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JCHZB202601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4 13:26: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预算金额21.96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聚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36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宿舍楼维修
联系方式
  • 王老师:18139621808
  • 李骥:

正文内容

[政采云]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CHZB2026012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聚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喀什东路1029号中海·喀什东路商业住宅3号商业办公楼办公1510室 报价:213688(元) 85.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 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 宿舍楼维修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自合同签订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成 安晓军 新26512143021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莉,欧红艳,孙晓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下浮20%取费,当单个项目代理费不足3000元时,按最低3000元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且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 联系方式:0991-3933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中街2856号浩源御邸世家8号楼26楼 联系方式:1519908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李骥、李莎莎 电 话:1519908858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2.5.pdf428.8K 中小企业声明函204.8K 了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单位名称)的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聚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5935.35万元,资产总额为1591.9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新疆聚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1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聚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6MA795YLYXU40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2日所属门类行业享受扶持政第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县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液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治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CHZB202601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139621808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盖章):联系人:吴丹、李骥、李莎莎电话:15199088583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中街2856号浩源御邸世家8号楼26楼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页第三章合同………………………………第16页第四章技术规范………………………………第47页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47页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47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49页第八章补充条款………………………………第68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HZB202601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0最高限价(元):219570.37采购需求:宿舍楼维修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北大路联系方式:181396218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中街2856号浩源御邸世家8号楼26楼联系方式:151990885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丹、李骥、李莎莎电话:151990885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购需求:宿舍楼维修项目21.2.1采购范围:宿舍楼维修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31.2.2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成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1.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1.3.2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61.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二次报价。71.5.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81.5.3联合体协议书1、需要2、不需要√93.1发包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04.1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保证金数额:4300.00元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网银转账/电子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单位名称: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青年路支行账号:0000020080110047572728行号:313881000150退还保证金要求:请携带自己公司开具的正规收据来办理退款手续(格式要求:今收到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的**项目的保证金)。104.1另附:1.收款单位开户信息必须有行号(加盖公章);2.打保证金回单(加盖公章)。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金额。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于2026年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本公司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注: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5.1采购答疑应于2026年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答疑形式: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774173998@qq.com踏勘现场不组织126.11.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一套。(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136.15.1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4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511.1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后90天16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9570.37元,供应商最高报价不得超过本控制价,否则予以废标处理。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待工程结算完成后7日内支付结算价款的2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具体付款以双方签订实际合同为准)。18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下浮20%取费,当单个项目代理费不足3000元时,按最低3000元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且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9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符合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②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③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②备份响应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22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99088583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中街2856号浩源御邸世家8号楼26楼23响应文件的解密①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采购(答疑)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②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问题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方可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其他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无效。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4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2、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6)开标结束后,请各供应商及时进入系统“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报价通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响应须知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列清。1.2、采购范围1.2.1、本工程采购范围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列清,供应商除非接到采购单位发布的《磋商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采购范围。1.2.2、本工程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1.3、工程资金1.3.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列清。1.3.2、本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列清。1.4、采购方式1.4.1、本工程采购方式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列清。1.5、合格供应商1.5.1、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列清。1.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1.5.3、本工程联合体协议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执行。如果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1.5.4、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各供应商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供应商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6、响应费用1.6.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组成2.1.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单位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磋商文件补充构成。2.1.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采购项目中均称磋商文件补充。2.1.3、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2.1.4、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否决响应”、“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磋商文件澄清2.2.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2026年02月8日11时00分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3、磋商文件修改2.3.1、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采购单位都可能会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修改磋商文件。