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15:38: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预算金额83.47万元
中标单位泸州仁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7.77万元
代理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超声波清洗机超声波治疗仪中频治疗仪医用射线防护屏风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联系方式
  • 邹先生:0830-8912872
  • 徐菁:0830-3706070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泸州仁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68号3幢3-71号 777,700.00元 91.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泸州仁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20800 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 睿迪(详见报价明细表) Ruilex(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777,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程(采购人代表)、魏玉玲、屈孺牛、廖珏、王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费用收取标准:1.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4、银行账号:51001416108050912708。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563998415@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发票)、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50425210200001416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附件。 3、监督管理部门: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830-2522183。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6、中标人联系方式: 中标人联系人:白焘 (19808281230)。 主要标的名称: 1、标的名称:手外科手术显微镜,制造商:镇江中天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品牌:镇江中天,规格型号:XTS—4A,数量单位:1台;投标单价:45000元;投标小计:45000元。 2、标的名称:雾化熏蒸机,制造商:西安医心演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牌:医心演绎,规格型号:WHXZ-Ⅰ,数量单位:1台;投标单价:43000元;投标小计:43000元。 3、标的名称:震动排痰仪(背心式),制造商: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品牌:常州雅思,规格型号:YSQ01B,数量单位:1台;投标单价:25000元;投标小计:25000元。 4、标的名称:器械治疗台,制造商:四川昱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品牌:昱峰,规格型号:A2717,数量单位:2台;投标单价:7650元;投标小计:15300元。 5、标的名称:冲击波治疗仪,制造商:深圳市睿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品牌:睿迪,规格型号:Ruilex,数量单位:1台;投标单价:294750元;投标小计:294750元。 6、标的名称:宫腔镜检查镜,制造商:英姿医疗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品牌:英姿,规格型号:HS-I-M30-01,数量单位:1台;投标单价:80000元;投标小计:8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观音堡路2号 联系方式:0830-8912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0830-370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徐菁 电话:0830-370607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N51050420250000882025110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标的: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供应商应答响应要求(响应/偏离)备注(如涉及佐证材料页码的,在此栏填写佐证页码)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3.2技术要求”全部要求涉及在本表中应答的内容逐条(细化到最底一层条目号)填写此表。如采购文件有明确佐证方式,还需按采购文件明确的佐证方式提供证明材料。3.“3.2技术要求”中涉及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在备注栏中列明证明材料在“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如因供应商未清楚标明自行承担被评审委员会视为负偏离的风险。版本号:N510504202500008820251104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1月0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需采购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序号标的名称(通用名称,非注册证名称)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是否属于消毒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医用超声波清洗机是否否2超声波治疗仪是否否3中频治疗仪是否否4医用射线防护屏风是否否5小儿体重称(电子)否否否6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耳生发射测试)是否否7新生儿经皮黄疸仪是否否8儿童身高测量仪否否否9身高体重测量仪否否否10清洗分类台否否否11物品存放架否否否12医用不锈钢治疗车是否否13可视喉镜是否否14自动气压止血带是否否15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摆据)是否否16显微器械是否否17手外科手术显微镜是否否18体外振动排痰机(手握式)是否否19雾化熏蒸机是否否20抢救车是否否21平车是否否22发药车是否否23治疗车(三层)是否否24治疗车(双层)是否否25床单元臭氧消毒机是是否26臭氧空气消毒机是是否27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是是否28注射泵(双泵)是否否29电热恒温箱是否否30壁挂式空气消毒机是是否31换药车是否否32医用不锈钢鹅颈灯是否否33检查床(治疗床有孔)是否否34护理车(换床用)是否否35电动吸引器是否否36震动排痰仪(背心式)是否否37输液泵是否否38器械治疗台否否否39冲击波治疗仪是否否40宫腔镜检查镜是否否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需体现所投产品型号);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描述: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需体现所投产品型号);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或提供相关说明。】)2、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描述: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1.提供证明材料,能体现所投产品型号。2.对消毒产品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或提供相关说明。】)