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4-9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09:34: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鲁山县林业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阳君宝紧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1.52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森林防灭火物资高性能风力灭火机
联系方式
  • 史慧聪:0375-503157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鲁采招标-2024-92-A 二、合同名称:鲁山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4-92 四、项目名称:鲁山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鲁山县林业局 地址:鲁山县东关大街 联系人:史慧聪 联系方式:0375-5031573 2.供应商(乙方):南阳君宝紧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汉冶东路儒林商都6号楼3单元1804室 联系人:赵慧明 联系方式:13072512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71515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高性能风力灭火机 BR600 1 1,715,15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采购人:鲁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南阳君宝紧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乙方充分响应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签订本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高性能风力灭火机BR600渭南林达森防装备有限公司75台4930.00369750.002风力灭火机6MF-48济宁隆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690台1660.001145400.003二号工具XJSHSF-1贵阳行建森辉安防设备有限公司5000把20.00100000.004铁耙子JLL-11义乌市吉六六咩五金工具有限公司5000把20.00100000.00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1715150.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台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相关要求1、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及时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拨付设备款的100%。五、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一年;2、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有限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11302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产品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产品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Y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八、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九、其他约定:无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南阳君宝紧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路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赵慧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宛城支行账号:1714022009200203556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1024年11月19日签订时间:20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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