2.3.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磋商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单位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补充中写明。2.4、控制价2.4.1、控制价:指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磋商文件和采购项目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采购项目的最高响应限价。2.4.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采购单位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其响应应予以拒绝。2.4.3、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采购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4.4、控制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包括《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2010》、《新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2012》、《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2010》、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3-2000)、《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及现行有关文件。2.4.5、控制价应在磋商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3、响应报价3.1、本工程响应计价方式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列清。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3、供应商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依据按新建标【2016】2号及新建标【2019】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计税方式为增值税销项税、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3.4、除非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项目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3.5、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3.6、供应商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3.7、响应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应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合理确定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进行自主报价。3.8、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3.9、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磋商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磋商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10、措施项目费的内容应依据磋商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响应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计价方式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采用以“项”为单位的方式报价;措施项目费由供应商自主报价;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11、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3.11.1、暂列金额应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除税)进行报价;3.11.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采购项目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除税)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采购项目量清单中列出的为不含进项税额的税前金额填写;3.11.3、计日工应按采购项目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3.11.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采购项目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3.12、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13、响应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销项税的合计金额一致。4、保证金4.1、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数额的保证金。4.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4.2.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4.2.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4.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4.4、未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保证金不予退回。4.5、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后5日内返还。4.6、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5、磋商答疑会及现场踏勘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5.2、供应商在理解磋商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可以于2026年02月8日11时00分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新疆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6、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6.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资格审查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6.2.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的营业执照;6.2.2、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3、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6.2.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报表和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6.2.5、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6.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企业类型声明函)6.3、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6.3.1、承诺书(一)、(二)6.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3.4、供应商概况6.3.5、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6.3.6、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6.3.7、项目管理人员6.3.8、企业类声明函6.3.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3.10、施工技术方案6.4、报价文件内容6.4.1、响应总价6.4.2、响应总价封面6.4.2.1、响应总价扉页6.4.2.2、总说明6.4.2.3、工程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6.4.2.4、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6.4.2.5、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6.4.2.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4.2.7、综合单价分析表6.4.2.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4.2.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6.4.2.10、暂列金额明细表6.4.2.10.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6.4.2.10.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6.4.2.10.3、计日工表6.4.2.10.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6.4.2.10.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6.4.2.1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6.4.2.1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6.5、响应文件纸质版要求(如需要时)6.5.1、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应采用A4打印纸,中标/成交单位提供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6.6、响应文件书写要求6.6.1、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6.7、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如需要时)6.7.1、响应文件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分册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6.8、响应文件字体要求6.8.1、响应文件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6.9、响应文件封面要求6.9.1、响应文件封面宜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制。6.10、响应文件目录要求6.10.1、为便于评审,响应文件目录宜按本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6.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编制响应文件。6.11.2、响应文件凡是要求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造价人员章处供应商必须加盖。6.11.3、响应总价表凡是要求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供应商必须加盖。6.12、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6.13、响应文件递交6.13.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上传的响应文件,整个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予以拒绝评审6.13.2、采购单位事先约定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以前的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6.14、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6.14.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6.14.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6.15、响应文件澄清6.15.1、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审小组将不予接受。6.16、响应文件格式6.16.1、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6.16.2、供应商应使用本磋商文件后面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供应商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7、磋商时间及地点7.1、采购项目磋商的时间、地点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列清。8、评标方法8.1、评标中各评审专家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8.2、资格审查内容序号标准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和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备注: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将失去供应商资格。8.3、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符合性评审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按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标准1承诺书中所报工期、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磋商文件规定。