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观音堡路2号邮编:646000联系人:邹佳良联系电话:0830-8912872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邮编:646000联系人:朱丹、徐菁联系电话:0830-370607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34,7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费用收取标准: 1.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 4、银行账号:5100 1416 1080 5091 2708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 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563998415@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发票)、联系人、联系电话。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和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履行完相应义务,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服务条款逐条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商务条款逐条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首先对服务商务条款进行履约验收,其次对中标产品进行逐条参数验证,对于可以通过现场演示的功能及技术指标,以现场演示验收结果为准,对于无法演示的,以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为准,仍存在争议的,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货物性能满足要求,同时具备相关产品合格证。验收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如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与投标投标文件不符,则视为虚假应标处理。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或标准,以及本项目约定的情形时,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也将不予支付合同应付款项,采购人有权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请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830-8912872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观音堡路2号邮编:646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30-3706070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邮编:646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34,7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83,45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1.00(批)783,45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1.00(批)783,45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核心产品为3.2技术要求具体产品清单中的序号39号冲击波治疗仪(仅限主机)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医用超声波清洗机1、材质:机器所有板金件采用304不锈钢材料,激光切割、数控折弯加工而成;2、开门方式:手动翻转门;3、快速管路设计:U型排水管路含排水泵,排水时间≤4min,管路除配有电磁阀排污阀、循环泵、电加热管、温度传感器、水位开关外,还需配有进酶、进油的蠕动泵;4、超声功率:功率≤1500W;5、超声频率:40±5KHZ;6、控制方式:工业级单片机芯片;100-240VAC宽电压范围;独立的电源滤波器,一键启动;具故障自动检测功能;7、清洗温度:30℃~95℃可调。标的名称:超声波治疗仪1、配置单通道超声,有效辐射面积:≥4cm2;2、有效声强:≤3W/cm2;3、至少包含两种工作频率:1MHz或3MHz;4、波形类型:至少包含连续波或脉冲波;波束类型:准直型;5、波束不均匀性系数不超过5;6、脉冲重复频率:至少包含100Hz、48Hz、16Hz;7、占空比:10%~90%(连续波为100%),步长≥10%;8、时间最大输出功率与输出功率的比值(RTPA):1~109、治疗时间:0min~30min,步长:≥1min;10、超温保护功能:当超声治疗头温度超过一定温度时,设备停止输出,界面弹框提醒;11、超声治疗头防水等级≥IPX7,可进行水下治疗12、至少包含3种治疗模式如电刺激疗法、超声波疗法、复合疗法;电疗模块有四电极干扰电、预调制电流、俄式电流、双相脉冲电流、微电流、感应电、间动电、神经肌肉电刺激、直流电、高电压等≥10种电流类型,满足多种治疗需求;13、内置≥60个临床治疗处方,且有详细治疗信息、人体示意图及解剖图(提供图片);标的名称:中频治疗仪▲1、输出通道:四通道配置;四路可独立控制,同时治疗四位患者或四个部位;亦可组合使用,形成2组平面干扰治疗;2、操控方式:≥7英寸真彩触摸屏;内置至少100种治疗处方,至少包含5种治疗模式(多步模式、音频模式、正弦调制、脉冲调制、干扰模式)可选;▲3、至少有4种平面干扰电输出模式(普通模式、动态模式、调制模式、对极模式);4、具有自定义处方功能,医护人员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自行建立、存储和调取;5、输出电流强度:≤50mA(r.m.s);6、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的输出电流变化率≤10%;7、载波频率:载波频率1kHz~12kHz,允差±10%;8、调制波频率:0~150Hz,允差±10%;9、至少有8种调制波波形:方波、正弦波、三角波、锯齿波、指数波、扇形波、梯形波、尖波;10、差频频率:0~200Hz,允差在±10%或±1Hz;11、具有电极加热功能:电极片温度38℃~42℃,分10档可调,允差±3℃;▲12、至少有四大保护功能:超温保护:电极片温度超过45℃,热保护器动作,且有报警提示;开路保护:电疗仪在输出状态无负载时,发出声音和显示错误提示;短路保护:电疗仪在输出端短路时,发出声音和显示错误提示;过流保护:在500Ω的负载电阻下,输出电流有效值大于50mA时,发出声音和显示错误提示。标的名称:医用射线防护屏风1、主要结构:是由落地式支撑架、防护帘、立式万向轮和立式制动轮组成;2、规格尺寸:上帘尺寸≥660mmx350mm,下帘尺寸≥660mmx450mm;3、主要性能:铅当量≥0.50mmPb。标的名称:小儿体重称(电子)1、最大称重:20kg,最小称重:200g 显示分度值:20g;2、LED显示;3、规格:≥长57cm*宽34cm*高19cm;标的名称: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耳生发射测试)▲1、至少有TEOAE 和 DPOAE 二种测试功能;2、显示器:≥2.4 寸 TFT 彩色显示器,彩色液晶显示屏,直接显示测试结果;3、用户输入:按键操作,有(上、下、左、右、确认)等按键;4、内置存储:≥50个受试者,≥200 个测试结果;▲5、内置电池:连续使用≥8小时;6、探头:符合人体工学。采用声学传声器及声电传感器适配;标的名称:新生儿经皮黄疸仪1、检测方法:绿、蓝光比较,光源反射式;2、显示方法:三位数码(LED)显示(两位整数,一位小数),单位为mg/dl;3、示值误差:00~15±1;16~25±1.5;4、光源:氙闪光灯,寿命≥10万次;5、校验盘:对白色屏(“00”)显示00.0或00.1,对黄色屏(“20”)显示20.0±1。标的名称:儿童身高测量仪1、称重最小分度值≤0.2kg;2、长度计量:身高范围60-160cm,坐高范围38-100cm;3、身高最小分度值0.5cm。标的名称:身高体重测量仪1、身高测量范围:60-200cm;2、坐高测量范围:40-120cm;3、分度值:1mm。标的名称:清洗分类台1、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mm×800mm×800mm;2、采用不锈钢材质。标的名称:物品存放架 1、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mm×600mm×1750mm;2、采用不锈钢材质。标的名称:医用不锈钢治疗车1、材质∶304不锈钢材质,主材厚度≥1.0mm;长宽高≥900mm×750mm×450mm;2、上下两层台面、台面配有三面护栏,配一个抽屉,抽屉导轨为静音伸缩导轨,下台面配 1只 ABS 污物桶可340度旋转;3、材质采用不锈钢管材,管壁厚度≥1.0mm。