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新能源汽车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FLQ25A0081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13:23: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重庆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98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新能源汽车小型客车
联系方式
  • 方冬霞:13452555056
  • :1862311339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FLQ25A00813-01 二、合同名称: 购置新能源汽车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FLQ25A00813 四、项目名称: 购置新能源汽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13452555056 供应商(乙方): 重庆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建宁路93号 联系方式: 186231133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广汽传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广汽传祺 E8 悦享版 150km 小型客车(含MPV) 主要标的数量: 1.00 辆 主要标的单价: ¥179800.0000 合同金额: ¥179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0 12:45: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30 12:45:4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签署文件.pdf 政府采购买卖合同(乘用车-新能源车)(订单编号:3804491368628225,合同编号:FLQ25A00813-01)甲方(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商):重庆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序号采购目录商品名称单价数量单位总价1小型客车(含MPV)广汽传祺E8悦享版150km小型客车(含MPV)179,800.00元1.00辆179,800.00元共计人民币(小写):¥179,800.00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以上合同价格是到最终用户正常使用时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款、运输、仓储、采购、生产、安装、抽样检测报检、售后服务以及人工、物耗、验收、培训、税金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含车辆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甲方不再向供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在部署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配件一律由乙方提供。(1)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2)政府采购方式:框架协议(3)合同是否分包:否(4)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二、合同履行:收货时间:20251219收货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收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乙大道19号(张黎收)13452555056/13452555056配送商品:广汽传祺E8悦享版150km小型客车(含MPV)*1.00辆三、车辆基本信息:(1)车身颜色:黑色(2)电池类型:三元锂(如磷酸铁锂/三元锂)(3)电池容量(kWh):25.57四、付款方式:全额付款:全额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验收主体:马鞍街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2025年12月19日(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现场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外观、车辆检查(6)履约验收标准:合格(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年10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2)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3)本合同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三电系统质保、软件升级服务、电池回收责任、维修要求等),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约定,或参照厂商官方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一经双方认可,补充协议及相关服务标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共3页甲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方冬霞联系电话:13452555056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乙方:重庆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建宁路93号联系人:毛凤联系电话:18623113393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渝北支行户名:重庆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23912924310501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2025年10月30日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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