2商务及技术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供应商并按要求盖章、签字。3项目负责人简历必须提供,且证件齐全。4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提供。5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报价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要求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7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单位提供的一致。8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9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备注:由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8.4、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权重分配详细评审价格评审(10分)磋商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10%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内容1项目负责人5项目负责人要有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且证明材料齐全【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且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未提供类似业绩或类似业绩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项目管理人员8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和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配备齐全,项目工程师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如果有上岗证复印件也应附带,人员配备全面,证件齐全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8分。3企业类似业绩8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且证明材料齐全(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每个有效业绩2分,本项满分8分。(未提供类似业绩或类似业绩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工程概况及特点表述清晰、完整、叙述正确,符合实际。内容4工程概况及特点2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概况(1分)(2)结构特点(1分)全部提供得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1分,每有一处表述错误,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表述的内容不完整,表述错误,没有达到磋商文件要求)。5施工准备计划1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进行评审:(1)有完善的管理架构、施工计划(2分)(2)人员配备、机械、材料设备使用(2分)(3)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详细(2分)(4)施工技术、现场、材料与机械、队伍准备计划应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2分)(5)工序衔接合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行。(2分)全部提供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表述错误,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表述的内容不完整,表述错误,没有达到磋商文件要求)。6施工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①符合规程实际情况,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以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为目标(5分)②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应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5分)全部提供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5分,每有一处表述错误,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表述的内容不完整,表述错误,没有达到磋商文件要求)。7施工进度计划6(1)工程施工全过程流程计划图(2分)(2)进度计划横道图(或者网络图)中关键信息以及措施合理的(2分)(3)进度计划应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2分)全部提供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表述错误,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表述的内容不完整,表述错误,没有达到磋商文件要求)。8施工平面图8(1)施工平面图应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4分)(2)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4分)全部提供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4分,每有一处表述错误,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表述的内容不完整,表述错误,没有达到磋商文件要求)。9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量计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3分)②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3分)9划9③机械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够相互呼应(3分);全部提供得9分,每缺一项内容减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错误、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减1.5分,减完为止。未提供得0分。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8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施工进度计划;(4分)(2)保证措施符合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标准。(4分)全部提供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减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错误、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减2分,减完为止。未提供得0分。11应急预案8提供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①针对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2分)②针对施工可能存在重大事故(危险)响应机制;(2分)③针对施工现场停电停水应急预案;(2分)④针对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应急预案等内容;(2分)全部提供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减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错误、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减1分,减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8针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论述:①管理措施规范;(2分)②规章制度完善;(2分)③安全保护方法明确;(2分)④风险管理措施;(2分)此项满分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缺少针对性、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不够详细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合计90分注:1、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2、评分分值计算等于所有专家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8.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通过上述评审后,造成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应认定本次磋商工程的供应商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磋商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磋商活动。8.6、报价文件详细评审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总价应按工程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建设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为准。(2)建设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3)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4)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增值税销项税填写(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采购单位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应按下列规定填报:1、暂列金额应按采购单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除税)填写,不得变动;2、材料暂估价应按采购单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除税)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采购单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为不含进项税额的税前金额填写,不得变动和更改。3、计日工按采购单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7)响应报价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8)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7评审小组通过上述评审和修正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供应商应当澄清和签字确认,否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8.7.1报价文件分值占总分10分(价格权值:10%)。8.7.2响应报价得分的计算: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10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8.7.3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限价×45%;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其他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的有关规定。8.7.4评审小组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9、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通过上述评审后,造成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应认定本次磋商工程的供应商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磋商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磋商活动。10、成交候选人前三名最终得分的组成:由商务及技术得分加报价得分合计排序前三名得分;前三名如果出现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响应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11、定标原则11.1、评审小组对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的合格响应单位,以响应文件得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三名的企业的技术标、商务标及经济标得分合计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11.2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2、磋商会程序12.1、磋商会12.1.1、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参加。12.2.磋商12.2.1、本次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2.2.2、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磋商时间起至磋商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专家评审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2.2.4、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首轮报价确认:供应商应在开启签字时段后进行CA签字确认,如对报价记录表有异议,先点击“报价异议”,选择“有异议”并填写异议说明后,再点击“报价确认”对报价记录表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等待评审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二轮及以上报价:供应商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采购组织机构在平台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点击“报价”,参与报价(在报价页面填写最后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生成报价文件)。