标的名称:可视喉镜▲1、显示屏尺寸≤3.0英寸液晶触摸显示屏,能上下0º~110º转动,左右0º~270º转动;2、手柄防水等级:≥IPX7;▲3、分体式设计,镜片手柄与显示组件采用直插式定位珠定位的结构设计方式,连接位置避开受力部位;4、USB读取与存储,仪器带至少32G内存,可拍照至少10万张,或录像3个小时;▲5、喉镜片支架长度84.0±3.0mm,喉镜片支架端宽度9.0±1.5mm,喉镜片支架端厚度9.0±1.5mm;6、图像分辨率≥7.87lp/mm;7、支持低电量屏幕显示功能;8、光源照度:≥150lux 景深:5-100mm。标的名称:自动气压止血带▲1、压力设定范围及静态压力允差:(0~70)kPa[(0~525)mmHg],允差:±1Kpa(±8mmHg);2、压力稳定范围:(0~1)kPa[(0~8)mmHg];3、时间设定范围及允差:0~240分钟,允差:±1分钟;4、初始充气时间:≤40秒;5、可选放气模式:快速放气,脉冲式放气;6、断电保护功能:断电情况下始终保持压力。标的名称: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摆据)1、可整机高温高压消毒,耐≥134℃高温;2、采用无刷电机;3、锯频≥15000次/分;4、锯片硬度≥52度;5、电池电压≤9.6伏,≥1800mAh;6、电池壳和主机可分开消毒;标的名称:显微器械1、所有器械可重复消毒使用;★2、器械参数:持针器,镶合金1把,长度≥125mm*0.3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125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细针14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14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细针16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16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细针18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18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20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22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细针220mm;持针钳,直型 1把,长度≥粗针250mm。标的名称:手外科手术显微镜1、双人双目180°体位,同光路、同倍率、同方位;▲2、目镜:12.5X/22B;3、工作距离至少包含200mm、250mm;▲4、目距调节范围:44~80mm;5、放大倍率至少有10X、8X;6、视场直径至少有Φ27.5mm、Φ34.4mm;7、照明类型:0°同轴冷光源照明; 8、物面最大光照度:30000LX;9、平衡机架;10、支架升降范围:弹簧臂调节范围370mm、物镜距离地面最低820mm,最高1190mm,电动微动升降范围40mm-50mm;11、电动微动升降速度≥2.5mm/s(脚踏电动升降);12、方向调节范围:水平±180°;13、横臂最大回转半径800mm,横臂伸展长度≥1000mm。标的名称:体外振动排痰机(手握式)1、结构形式:不可分拆的柜机推车式;显示方式:液晶显示界面;▲2、操作方式:一键操作,所有功能的调节仅需通过对一个键施以旋转及按压动作即可全部完成;▲3、伺服系统:具有动力补偿特性,动力补偿能力≥3Hz;4、工作模式:手动模式和自动程序模式。自动程序模式:至少有四种自动程序模式。自动模式定时范围至少包含:5min、10min、15min、20min。标的名称:雾化熏蒸仪1、温度范围:30-45℃; ▲ 2、加热锅功率 /容积 :600W/1L,水槽水温:开机连续工作4h水槽水温≤60℃;3、防烫标识:蒸汽输出口处应有防烫伤的装置和警示;4、雾粒中位直径: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大于65%; 5、工作时间至少有7个档位: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和CC连续,定时误差±30s,当设备治疗完成,应停止输出蒸汽,并有相应的提示信息。标的名称:抢救车1、规格尺寸:≥长650×宽480×高1000㎜;2、台面采用ABS外框+中部嵌入式透明玻璃材质,立柱采用304不锈钢或铝合金型材;3、抽屉抽面采用镀锌电解钢板制作,表面静电粉体涂装,抽屉其余三面采用铝合金型材,厚度≥14mm;4、上部台面为可视台面,台面四周外框为ABS材质+中部为嵌入式透明玻璃材质。可在不打开抽屉情况下清楚识别抽屉内急救物品,方便急救时快速取用,台面四周高凸设计,安全置物。标的名称:平车1、规格:≥长2000mm×宽660mm×高750mm;2、不锈钢管材整体焊接框架,材料厚度≥1.2mm;3、配四支≥5寸橡胶静音脚轮,外罩包ABS防缠绕,对角带刹,推车可在任意状态下刹车停放。4、带可移动不锈钢担架面,配翻折式不锈钢护栏和不锈钢输液架;5、配备1个床垫和1个杂物框。标的名称:发药车1、规格:≥长600×宽410×高880mm;2、推车柜体采用≥1.0mm不锈钢冷轧板(磨砂)整体焊接成型;表面经过磨砂处理,能抗指纹;3、双抽,抽内带药瓶框;4、台面正面为圆弧形,配不锈钢围栏;5、配4只橡胶静音脚轮,其中2只脚轮配置刹车,可在任意状态下使用刹车功能。标的名称:治疗车(三层)1、规格:≥长735mm×宽450mm×高850mm;2、额定载荷:台面≥60Kg,抽屉≥10Kg;3、整车分为三层,中间层为活动网格;4、上台面离地高度≥850mm,下台面离地高度≥190mm;5、上下台面及抽屉均采用厚度≥1.0mm的不锈钢冷轧钢板整体拉伸成型;6、脚轮采用≥Φ100 mm防缠绕静音脚轮,其中两只配置刹车;7、护栏采用≥¢9.5 mm不锈钢焊管弯管成形,用立柱连接组装;8、整车所有不锈钢均为304材质,采用机器人激光焊接。标的名称:治疗车(双层)1、规格:≥735mm×450mm×850mm;2、四只立柱采用壁厚≥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3、台面采用≥1.0mm厚不锈钢冷轧钢板整体一次拉伸成型;护栏采用≥Φ9.5mm不锈钢圆钢;4、两只抽屉采用≥1.0mm厚不锈钢冷轧钢板整体折弯后组焊成型;5、脚轮采用≥Φ100mm静音防缠绕脚轮,其中两只配置刹车;6、整车所有不锈钢均为304材质,采用机器人激光焊接。标的名称:床单元臭氧消毒机1、功率:≤200W;2、臭氧浓度:≥1600mg/m³(按“▲”的佐证方式进行提供);3、消毒时间:至少60min、90min、120min三档可选;4、臭氧泄漏量:<0.16mg/m³;5、臭氧还原时间:≥30min。标的名称:臭氧空气消毒机1、杀菌因子:O3;2、臭氧浓度:≥20mg/m³;3、最大消毒范围:60m³;4、额定功率:≥100VA;5、具有程控定时器;6、灭菌效果: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99.90%;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0%。(按“▲”的佐证方式进行提供);标的名称: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1、消毒空间:适用房间大小≤60m³,可人机共室;2、采用C波段无臭氧紫外线循环风消毒杀菌;3、消毒机运行60分钟,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0.00%,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99.9%。4、机内紫外线辐射强度:≥25000μW/cm2;5、消毒循环风量:≥600m³/h;6、机外紫外线泄漏强度<1μW/cm2,消毒时空气中的臭氧残留量:≤0.01mg/m³。标的名称:注射泵(双泵)1、整机使用期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标贴)2、双通道每个通道独立运行,支持通道之间中继/联机功能;3、注射精度≤±2%,机械精度≤±0.5%;▲4、注射速度范围:0.01-2000ml/h,且最小速度和步进均为0.01ml/h;5、快推速度范围:0.01-2000ml/h;6、可自动统计至少四种累计量: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等;7、支持注射器规格:至少包含5ml、10ml、20ml、30ml、50ml;▲8、注射泵具有电动离合,加载注射器时不松开捏柄推杆也可自动感应制动;9、至少包含8种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TIVA模式;▲10、支持镇痛药、化疗药、胰岛素输注;11、≥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12、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13、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14、阻塞压力报警档位至少15档,最低档位可设置150mmHg;15、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16、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短暂性阻塞触发报警后,泵检测到阻塞压力缓解时,无需人为干预,泵自动重新启动输液。