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SDGP370321000202402000058B_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桓台县城市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淄博元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5.82万元
代理单位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
联系方式
  • :0533-8229370
  • :15762899987

正文内容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21000202402000058B_001 二、合同名称: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21000202402000058 四、采购项目名称: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联系方式:0533-8229370 供应商(乙方):淄博元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建国路42号 联系方式:157628999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市容管理服务 无 1 195.82452 195.8245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桓台县境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21000202402000058B_001计划编号:37032100040400120240023采购人: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淄博元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甲方: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淄博元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合同执行期间经监督方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二、服务内容对桓台县中心大街以南区域(不包括中心大街)内的市容市貌进行协助管理,其他详细内容见投标文件。三、合同总价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捌仟贰佰肆拾伍元贰角;人民币(小写):1958245.20元。以上为当年合同价格,期满续签时总价双方另行约定,且以上合同总价为预估价格,实际价格以甲方审核后的乙方每月提供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为准。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1、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要求见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所做的质量保证等。2、服务内容及承诺详见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承诺。五、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7月0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用1+1+1续签模式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为三年。如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或服务单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招标。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尽快告知对方,经协商一致不再续签或解除合同。六、甲方责任及权利1、现场管理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负责岗位员工的人事调配、劳动合同、业务培训等服务。2、甲方将按照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3、有投诉电话、媒体曝光、以及县以上领导对工作提出问题两项以上,视情节每次扣款100—200元。影响比较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七、乙方责任及权利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其中包括交通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劳动保险,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因本工作引发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八、验收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可责令乙方服务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甲方视情况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九、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合同款,每月服务完成,在下月的15日前将上月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报送甲方审核,审核完成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报至甲方,甲方根据政策变化(指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数量据实拨付。人员社保基数随政策的变化,据实调整,调整的费用须在报送表中体现,否则不予拨付。十、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内容。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服务标准,甲方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乙方。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并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所有事务及人员的交接、解除,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该月服务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确保安全作业,若发生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十五、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附件下载

  •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保障项目合同.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