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TD-CS-2024-002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03:49: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海事博物馆(挂广州市黄埔区博物馆、广州市黄埔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0万元
代理单位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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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黄老师:020-82517110
  • 陈工:020-87180896

正文内容

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D-CS-2024-002(招标文件编号:TD-CS-2024-002) 二、项目名称: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4-70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泰基大厦201、202房领加创客空间办公卡位A030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于勤、钟春林、梁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手续费按固定金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综合得分 评分项 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 广州正度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蓝想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得分 35.00 10.00 18.00 3.00 技术得分 46.00 41.00 31.00 27.00 价格得分 12.15 15.00 11.99 12.36 最终得分 93.15 66.00 60.99 42.36 排名 1 2 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事博物馆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旭日街2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20-8251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联系方式:田工,020-8718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871808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 广州海事博物馆 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6: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于勤、钟春林、梁梓婷 总成交金额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180896 采购单位 广州海事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旭日街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020-82517110 代理机构名称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工,020-87180896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名称: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D-CS-2024-0022.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州海事博物馆的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州海事博物馆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35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博馆头条广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3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承建(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4、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第18页共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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