标的名称:电热恒温箱1、温度范围:RT﹢5-60℃;2、温度均匀度:≤±1℃;3、温度波动度:≤±0.5°C;4、加热方式:底部加热方式;5、箱内循环方式:自然对流;6、报警类型:超温报警,温度探头损坏报警。标的名称: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适用体积:≥120m³;2、外形:平板壁挂式;3、循环消毒风量:≥1200m³/h;4、紫外线辐照强度:≥7.84×103μW/cm2;(按“▲”的佐证方式进行提供)5、紫外线管寿命:≥5000h;6、消毒时空气中臭氧量:≤0.031mg/m³;7、紫外线灯管数量:≥10支;8、自然菌消亡率:≥99%;(按“▲”的佐证方式进行提供)9、消毒后空气中细菌总数:≤23cfu/m³。标的名称:换药车1、规格:≥长600mm×宽410mm×高880mm;2、推车柜体采用≥1.0mm厚不锈钢冷轧板(磨砂)整体焊接成型;表面经过磨砂处理,能抗指纹;3、双抽,抽内带药瓶框;4、台面正面为圆弧形,配不锈钢围栏;5、配4只橡胶静音脚轮,其中2只脚轮配置刹车,可在任意状态下使用刹车功能。标的名称:医用不锈钢鹅颈灯1、升降范围:130mm-150mm;2、钢管规格:外径管≥25mm 内径管≥16mm;3、高度调节;旋钮调节。标的名称:检查床(治疗床有孔)1、规格:≥长1900×宽620×高650mm;2、冷轧钢管经机械手自动焊接成型,整体框架式设计,管壁厚度≥1.2mm,表面采用自动化喷涂设备进行喷涂,涂层均匀。3、床面材料为皮革,内衬为海绵及防火板,床面与床架连接采用自攻螺钉连接,床面损坏时可单独更换床面;4、床面设计有脸形圆孔;5、分离式床脚,床脚与床框连接采用U型槽和扁铁固定,床脚带脚垫防损坏地面。标的名称:护理车(换床用)1、规格:≥960×540×880mm。2、推车主体采用≥1.0mm厚不锈钢冷轧板(磨砂)与≥Φ25*1.0mm不锈钢圆管整体焊接成型。表面经过磨砂处理,能抗指纹;3、配防水布护理袋,污物袋上带粘胶扣,可拆卸清洗,三层搁物台面,三面带≥Φ8*1.0mm不锈钢圆管围栏;4、配4只橡胶静音脚轮;其中2只脚轮配置刹车,可在任意状态下使用刹车功能。标的名称:电动吸引器1、电源: AC220V±10%, 50Hz±1Hz;2、输入功率: ≤180VA;3、吸引泵:活塞泵 ;4、极限负压值:≥0.06MPa;5、负压调节范围: 0.02MPa至极限负压值;6、抽气速率:≥20L/min;7、贮液瓶容量: ≥2500mL只,2只一组; 8、噪声:≤65dB(A);9、熔丝管: ≥F2AL250V, ≥Φ5x 20; 10、外形尺寸: ≥长350x 宽305 x 高795(mm)或≥长360x 宽320 x 高480(mm)11、防进液等级≥IPX0。12、非AP/非APG设备(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13、运行模式:间歇加载连续运行,最长连续工作时间30分钟,持续率50%;标的名称:震动排痰仪(背心式)1、主要功能:用于胸腔外部处置时进行气道清除排痰治疗。▲2、按键方式:一键操作,所有功能的调节仅需通过对一个键施以旋转及按压动作即可全部完成。3、导气方式:采用二根导气软管同步向充气背心充、放气;软管长度120~200cm,管内直径25~35mm;▲4、能快速拆装并可独立清洗的全胸充气背心,背心由外套及气囊两部分组成,可以拆卸,外套可按普通衣物的方式随时清洗,背心胸围尺寸43~175cm;5、振动频率:5Hz~30Hz,连续可调,歩距增量1Hz;6、手动模式:治疗中压力及频率可随时调节;▲7、自动模式:按体型不同而分级定制,共有至少包含5种自动程序模式,压力及频率是固定值、不可调;至少包含5种模式(6Hz-7Hz-8Hz-7Hz)、(7Hz-8Hz-10Hz-8Hz)、(8Hz-10Hz-12Hz-9Hz)、(9Hz-11Hz-13Hz-10Hz)、(10Hz-13Hz-15Hz-11Hz),设备可按照选定的阶梯模式运行;8、自定义模式:治疗前设定各时段的压力及频率,治疗中不可调;9、定时时间:至少有自动模式、自定义模式,至少包含5min、10min、15min和20min四档可调。标的名称:输液泵▲1、整机设计使用年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标贴)▲2、支持输血功能,支持临床常用输血管路,无需专用输血管路;3、可升级肠内营养液输液功能;(按“▲”的佐证方式进行提供)4、输液精度≤±5%;5、速率范围:0.1-2000ml/h, 最小步进0.01ml/h;6、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1-9999.99ml;▲7、快进流速范围:0.1-20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可自动统计包括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至少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点滴模式、和间断给药模式8种输液模式;8、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9、支持药物色彩标识,选择不同类型药物时对应的药物色彩标识自动显示在屏幕上,支持4种以上颜色;10、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当管路压力未触发阻塞报警时,泵可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在屏幕上进行提示。标的名称:器械治疗台1、规格:≥长1800mm×宽350mm/700mm×高1750mm;2、柜体为304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δ0.8mm,不锈钢板表面经过磨砂处理;3、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δ1.0mm厚板材折弯后组焊而成,中间采用木工板加强,前方采用圆弧过渡;台面离地高度≥800mm,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标的名称:冲击波治疗仪▲1、原理:电磁聚焦式冲击波源,不需透镜,非液(压)电式及非电磁筒式;▲2、机型款式:高集成便携台式电磁冲击波,主机台车可分离,主机重量不超过20KG;3、能量等级为0-9可调;4、脉宽≤2uS;脉冲前沿≤1uS;▲5、治疗深度(焦点与冲击波发生器端口平面的距离)≥70mm,误差±3MM;6、手持式治疗头,此治疗头最大能流密度≥0.32mJ/mm2;7、聚焦体大小范围应为:径向≥±8mm,轴向≥±40mm;8、耦合方式:干式;9、触发频率调节范围:1-3HZ;触发设定次数≥5000次,以100次递增;10、电源:220V/50HZ;11、主机内水系统要求:软化水(纯净水或矿泉水);▲12、屏幕具备能流密度自动累积显示功能;13、水箱与机器一体,带一键式水路控制系统(包含自动水循环、自动排气功能);▲14、具备末次治疗深度记忆功能,即每次开机,治疗头水囊自动调整至最后治疗时的高度;▲15、治疗手柄人体工学设计,治疗头与握把≥90度弯柄握柄设计(非直头设计);16、主机具有治疗管理软件,可自行设置主机和手柄使用总时长,降低损耗;17、触摸屏显示≥7英寸。标的名称:宫腔镜检查镜1、蓝宝石镜面,柱状透镜结构,镜芯镜鞘一体;2、先端插入部呈水滴状,前端圆润,置入容易,降低宫颈损伤;▲3、视场角≥90°,超广角,视野广;视向角≥30°,便于观察角和侧壁;▲4、最细外径≤4.6mm,可免扩宫应用;▲5、使用器械时有效的工作长度≤195mm;6、进出水可360°旋转;7、可高温高压消毒;8、搭配手术器械≥5Fr,诊断同时可处理微小病变,提高诊疗效率;9、手术器械长度≥360mm。注:“技术要求”中参数佐证方式说明如下(仅作说明): 1.1技术要求中“★”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中有佐证要求的,按佐证要求提供材料。未做明确要求的,直接在技术要求应答表中真实响应即可,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技术要求中“▲”条款为重要评审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未做明确要求的,可提供产品注册证扫描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图册扫描件或产品宣传彩页扫描件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国家认可的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予以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视为负偏离的风险。负偏离在评审细则中作扣分处理。1.3其他未做标记的参数,技术参数中有佐证要求的,按佐证要求提供材料。未做明确要求的,直接在技术要求应答表中真实响应即可,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者,均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风险。 1.