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11N002962473202311401 | 招标状态 | 中标|合同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3-02-27 11:39:06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象山县公安局 | 预算金额 | 6460元 |
| 中标单位 | 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 | 中标金额 | 6460元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印刷服务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 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
三、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941101000000905735
五、合同编号: 11N002962473202311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2021-2022年度象山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件
1.0
6460
64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13857414828
传真: /
地址: 象山丹东街道靖南东路409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印刷品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02962473202311401).pdf关于其他印刷品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02962473202311401).pdf
政府采购印刷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印刷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002962473202311401采购单位(甲方):象山县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象山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入围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330225202209002049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2021-2022年度象山县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1件6460.00646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460.006460.006460.006460.006460.006460.006460.00646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陆仟肆佰陆拾元整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印刷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包装费用、税费等。二、印刷质量要求二、印刷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印刷品符合经甲方确认的样稿(如有)要求,印刷文本须明晰,内容正确,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尺寸正确等。2、除上述约定外,印刷质量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样稿(如有)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三、印刷品包装要求三、印刷品包装要求1、印刷品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贴统一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印刷品名称、毛重/净重、数量等。2、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印刷品的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锈等保护措施,确保印刷品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3、印刷品包装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印刷品交付与验收四、印刷品交付与验收1/41、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印刷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运费由方承担。交货期:收货人:陈灵琳,联系方式:13857414828,收货数量:2、验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本合同项下印刷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五、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五、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330225202209002049其他印刷服务16460.00一般公共预算直接支付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六、费用结算六、费用结算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七、知识产权及保密七、知识产权及保密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使用的除外)。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酌减印刷费;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印刷,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2/4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印刷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3、乙方擅自销售、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本合同项下印刷品的,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4、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印刷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5、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请支付印刷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关于浙江服务市场-协议招标的项目-象山丹城东方印刷厂入围协议;(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账号:20100005015266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44/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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