报价结果以最新轮报价为准,只要开启下一轮报价,前几轮报价均无效,如供应商当前轮不修改报价,也需要上传原价报价文件。生成报价文件后,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CA签章。12.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审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及技术标文件、报价文件标进行评审。12.4、宣布中标/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依照磋商文件标准评审推选出中标/成交候选人,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13、响应有效期13.1、评标和定标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采购单位将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14.1、授予合同14.1.1、监督人自收到工程招标响应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采购单位在招标响应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通知其它供应商其响应未被接受。14.2、合同签订14.2.1、采购单位与成交人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施工合同。15、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后期签署合同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包含的施工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为本工程施工和使用所必须的工作及按施工惯例属于承包方义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方承包范围内。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的方式由乙方施工总承包。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准。2、承包人必须配备充足人员。确保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在实际开工日期后天内全部完工,并达到发包人的验收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本工程单价、费率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实调整。承包人应明确,除该固定单价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主张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2)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做账需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招标文件及答疑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成立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发布的监理指示、会议纪要、备忘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管理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施工图内明确的各项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有关工程建设的国家、部、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操作规定等相关要求验收。计价依据按新建标【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计税方式为增值税销项税。地方标准有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部、行业标准的,承包人应熟悉并遵守。“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上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以新出版者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日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提交的文件应在开工前日提供,竣工后提交的文件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电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无。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建设区域出入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丢失、保存完好、存档。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外借,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用于承揽其他工程、向第三方出售或用于广告宣传等,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1、招标工程量清单缺漏项;2、实体工程量变化超出±15%以外时单价的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13.1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的,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予以调整。调整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单价(管理费及利润按照相应工程类别下限计取,人工单价按中标价的单价计取),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缺项漏项工程项目的单价(管理费及利润按照相应工程类别下限计取,人工单价按中标价的单价计取),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13.2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含15%)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当工程量偏差在士15%以外的部分,工程量按超出±15%以外的部分计量,此部分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士15%以外,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3%,综合单价以有对应的可计量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变化幅度在+15%以上部分,综合单价为原综合单价的0.9,变化幅度在-15%以下部分,其综合单位为原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可计量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措施项目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办法确定单价。1.13.3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可计量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照1.13.2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办法确定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发包人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工作,凡需发包人审核的内容均由发包人代表签字后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生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的职权不能与监理人委派的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发生交叉时,以发包人的指示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方案提供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要求,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版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档案规范要求提供书面文档。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投标文件,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4、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交工验收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资料;5、文明施工按照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文件执行,施工时不影响交通道路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排水畅通,施工区域范围内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发包人的检查;6、必须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7、协助发包人在7个日历日内做好工程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的办理并及时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8、负责协调施工场内、场外与施工有关的各种关系,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义务方承担。9、施工防护工作: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对本工程的及其不能影响到的其他专业工程和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加固、维护、安全防护和损毁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0、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承包人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责。同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和职业健康与安全保证体系。11、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发生意外事故或伤害和赔偿,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此类事故或损害和赔偿,发包人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且发包人不承担涉及此类事故或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赔偿费及其它所有费用。12、承包人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等费用。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扰和拒绝。如承包人发生本款所述拖欠行为,一经查实,发包人责令承包人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偿付时,发包人可以代扣工程款(或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责任。1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修补工程中的任何质量缺陷等。14、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需发包人代扣代缴的,发包人有权代扣代缴。配合发包人做好本工程其它相关工作。15、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工程中节约资源,杜绝浪费。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人项目经理进行考勤,项目经理缺勤按照1000元/天/人的标准进行违约处理(出勤少于25天时),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勤按照1000元/天/人的标准进行违约处理(出勤少于25天时),以上违约处理从月进度款内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拾万元整)违约金(每擅自更换一次),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必须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拾万元整)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以发包人实际损失为准。3.2.5上述违约责任可以叠加适用。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七日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要求限期撤换,拒不撤换的按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直至撤换相关人员。如不限期撤换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的费用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禁止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本工程禁止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及涉及到的专用条款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执行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5.3.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3.3重新检查:执行通用条款。