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产品参数描述进行响应,不得曲解招标文件产品参数描述意思或以其他参数描述来响应招标文件参数,不得以“正偏离”为由偷换技术参数描述方式进行响应,否则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风险。1.6 所有佐证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7技术指标的条数以最底一层条目号进行计算。 2★具体产品清单(无须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以《投标(响应)函》第十四条“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响应,并按要求填写《产品具体明细表》即可,无须额外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序号标的名称(通用名称,非注册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单项最高限价(元)所属行业1医用超声波清洗机1台3080030800工业2超声波治疗仪2台1000020000工业3中频治疗仪2台48009600工业4医用射线防护屏风2台30006000工业5小儿体重称(电子)2台18003600工业6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耳生发射测试)1台2340023400工业7新生儿经皮黄疸仪1台1500015000工业8儿童身高测量仪2台15003000工业9身高体重测量仪2台10002000工业10清洗分类台1台50005000工业11物品存放架1台50005000工业12医用不锈钢治疗车2台20004000工业13可视喉镜1台1000010000工业14自动气压止血带1套1200012000工业15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摆据)1套1200012000工业16显微器械1套2000020000工业17手外科手术显微镜1台4500045000工业18体外振动排痰机(手握式)2台1100022000工业19雾化熏蒸机1台4300043000工业20抢救车1台55005500工业21平车1台21002100工业22发药车1台15001500工业23治疗车(三层)4台20008000工业24治疗车(双层)1台14001400工业25床单元臭氧消毒机2台700014000工业26臭氧空气消毒机2台17003400工业27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1台30003000工业28注射泵(双泵)2台45009000工业29电热恒温箱1台30003000工业30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台49004900工业31换药车1台20002000工业32医用不锈钢鹅颈灯1台15501550工业33检查床(治疗床有孔)2台5001000工业34护理车(换床用)1台14001400工业35电动吸引器1台10001000工业36震动排痰仪(背心式)1台2500025000工业37输液泵2台45009000工业38器械治疗台2台765015300工业39冲击波治疗仪1台300000300000工业40宫腔镜检查镜1台8000080000工业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总价包干),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设备运输、收发货、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培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的检测或监测、售后、风险、管理及税金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的检测或监测,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完成,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的报价在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计量单位和数量。2★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采购人只需付零配件的费用。在质保期内提供相关专业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名,负责不定期维修和定期(1年至少4次)维护保养。对采购人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设备质量投诉,在2小时内响应,并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双方签字确认后报采购人备案。未及时响应的,延长质保期,每晚1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质保期延长一天。质保期内相关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2.中标人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在供货时须提供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目录。3.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在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后,须向采购人管理科室提供经使用人员确认的纸质报告。4.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工程师现场对采购人单位各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直到参训者能独立熟练操作为止;对采购人单位的维修人员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处理、维修、所用耗材的更换维护等培训,直到参训者能独立熟练操作为止。3★其他要求1.设备铭牌上标识的生产日期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时间不超过12个月。2.接口要求:根据使用部门需求,所提供的设备如需接入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应与医院HIS、LIS、PACS、EMR等相关系统接口,持续保障设备使用过程中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调整、优化、完善等对接能力。接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设备送达指定位置后,采购人主管部门按物品搬运单逐项清点,确保数量与装箱清单、合同一致;中标人应确保设备及附件外观无破损、锈蚀、碰伤等,否则由中标人负责进行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成品保护:中标人应提前与采购人衔接进场安装事宜,若需使用现场的电梯、水电等设施,做好安装时的成品保护;若因转运、安装等现场管理不善,造成原有成品破坏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5.安全责任: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纠纷、安全事故等,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造成的相应损失,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6.各类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按医院相关科室的要求进行,保证可达到相关科室使用标准。 4其他要求(此项进行评审打分)一、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二、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采购包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交货安装期的施工计划及进度安排、②培训计划。三、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采购包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应急处理措施。 