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编号11341700746753455P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2-16 10:44: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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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512-00024 组配分类: 已批复项目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12-15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512-00024 组配分类: 已批复项目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5-12-15 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下载 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347.56 KB】 1宣环辐射〔2025〕16号关于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宣城供电公司:你公司报来的《宣城桂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内容及总体意见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位于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祠山街道、升平街道、桐汭街道境内,工程总投资8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1)宗汉岭~富金π入桂花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81km,利用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676km(双回路)。拆除原110kV汉富730线#125杆塔(与110kV凤富567线#033杆塔同塔)。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2)东津~凤凰(T接横山)改接至桂花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8.46km,其中新建11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8.24km,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0.22km,利用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232km(单回路)。拆除原110kV东凤519线#161杆塔,拆除单回架空线路0.3km,并在原110kV东凤519线#162杆塔小号侧新建1基单回路角钢塔对老线路进行锚固。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3)茶谷~苏觉π入桂花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工程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2.9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12.72km,新建11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0.12km,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0.06km。拆除原110kV苏觉Ⅱ721线#046杆塔,拆除单回架空线路0.1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4)茶谷~苏觉π入桂花变电站110kV电缆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km。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型单芯铜导体交联聚乙烯阻水阻燃电力电缆。(5)凤凰~横山π入桂花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7.45km,利用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762km(双回路)。拆除原110kV东凤519线#200杆塔(与110kV广德562线#04杆塔同塔)。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二、项目建设及运行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树木;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对临时占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尽可能恢复地貌原状;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二)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不外排。(三)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确保场界达标;运营期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四)严格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采取硬质围挡,防尘处理,定期洒水,设置材料临时防尘堆放场,采用合适方式运输材料等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五)生活垃圾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六)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工程110kV架空线路导线最低对地高度应满足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最低高度要求,确保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三、执行标准(一)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二)声环境输电线路: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乡村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位于已划分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位于沪渝高速、光藻路、G235、G233、宣杭铁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时,道路边界外55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道路边界外40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五、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若有调整改动,如构成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六、请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日常监管工作。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15日抄送: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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