到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未达成仲裁协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7页共9页九、附则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2、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澄清函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及图纸的要求施工。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见证方1份,财政局1份,本合同甲、乙、见证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以下空白)第8页共9页甲方乙方见证方采购人名称志丹县林业局(盖章)中标供应商全称延安硕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盖章)地址:地址:地址:志丹县城北街邮编: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亚法定代表人:na被授权代表:被授权代表:承办人:设海汽电话:电话:电话:0911-6634021传真: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永昌路支行帐号:26905201040007395签订日期2年j月2日签订日期2年j月2日签订日期2年j月2日合同附件:第9页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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