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交货2★交货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全款,合同签订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后(包含采购人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验收报告),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医院根据付款程序,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1、 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履行完相应义务 ,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达到验收条件起 3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服务条款逐条验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商务条款逐条验收;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 首先对服务商务条款进行履约验收,其次对中标产品进行逐条参数验证,对于可以通过现场演示的功能及技术指标,以现场演示验收结果为准,对于无法演示的,以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为准,仍存在争议的,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货物性能满足要求,同时具备相关产品合格证。验收过程中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如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与投标投标文件不符,则视为虚假应标处理。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或标准,以及本项目约定的情形时,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也将不予支付合同应付款项,采购人有权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请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之日起5年(含整机所有部件)。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后备件供应不少于8年,且提供的配品配件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质保要求:供应商质保期承诺低于5年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承诺质保期超过5年的,按供应商承诺执行;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在质保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应遵守采购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中标人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金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同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条款第7点处理。 3.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及行业规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款第2点进行处理。采购人可将中标人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本条款第8点。 4.中标人保证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中标人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约定质保期内,若因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合同余款;若采购人已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未按承诺时限到场售后且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动用合同余款进行处理,并凭票扣除相应费用,同时将追究中标人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 6.中标人对供应产品的质保责任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采购人在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所约定合同余款,并不代表中标人对供应产品质保责任的终结。中标人在承诺的质保期内未承担其产品的质保责任,中标人应当由此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 7.采购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中标人和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完成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采购人和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9.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1.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行业标准过期失效或标注有误,在投标文件中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均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采购人不再对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说明。★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投标人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中的“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响应,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3.针对招标文件“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均以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响应)函》中的“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响应承诺。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还需按要求在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如有优于“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的承诺,投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载明即可。4.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别说明:投标人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需按3.2技术要求中“具体产品清单”的所有产品的制造厂商进行完整真实的填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完整的或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不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不影响投标有效性,不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或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需体现所投产品型号);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需体现所投产品型号);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或提供相关说明。】特定资格条件明细表.docx,特定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多证合一(承诺函).docx2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1.提供证明材料,能体现所投产品型号。2.