5.3.4承包人私自覆盖:执行通用条款。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执行:5.5质量争议检测:由发包方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支付。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由专职持证上岗的安全员负责安全事宜。开工前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按规定安装现场安全设施,并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及往来、材料运输路途安全,严禁不规范操作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如发生,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无条件独自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6.1.2承包人应严格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管理责任事故、违法违纪事故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无条件自行承担。发生相关事故的,承包人应自行积极妥善处理,并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的,除承包人应双倍赔偿发包人外,承包人另外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至4%的赔偿金。发包人受到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应给承包人支付的后期费用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不及时赔偿的,每日向发包人承担应付款项百分之五的滞纳金。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对因治安事件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结合工地所处地段的特殊性、环境,开工前2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人员审核。自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因为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行为、安全防护措施、实际施工行为等)、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造成的承包人人员、财产损害、第三方人员、财产的损害均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施工要求外还应执行:执行通用条6.1.5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该部分费用已在签订的合同中,按照预付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6.3扬尘污染防治6.3.1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标准,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措施项目的标准和要示执行。6.3.2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款同时支付。6.3.3其它环境保护措施:执行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7.1.1。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1.2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1.2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1.2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完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每小时降雨量1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雨在50毫米以上;(2)7级以上大风;(3)沙尘暴天气。7.8暂停施工:执行通用条款。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红线范围内用地的,经发包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调整10.2变更权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10.3变更程序10.3.1发包人提出变更: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执行:执行通用条款10.1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协商确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仅对钢材、水泥、商混主材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时可以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人工单价低于或等于基准价格时,调整时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依据的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文件中相关的价格为基准价格与施工同期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同期造价信息文件相关的价格调差。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人工单价高于基准价格时,调整时以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人工单价与施工同期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同期造价信息文件相关的价格调差。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人工单价高于施工同期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同期造价信息文件相关的价格的不予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依据的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文件中相关的价格为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乙方进场后,需要缴纳的施工配合费、装卸费、搬运费、吊装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合同约定的可调整的风险费用外,本承包工程内容范围内的所有风险因素,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无需再计算。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日。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且完成通用条款中的相关内容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一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结算价款的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待工程保修期满两年后或责任缺陷满两年后,经发包人确认验收无疑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一年15.4.3修复通知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5.4.3。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1)、(7)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责令整改、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6.2.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发包人的相应文件规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投保内容: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或灭失。(2)保险金额: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的实际总价值。(3)保险期限: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发包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发包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工程之时止(以最迟者为准)。(4)保险受益人:按投资主体确定受益人。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费用自负。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4小时内通知对方和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人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造价审计报酬由发包人承担,评审员报酬由承包/。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第四章技术规范1.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1.2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1.1、采购单位将提供给每个供应商一份本工程施工图纸,作为磋商文件附件。1.2、采购单位如有图纸变更等其他技术资料也将给各供应商提供一份。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1、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规定编制。1.2、采购单位必须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1.3、工程量清单包括:1、响应总价封面2、响应总价扉页3、总说明4、建设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6、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综合单价分析表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1、暂列金额明细表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0、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4、计日工表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工程量清单(详见另卷)1.工程量清单封面2.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4.措施项目清单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商务及技术文件1、承诺书(一)2、承诺书(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概况6、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7、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8、项目管理人员9、企业类型声明函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1、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概况及特点、施工准备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措施)二、报价文件1、响应总价封面2、响应总价扉页3、总说明4、建设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6、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综合单价分析表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1、暂列金额明细表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0.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4、计日工表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响应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1、承诺书(一)采购单位: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磋商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磋商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经济标中所报响应价格承包本采购范围内的工程。2、如果我方成交,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合同履约期限(工期):3、如果我方成交,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质量要求: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成交价%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成交并选择其它成交人。5、贵方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6、如果我方未成交,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7、我方不存在与采购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情形,且不存在与本工程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如果我方所承诺上述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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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文件-乌鲁木齐市第135中学宿舍楼维修项目2.5.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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