对消毒产品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或提供相关说明。】特定资格条件明细表.docx,多证合一(承诺函).docx,特定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符合性审查第1条不适用于本项目,以本条为准】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无明确要求的,只需投标人按照投标(响应)函中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投标(响应)函,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3非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4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第1点所有实质性要求均需在“技术要求应答表”中逐条响应,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指标投标产品完全符合“3.2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60分;▲条款(共 34条,每条分值 1.5 分,共51分)每有1条负偏离的扣 1.5分;无标识条款(共225条,每条分值 0.04分,共9分)每有1条负偏离的扣0.04分,扣完为止。60.0000客观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所有产品具体明细表(1).docx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包中任一产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1.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2.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无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体现时间的扫描件证明的,不计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采购包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交货安装期的施工计划及进度安排、②培训计划;以上2项内容齐全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直至该小项2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评审时,方案与采购需求比较打分,不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横向比较。4.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采购包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应急处理措施; 以上4项内容齐全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直至该小项1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评审时,方案与采购需求比较打分,不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横向比较。4.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30.0000客观报价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多证合一(承诺函).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所有产品具体明细表(1).docx详见附件:特定资格条件明细表.docx详见附件:特定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采购合同.docx特定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在编制本部分内容时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序号设备名称(标的名称)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名称(包含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中涉及的独立医疗器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医疗器械类别注册/备案编号注册证/备案证明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页码备注1......注:1.本项目中拟采购产品(包含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中涉及的独立医疗器械)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须在此表中填写品牌和型号,便于采购人审核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需完整体现所投产品型号)。不提供此表,无法完成资格审核。如本表中投标人未将所有医疗器械全部或准确填写,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表中如不涉及项则填写“/”。3.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相应证书或提供相关说明。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消毒产品清单表采购包:序号设备名称(标的名称)是否属于消毒产品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页码备注1......注:1.本项目中拟采购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投标人须在此表中填写品牌和型号,便于采购人审核消毒产品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此表,无法完成资格审核。如本表中投标人未将所有消毒产品全部或准确填写,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表中如不涉及项则填写“/”。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在编制本部分内容时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一、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技术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编制本部分内容时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格式自拟。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制造厂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规格家{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1.00批78345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此处产地、品牌、规格、制造厂家填写核心产品“39.冲击波治疗仪”;响应报价为本项目总报价金额。响应报价金额须与报价明细表合计报价金额保持一致。各产品产地、品牌、规格、制造厂家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完整。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项目--**等医疗设备一批(以签订为准)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成交人)甲方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等医疗设备一批*进行采购,于2025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等医疗设备一批(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含税价),大写:**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后(包含采购人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验收报告),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根据付款程序,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二)交货地点:*(三)交付方式:经采购人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四、履约验收(一)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二)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三)乙方所交交付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因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应在验收时提供该产品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五)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六)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一)合同内所有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5年(含整机所有零)。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二)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甲方培训1至2名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三)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六、相关权利及义务(一)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二)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三)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四)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指派人员:**电话:**(五)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六)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七)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派人员:**电话:**七、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如涉及),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二)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采购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三)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给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四)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故障排除,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未支付的货款;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未支付的货款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未支付的货款,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六)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于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一)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二)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三)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一)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四)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件:报价明细表(合同正文结束,本合同无手写条款,以下为签字处)甲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地址:电话:日期:2025年月日乙方(印章):乙方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地址:电话:日期:2025年月日监督机构信息(投诉受理联系方式)1.1.1.11.1.1.2.采购监督机构:龙马潭区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830-2522183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3段77号龙马潭区党政大楼6楼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产地品牌规格制造厂家1医用超声波清洗机1台2超声波治疗仪2台3中频治疗仪2台4医用射线防护屏风2台5小儿体重称(电子)2台6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耳生发射测试)1台7新生儿经皮黄疸仪1台8儿童身高测量仪2台9身高体重测量仪2台10清洗分类台1台11物品存放架1台12医用不锈钢治疗车2台13可视喉镜1台14自动气压止血带1套15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摆据)1套16显微器械1套17手外科手术显微镜1台18体外振动排痰机(手握式)2台19雾化熏蒸机1台20抢救车1台21平车1台22发药车1台23治疗车(三层)4台24治疗车(双层)1台25床单元臭氧消毒机2台26臭氧空气消毒机2台27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1台28注射泵(双泵)2台29电热恒温箱1台30壁挂式空气消毒机1台31换药车1台32医用不锈钢鹅颈灯1台33检查床(治疗床有孔)2台34护理车(换床用)1台35电动吸引器1台36震动排痰仪(背心式)1台37输液泵2台38器械治疗台2台39冲击波治疗仪1台40宫腔镜检查镜1台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注: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需与报价表金额保持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制造商所在城市区域制造商规模注:1.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标的相关信息逐一全部本表,用于中标后合同公告用。2.制造商所在区域填写要求:细化到区县,如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3.制造商规模填写要求:根据标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如大型、中型等),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根据依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判断产品制造商规模,如大型、中型,小型。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请供应商注意本处填写的内容“制造商规模”应与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写的一致。版本号:N510504202500008820251104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5000088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1月05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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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N510504202500008820251104001)-文件集.zip下载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